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留给后人的印象,既有它经济发达的一方面,同时也在政治方面相对软弱,不仅国内政治腐败还不断遭受周边少数民族的侵袭。
为了能够应付这种内忧外患,政府就大量的需要百姓交粮纳税,特别是在北宋时期,在运用军事方面的费用,已经达到了空前的境界。由此也造成了宋朝时期一个难以改变的积弊就是极贫极弱。在这样一种情形下,正值宋神宗上位以后,为了能够改变北宋的这种局面,就不断的改革。前有范仲淹的新郑后有王安石的变法,今天我们就特别来介绍王安石的保甲法。
一 六大变法之一——保甲法1. 保甲法的方法原则
保甲法顾名思义就是寓兵于农,根据宋史对于保甲法的解释,主要是在仁宗的时候,西部地区有太多的少数民族将汉族的民众抓去做壮丁,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也在不断加大对民兵的扩充,特别是到了神宗时期,就将民兵与民众结合的方式固定了下来。
保甲法,它的方法大致如此,如果每户民众家中有两名男子,那就需要一人作为壮丁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另外两名其他的男子作为附属。10户人家组成一保,50人家成为一大保,500人家成为一都保。
不仅对户数有要求,而且对壮丁的年龄也有要求,一般是从。弱冠之年到花甲之年。而且这些壮丁还必须是身体健壮的男子。如果参与到了民兵当中,就将实行轮流值班的制度。一般服役的时间是一个月或者三个月,在这期间任何人都不得脱离这个组织。
在这些规定的基础上,王安石对于保甲法有了更多的规定,就例如根据唐朝时期的府兵制的特点,需要将农民与民兵结合起来,也就是在农作的时候需要农作,在需要服兵役的时候,每户人家都需要派出健壮的人丁。
在服兵役期间装订,不仅要自己准备武器装备,甚至还要备好足够的粮食,甚至是一些生活用品。在前面我们提到一大包的整个组织当中需要选举领导者来维持地方的秩序,这种领导者一般是当地的地主来担任。地主在当地有着丰厚的资产和巨大的号召力,因此成为当地领导的首选人。
在农活比较轻松的时候,壮丁要和其他正规军一样进行军事训练,同时还要不断学习军事知识,这样就可以在农活与军队两种模式下自由切换。
这种寓兵于农的管理方式,确实对于宋朝的内忧外患有一定的作用。一方面国家可以通过这种比较创新的方式,将农村地区的管理以及基层群众的控制牢牢的把握在自己的范围内。
因为这种政治管理与民众治理结合起来,一方面民众他们选举的保障是自己的当地,信任的有权威的人员,同时国家又将这种人员赋予了权力,这样就将国家权力的下沉与乡村治理结合起来。
其次就是在保甲法当中,每一家都要对邻家监督,这和秦朝时期的连坐制度有着非常大的相似之处。通过这种方式,政府就将基层民众牢牢的掌控在自己的视野之内,为地方造反事业的突发减少了几率。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政府确实有效的控制了地方民众,但是这种联络制度在某些时候可能还会起到相反的作用,因为这种保甲法在地方的实行当中,作为一大宝的家长,保障它具有教化民众的职责这样乡民通过地方的礼仪风俗达到相互制约,但是国家将这种强硬的政治手段插入到民风民俗当中,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对乡民的人权有了更多的藐视和忽略。
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这种寓兵于农的保甲法,在民众的心中已经形成了一层阴影。
2. 保甲法的运作程序与享用对象
其次,我们再来谈谈保甲法他在运作当中的一些规章制度以及能够实施的对象。这和我们今天一个制度的推行,有很大的相似之处,他也是逐步推广的,先是在开封地区试验,然后再逐渐推广到全国。
保甲法在全国各地推行的时候具有较大的差异性。首先在植物的设置方面就有很大的区别。其次在每医保的保障也就是每医保的最高领导者,他们的职务以及任期的时间也都可能不同。
这些差异性的最大原因是因为在中国每一处乡村都有不同的经济发展的条件,同时还不得不考虑到当地的现实以及自然地理条件。但我们要知道一种制度的实行,并不要求完全一致,只要他们发挥的作用是一样的,那就是能够维持乡村地区的稳定和安全,就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管理。
乡兵发展到最后,形成了宋朝时期规模最大的一个兵种。乡兵它的最大的作用也是在本地区维护秩序和当地的治安,并不会有太多的任务。
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这种军事素质的乡兵,它在正规的战争当中战斗力还是捉襟见肘。这也就造成了乡兵本身在运行的过程当中发挥的效果就非常有限。
第一,乡兵他们在本地区生活多年,更没熟悉自己的当地情况,如果将他调往边境地区进行防卫,那它的作用就更是微乎其微。其次就是一个家庭当中失去了青壮年的劳动力,本身就已经损害到了农民的利益,这在当时的社会当中加剧了统治阶级与民众之间的矛盾,这也为宋朝的灭亡起了必不可少的加速作用。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保甲法在运作当中以及适用的对象当中都呈现出极大的弊端,这也就可以为后面我们谈到保甲制度逐渐受民众抛弃的重要的原因。
二 为国为民的保甲法为何得不到民众的支持与信任?1. 君臣之间关于保甲法的设想相差十万八千里
处在中国封建时期的时候,有一对固有的矛盾就是皇权与相权的矛盾,特别是随着封建社会的不断发展皇帝越来越将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因此王安石在变法的过程当中,必然要得到皇帝的支持,才可以将改革推行到底。
王安石的保甲法是因为在这个方法当中体现出了能够富国安民的这一点,因此皇帝与王安石之间就达成了默契。但是也有一定的不同之处,宋神宗他是想通过保安法将民众的财富连续在朝廷之中,但是王安石的变法更多的是为社会的稳固国家的安定着想,因此这是一对无法忽略的矛盾。
其次就是作为皇帝,他不愿意看到臣子权力独揽,于是在朝廷当中也设置了一些反对王安石变法的臣子。这样就可以对王安石变法起到牵制和制约的作用,由此就能达到统治者维护自身至高无上的权利来服务。
由此我们可以得到这样一个结论,那就是君臣之间在对于变法的出发点以及实施的过程当中都有不同的想法,这自然会加大变法失败的机率。
2. 保甲法推行的过程中民众受益微薄
其次就是民众对于保假法也并不是十分乐意地去接受。首先保甲法,它在组织结构方面就有一定的缺陷。就例如说处在农活较忙或者说青黄不接的时候,民众本身就比较缺乏购买服役的军事武器装备以及生活资料,加上每一次出行都需要不同的人准备不同的武器,那么在巡逻的过程当中,如果某一地区发生了强盗抢劫的行为,但是鸣锣武器却在另一户人家当中,那么就起不到抓贼,维护地方秩序的作用。
除此之外就是保家法对于民众的控制是十分严格的,壮丁们在农业生产的过程当中还必须要接受军事训练,试想一下你的工作时长或劳动强度增加一倍,你的内心想法就和当时宋朝时期民众的想法一样了。
除此之外,保长为了能够完成政府给予的任务,就不断的欺压民众,让民众不得不服从管理,长此以往,民众处于这种压迫的情形之下,就有了更大的反动之心。
就拿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来例证就是在当时元丰4年和5年发生的和夏之间的战争。这一次民众的出兵率非常的低,而且在军事作战当中死亡过半,这就无疑印证了保甲法在推行和实施的过程当中有着严重的弊端。
三、总结:通过王安石推行的保甲法,我们可以看到他最初的设想是为了富国强兵,为的是国家的利益和地方秩序的稳定,但是在推行的过程当中遇到了重重的困难,这不仅与宋朝时期所处的社会条件有很大的关系。
最为根本的是在皇权至上的时期,如果得不到皇帝的支持或者民众的信任,那么再好的再有效的方法,都可能被抛之于九霄云外。
这也为我们今天研究宋朝时期极贫极弱现象的不断发展和宋朝时期固有的内外条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与此同时也给了我们今天的人们很大的启示,那就是规章制度的出台需要有更多的考虑,同时也要考虑到实际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