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报道网
近日,盐城市射阳县人民法院兴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实现民事争议实质化解,让矛盾双方握手言和。

这场持续十余年的纠纷始于2012年,李某购买刘某的鸡舍,在鸡舍交付后,发现鸡舍存在结构性裂缝、渗水等质量问题,影响其养殖使用。多年来双方协商退还部分款项未果,李某便一纸诉状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5万元货款。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敏锐意识到该案虽法律关系明确,但如果只是就案办案,当事人之间积怨难以化解,纠纷不能得到彻底化解。承办法官多次前往当事人家中,实地勘察鸡舍现状,走访了解交易背景,主动充当起原、被告之间沟通的桥梁与纽带,从情理法三方面扎实开展调解工作,对案件释法明理,商定调解方案。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射阳法院将继续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和多元解纷机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盐城中院 周陈华 李建杰 费星辰)
射阳县人民法院:十多年纠纷的“结”与“解” -华夏视野- 中国报道网//hxsy.chinareports.org.cn/hxsy/news/239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