2004年4月4日清明节下午3点,江苏扬州邵伯湖西新圩岛,养鹅放鸭的吉家元老汉在湖面发现可疑蛇皮袋,内有人脚,随后其儿子吉学兵报警。警方勘查发现,现场位于邵伯湖湖面南端西新圩副业圩,属渔民打渔区水域,紧靠主航道。尸块分两部分,分别装在对套包装的蛇皮袋内,用绿色尼龙绳捆扎。上身尸块有多处锐器伤,粘有“籼优6号”杂交稻稻草屑。死者左手腕背侧有青黑色桃型针刺样纹身,双足指甲染桃红色指甲油,胸罩内有三根5公分左右黄染断发,衣着普通却新潮前卫。
经法医检验,死者为女性,约22岁,身高166厘米左右,体态中等,因锐器刺破心脏致循环衰竭死亡,死亡时间约在3月15日前后,致伤工具为单刃刺器,分尸工具系菜刀之类,尸块内发现男性体液。警方判断这是一起杀人分尸案,邵伯湖为抛尸现场,受害人可能来自娱乐场所或洗浴休闲业。
调查随即展开,警方对尸块进一步检验,调查蛇皮袋、尼龙绳使用范围及稻草屑种植地区。通过张贴“警方告示”、媒体公布等方式查找尸源,在休闲服务场所排查失踪女性,重点关注受害人染黄发、有桃形纹身的特征,同时排查有嫖娼劣迹或混迹情色服务场所人员以及案发后外出逃跑人员。
“警方告示”发布后,方巷镇秦姓夫妇反映邻居董大军曾带回一女子,特征与死者相似,董大军有不良记录,民警调查时其企图逃跑后被抓,但他交代该女子是因逃避治安检查到他家养伤,后被转移,并非死者。邗上派出所民警方志安在“桃花坞”休闲中心得知章心蕙穿过与死者相同服装且手腕有桃形纹身,“销金池”休闲中心员工也确认此事,章心蕙3月12日请假回家奔丧后失联。民警检查其物品并与家人联系,确定死者为章心蕙。专案组还得知章心蕙与一名30多岁男子同居且失踪前有矛盾,后锁定家住方巷镇三里桥村夏庄组的屠春乔为重大作案嫌疑人。
屠春乔有家庭,曾在多地打工。警方传讯其父亲屠才元,发现家中尼龙绳与捆扎尸袋的绳子一致,屠才元血样与尸块内男子体液基因型相同。屠才元交代,3月14日夜,儿子屠春乔杀人后回家,次日父子俩用板车将尸块运到船上准备抛尸,屠才元在抛尸前侮辱了尸体。屠春乔供述,2003年他与章心蕙在齐齐哈尔相识并同居,后带回扬州,章心蕙从事按摩小姐工作,两人因感情、离婚等问题产生矛盾,3月14日晚,两人在去老家取行李途中发生争吵,章心蕙扬言伤害屠春乔女儿,屠春乔冲动之下用尖刀将其杀害并分尸。
4月14日,追捕小组在河南唐河县政府第二招待所抓获屠春乔。2004年10月19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屠春乔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包庇罪判处屠才元有期徒刑四年,犯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屠红女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2005年1月17日,屠春乔被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