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甘高速环保争议:建筑垃圾6年未清建条公路毁方水土?

调查清样 2017-08-30 01:42:54

齐齐哈尔——从2011年至今的6年多时间里,每逢雨季,地处嫩江中游的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雅尔塞镇的曙光畜牧场(亦称‘曙光农场’)的牧民们都提心吊胆,给他们带来忧心忡忡的除了大量地降雨之外还有一条公路,据大家说,这条名为齐甘高速公路(齐齐哈尔至甘南县)贯穿农场而过,6年前建成通车,但修建的公路因缺少涵洞而挡住了大家出行道路,不得已只能在农场防洪坝上挖了豁口以供出行,但这样一来这个日常出行的豁口到雨季就成了防洪隐患,2013年洪灾时农场就因此被严重淹过一次,直到现在还是无人问津。

不仅如此,修建公路还给当地带来两大遗留问题至今难解:一是建设中残留的大量建筑垃圾在长达8年时间里一直没有完全清理,给这片不大不小的牧区生态带来灾难性后果;二是公路建设方与曙光农场8千亩草场承包户张成飞之间有关建设占地(包括公路建成后的永久占地与建设期间的临时占地)的恢复与补偿之争亦旷日持久,因至今未有结果而引发一次次反映。

公开资料显示,齐甘高速公路(齐齐哈尔至甘南县)于2009年初开始建设,2011年9月建成通车,总投资30多亿元人民币,其目标是要“建设成生态路、环保路、景观路”。然而据曙光农场牧民们反映,这条公路给大家带来的不仅是防洪上的困扰,修建过程中对周边草场产生的巨大损毁多年来无人问津,也令牧民生产生活每况愈下,公路建设方与草场承包人之间的8年纷争也给这片环境修复橫添困扰。大家不禁疑问:难道真是修一条公路就得毁一方水土吗?

建一条公路毁一方水土?

从齐齐哈尔市区驱车约二十分钟便至雅尔塞镇,曙光农场便位于镇南侧的嫩江江心岛,其地势较低且一部分在泄洪区内。紧邻农场一侧不远是齐甘高速公路嫩江东大桥段,其建成通车已约5年,公路桥基与农场防洪坝呈L型连接,对农场场区形成合围,由于桥下缺少涵洞,合围起来的桥基与防洪坝正好挡住农场通往市区和大片草场的去向。

据介绍,为能方便出行,当年场区居民们与草场承包人商量后只好将防洪坝打开一个缺口。“防洪坝外侧地势高,赶上发洪水的时候即便赶着去堵缺口也来不及,可如果没这个口子,大家无论是出门进城办事还是日常放牛、放羊就都被封挡住了,也不知修路时施工方是咋考虑的”,曙光农场一位牧民对此称。

据农场老书记张亚霜介绍,农场有3个自然屯约2百多户人家,除外出打工之外居民基本以放牧、打鱼为生,2013年齐齐哈尔遭遇1998年以来最大洪涝灾害,曙光农场整屯被水淹没是受灾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当年场区居民幸得提前转移而无人员伤亡。“说要重新安置但一直也没见动静,洪水退去之后大家又陆陆续续回到场区,目前这一片儿能居住近百户人,剩下的都出去打工了,但房子、家都还在原来的地方”,张亚霜称。

虽然公路建成至今已经6年多,但在公路周边依然随处可见大片的建筑垃圾、固化的水泥地面、几乎干涸的鱼塘与沟壑纵横的路面,据草场承包户张成飞介绍,这些都是齐甘高速公路曙光段修建过程中的“遗产”,张成飞称修路时建料场、堆砂石、建指挥部、食堂等占用了近700亩草场,许多建筑垃圾都倒进了草场中的天然鱼池,临占草场不仅补偿事宜8年没有结果自然更谈不上植被恢复,周边群众生活也因此而大受影响。

8年补偿之争

曙光农场承包户张成飞出示的相关证明文件显示,2003年时因连年水灾,农场交不上草原管理费,经研究后将8千亩草场承包给了承包户张成飞,2003年5月1日张成飞与齐齐哈尔市曙光农场签订了《草原承包合同》,《合同》期限为30年,由其自行使用、自主经营、自行管理,并经梅里斯区人民政府颁发的梅草使字第002号《草原使用证》予以确认。每年由张成飞按《合同》的约定向曙光农场交纳承包费,并按《草原法》的规定向当地草原管理部门缴纳草原管理费。2006年4月28日张成飞在齐齐哈尔市工商管理局梅里斯分局申请了《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广阔畜牧养殖场》营业执照。

据张成飞讲述,2009年春天,黑龙江省龙建一公司以修建齐甘高速公路大桥为名要占用草场,“当时他们表示随后会进行补偿,我想修桥是政府工程为百姓造福,就同意了,可是到后来,他们越占越多却不提补偿”。一份2010年7月3日由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草原监理站出具的鉴定书显示,关于黑龙江省龙建一处第九项目部坏草原地块性质案件调查鉴定结论为“造成草原毁坏690亩”,但该鉴定并未得到施工方的认可。

据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草原管理站负责人杨文彦介绍,按老版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曙光农场周边的这片草场是草原性质,虽然1989年土地祥查将该地类认定为滩涂,但数十年来草原畜牧部门对其是一直按照草原来管理。“虽然现实如此但因为土地依据变化,这就造成相关执法比较困难”,杨文彦称。

对此争议,2010年7月1日的齐市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齐市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齐市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各指挥部召开了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并形成一致意见,随后发布的会议纪要文件显示:“对于历史上就按草原管理和使用,并有明确使用单位和承包经营者(有草原使用证)的滩涂,按草原管理,由草原管理部门提出使用意见,由用地单位给予使用单位或承包经营者补偿”。

但2011年5月底,相关单位经对修建公路占用破坏草原面积再次进行测量后拿出了与之前鉴定不同的结果。“按要求应该由省勘测设计院测量,但勘测设计院却没到场,第二次测量完后是590亩,施工方不愿签字,他们自己拿出来的结果是约263亩,我肯定不认可”,草场承包户张成飞称。不久,项目部便撤离了现场,此后虽经张成飞屡次多方询问,但再无结论。

张成飞称,为了这些问题解决,自己一次次进行反映,2014年国家巡视组来黑龙江时,就将相关争议定为交办,督办案件,2016年12月再次要求应及时办结,将草原补偿款落实到位,草原恢复,垃圾清除。可一到具体落实时,便会出现各方相互推诿的情况直到现在过去8年建筑垃圾仍未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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