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
01.学校简介
上海财经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
▶学校源于1917年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开设的商科,是中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研究商学的高等学府。
▶1921年商科扩充改组并迁址上海,成立国立东南大学分设上海商科大学。此后历经国立中央大学商学院等阶段。
▶1932年独立建校,定名为国立上海商学院。
▶1985年更名为上海财经大学。
▶2000年学校由财政部划归教育部领导。
02.国家一流本科专业
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经济学:金融学、经济学、保险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税收学、投资学、统计学
管理学: 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劳动与社会保障、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法学 :法学
03.2023年招生政策
【章程摘要】
1.商务英语专业只招选考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类)选考语种无限制。
2.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19500-21450元/年
【9262】上海财经大学(合办)
【院校简介】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源于1917年南京高等师范商科专修学院下的会计专业,1997年更为现名。学院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三个办学层次,设有会计与财务管理两个二级学科,是全国首批会计学博士点和国家重点学科授予单位,中国会计学学会教育分会(原中国会计教授会)秘书处常设单位。工商管理(ACCA,中外合作项目)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创新精神,外语优秀、专业精干,既懂国际会计惯例,又懂中国会计实务,掌握国际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理念的,具有国际水准的财会精英和管理人才。
【章程摘要】
商务英语专业只招外语选考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类)无选考外语语种限制。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19500-21450元/年
【4250】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院校简介】
由金华市浙中教育集团与上海财经大学合作举办;以财经类专业为主,经、管、文、理、工等学科协调发展;会计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三个浙江省新兴特色专业。
【章程摘要】
1.商务英语和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外语公共课为英语。会计学(国际会计ACCA)专业核心课采用全英文教材,中英文双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院及有关专业原则上均不予录取。
3.转专业政策:学院参照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到情况为学生提供两次(分别在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转专业机会。除单独考试招生学生外,其他参加统一高考招生的学生有机会参加转入专业的选拔考核,通过考核后可进入该专业学习。
04.转专业政策
1、转出转入专业实行双向选择,由转入专业所在院(系)择优录取。
2、自主选择专业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末实施。获准转入新专业的学生进入转入专业的二年级插班学习 学生在原专业完成一年级教学计划一般等同于完成转入专业的一年级教学计划,但应根据具体情况做适当调整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自主选择专业:
(1)申请人成绩积点一般应达到3.1以上(含3.4),根据情况,每年对成绩积点要求将会有所调整。
(2)确有专长,转入新专业更有利于发挥其专长者
(3)因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专业的。
05.在陕录取分数线
中央财经大学
01.学校简介
中央财经大学,简称中央财大、位于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校,由教育部、财政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入选“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
▶1949年11月6日创建,创办之初由财政部主管,校名先后为中央税务学校、中央财政学院
▶1952年8月,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的经济系科合并成立中央财经学院,由高等教育部主管
▶1996年5月,中央财政金融学院更名为中央财经大学
▶1998年10月,在中央财政金融干部学校基础上成立的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并入中央财经大学
▶2000年2月,学校由财政部划转教育部直属管理。
02.国家重点学科
“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
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3个)
理学:统计学
工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经济学: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保险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税收学、金融工程、投资学、市场营销、会计学
管理学:国民经济管理、工程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
教育学:应用心理学
法学:法学、社会学
03.2023年招生政策
【院校简介】
原中央财政金融学院,1996更名为中央财经大学,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1998年并入。
【章程摘要】
1.外国语言文学类(财经英语、财经翻译)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2.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入校后不享受学校的转专业政策。
04.转专业政策
一、申请人应对所申请专业确有兴趣和特长,转到所申请专业学习更有利于其发展和潜质发挥。
二、大学一年级和大学二年级在校学生;学生每次只能申请一种类型的一个转入专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的;
3、违纪处分未解除的;
4、其他不符合转专业要求的
05.在陕录取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