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先室去世后,父亲派我到美国陆军指参学院正规班受训,我遂从装甲兵旅旅长变成留学军官。
1954年6月,我在美国陆军指参学院正规班毕业之后,取道日本回国时,曾经参观了日本陆军的若干教育措施与后勤设备。
在教育措施中,我特别注意到一所富士学校,该校因位于富士山脚下而得名,其教育课程包含陆军的装甲、炮兵与步兵,等于将三所学校合并在一个学校里面,设立三个班。
这种做法非常具有效率,比我们纯粹吸收美制之后,分建三所兵科学校来得有效。
但是,最令我们有所感触的是该校副校长所说的一句话,我到富士学校参观时,适逢校长出差,由副校长代理校务。
一般来说,校长主管行政,副校长主管教育,在参观时,他告诉我日军的做法,我觉得很值得学习,他说:
“我们自从建新军(陆上自卫队、海上自卫队、空中自卫队)开始,无条件接受美军有关一切的手册。
典、范、令三类归并为一类,统称为手册。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野战手册,一类是技术手册。
使用美军的手册,我们一方面教授学生,另一方面,我们在每一次演习及讲堂推演中来检讨典范令内容。
两年以后,我们要召开一次会议,建立日军的第一本手册,到那时即使一个字不改,也要将手册赋予日军的编号,建立起日本军队的典范令。”
回到台湾后,我担任“国防部”高参室的高参,编入第五组,负责完成陆、海、空三军教范的重编工作。
我们从大陆撤退来台之后,从原先的德军体制变成美军体制,制度上有些混淆不清,但是,却没有人将教范重新整理,也没有人研究美军制度的原理。
美制有许多好处,但是也有一些方面不如德制,我认为,我们应该取长补短,变成自己的一套。

蒋纬国旧照 图片来自网络
我把这个观点带了回来,并且建议父亲一定要重编典范令。
没想到,父亲第二天下了一个命令,要高参室重新检讨陆、海、空军过去所有的旧典范以及新的美军手册,而这件工作也正好分配给第五组。
组长接到命令后,就将这件工作交给我。我跟组长说:
“这件事我可以做,但是,光是陆军就有许多稿典范令,还未校正完十分之一时,就要做第二次修正了,何况,要做三军及后勤典范令的校正,不仅仅是陆军的典范令,所以,一定要重新加以分配。”
接着,我就建议先检讨陆、海、空三军各学校的干部教育,是否已经有完整的教育体制,若完整,就可以把重编新手册以适应国军需要的任务,赋予各军事学校。
例如,炮兵手册交给炮校来编写,步兵手册交的旧典范以及新的美军手册,而这件工作也正好分配给第五组。
以此类推,如此正面展开之后,效果自然提高。一方面教官在讲堂上教授时,如果觉得原手册对国军不合适,就立刻加以修改。修改之后,先在教官团里进行检讨,之后再送到部队检讨,最后修正我们的典令,编写手册的任务就大功告成了。
但是,这件事情在推动上,并不太如人意。终究我们不能够从头到尾彻底执行,也不能正面地监督,后来我也调离高参室。
另外,我还向父亲报告,美军除了野战手册和技术手册之外,每一个军种还有一个规范手册。
比如,美军的军语辞典很专业,而我们的军语辞典则被视为普通辞典,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将它编入规范,大家就非遵守不可。
举例来说,同样的名词,陆军称为保养,空军称为维护,海军称为修理,又称维修,都没有统一名称,所以我们一切的典令,包括野战手册、技术手册与军中规范,都必须重新整理。
整理时,还要注意编组与审理的方法,再将这个网与干部教育网打成一片,凡是步兵的有关手册都由步兵学校来负责,才能做到规定与教学相符合。
美国的方法是在步校设立几组人员,分别负责授课与编审,大家常在学校接头,但不是同一个系统,而是分别属于编修系统与教育系统。
我们的人力与财力均缺乏,所以我们可以编成一套,炮校负责炮兵的手册编修,装甲兵学校则负责编修装甲兵手册。
此外,还要和人事打成一片。美军有一种专长编号,我向父亲报告过,国军光是装甲兵就有一千一百多个专长,其中技勤方面有六百多种,作战方面有五百多种。
其中,每一种专长都必须要有训练的场所或学校,或者是部队专设训练班,或是在学校里附设训练班,授课时间可以随机调整,从官到兵都要先接受这种教育训练,然后再去就职。
根本不许可在就职后才去摸索,因为经过摸索,等到熟悉后,又要面临调职的问题,我把整个体制设计好之后,要调到哪里都可以,不会受到影响。
可惜的是,我设计的这些体制,在我离职后就没有人过问了。
我曾经参考德军编写手册的观念,同时,又计划统一三军的沟通方式,我发现最重要的就是军语辞典的编写工作。
我们常常看到军官之间谈话,原本以为非常投机,但是到最后却发现,原来大家虽然用一个军语,但是解释却不同;
还有,看到军官之间争论不休,到最后才发现,原来讲的是同一件事情,只是使用的军语不同。
“老总统”曾经多次下达命令,要国军重整军语,但是,这个命令始终没有好好贯彻实行。
元首具有哲学基础与事实经验,他的指示也非常远大,但是,高级干部却没有好好贯彻,致使建军建国备受阻碍,这实在是我们最大的一个罪过。
1955年1月,我调任第三厅副厅长,至一九五八年四月为止,历时共计三年三个月。
本来父亲要我到第二厅当厅长,后来哥哥知道以后,就跟父亲说:
“第二厅能讲英文的人比较多,第三厅一个都没有,弟弟还是到第三厅比较好。”
结果,父亲就着了他的道,把我改调到第三厅。
第三厅厅长王多年和我一样都是第十期的,那一年,我已经是少将第七年,他还是上校,担任第四厅副厅长。
因为他陪哥哥一起到大陈,帮忙设计撤退,许多海上运输的问题都是由第四厅主管,所以,哥哥与他较熟,便将王多年升少将,接任第三厅厅长。
这个事情对我来说,并没有造成我的困扰,我也没有别扭,我与王多年私交不错,何况,他还比我大几岁,只是从军较晚而已。
大陈撤退时,还曾经发生一个插曲。
当时大陈的指挥官为刘廉一,黄埔六期毕业。师长为胡炘,黄埔十期毕业。
哥哥有一次到大陈去,那时候还没有谈到撤退的事,刘廉一向哥哥表示,要守住大陈还要加一个师,光一个军守大陈,而且没有炮兵部队与装甲部队支援,很难固守。
当哥哥问胡炘时,胡炘说军人守土有责,无论有无部队增援,我们一定打到一兵一卒为止,他的话很合哥哥的胃口。
事实上,王多年与胡炘为同期同学,在哥哥到大陈之前,王多年已经向胡炘暗通消息了。所以,胡炘把大话说在前面,得到哥哥的赏识。
撤退来台,他也当过装甲兵司令、军长,后来也当了侍卫长,进展不错,完全得之于他当年的表现。
而刘廉一从大陆回来就开始抑郁不得志,不久他也就丢官了,就是因为他在哥哥面前说一个军无法守住大陈,哥哥认为他很“孬”。
其实,刘廉一是以指挥官的立场来考量事情,并没有错。而哥哥非常欣赏王多年,就是因为他认为王多年将大陈撤退一事处理得很好。

国民党军大陈岛撤退旧照 图片来自网络
事实上,大陈在海空军支援距离之外,非撤退不可,而且,中共那时已有米格战机,而我们才刚刚脱离螺旋桨机。总之,是非撤退不可,即使我们有F-86也无济于事。
因为距离太远,海军、空军都支援不上,守着孤岛,突出在外头是不可以的。大陈撤退时,我们得到美军顾问团的全力支持,美方本来就主张我们撤退,所以凡是能撤退的都撤退。
第三厅主管全国作战,但我们却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因为几个重要的案子都由上级直接掌握,他们不大用幕僚,这件事情,我的感触很深。
我们虽然从事作战的参谋业务,但是厅长、副厅长都不受重用,动辄都是作战次长来掌握业务,而作战次长也不过是给参谋总长传令而已。
这种分层而不分工的体制实在是不足取,在上位者总是掌握权力,任意编派,也不顾及职务和工作性质的相关性。
我记得,德国的古德宁将军曾经对此情形有过批评,他说:
“到后来参谋总长似乎只是一个阶级过高、待遇过大的传令官而已,总是样样事情掌握着,自己吩咐自己做。”
我在第三厅时,别说是副厅长,就连厅长也没有用处,我举刘自然案一事来说吧。
刘自然案的发生,根据美方的说法,该案是美军顾问团的士官雷诺兹,在家里面用四五手枪杀死一位中国联络官刘自然。

台湾群众冲破警方阻拦捣毁美国大使馆
因为美国人把家视为堡垒,神圣不可侵犯,第三者若要进入,必须得到主人的同意。那天,刘自然到他家去,究竟是为什么事情,我们始终都不知道。
不过,刘自然是在雷诺兹的院子里被杀的,而不是在屋子里,此事引起的争议很大。
雷诺兹定于1957年5月24日做最后审判,22日那天早上,我主动到参谋总长彭孟缉的办公室,向他报告:
“刘自然的案子不宜扩大。这几天,报纸与民间的状况发展非常不利,如果对于雷诺兹不能课以重刑,民众不会接受;倘若被人利用,这个案子就可能扩大,变成不容易收拾的状况。
请总长慎加考虑,早做准备。24日就要审判,我方会派有关人员出席作证,说明雷诺兹与中方合作时的表现,我希望不会判得太轻,请总长早些与美方协调。”

台湾刘自然案旧照
24日那天,刘自然的太太扛了一块牌子,坐在美国驻华大使馆前做无声的抗议。
审判结束后,雷诺兹竟然获判无罪,于是,民众不满的情绪愈来愈严重,背后究竟是谁利用这个状况,造成扩大型的暴乱,我就不敢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