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甘肃临夏县的一起案件又一次冲上了热搜。这事儿说出来让人气得牙痒痒:某小学副校长马某被指控性侵未成年女生,重审后却从强奸罪改判为强制猥亵罪,判了三年六个月。网友们直接炸开了锅,有人喊“判太轻!”,也有人质疑“这是不是污蔑?”到底怎么回事?咱们一起来捋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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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副校长的“心理咨询室”事情还得从2024年4月说起。马某是临夏县某小学的副校长,还是六年级一班的道德与法治课老师。结果这位教“道德”的老师,干的事儿却让人气得不行。

据公诉机关指控,2024年4月25日下午,马某趁学生在操场活动期间,把16岁的女生王某某叫到心理咨询室。进去之后,马某开始动手动脚,捏脸、摸耳朵,后来更是搂抱、抚摸隐私部位,还试图脱王某某的裤子。这女孩吓得不敢反抗,最后借故离开。马某还威胁她别告诉别人,并塞了100块钱给她。

王某某回家后哭着向母亲讲了事情经过,家长直接找学校反映,校长一听就报了警。马某被刑拘后,案子进入司法程序。最初法院判定马某犯强奸罪未遂,判了四年六个月。但马某不服,提出上诉,案件被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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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为何改判猥亵罪?这事儿的争议点就在于罪名的变更。重审时,法院发现王某某的陈述前后有些矛盾,比如她说马某在心理咨询室的玻璃圆桌上对她实施性侵,还提到有白色液体流出和出血。然而,鉴定意见显示,王某某的处女膜完整,没有新鲜裂痕,也没有检出血迹或精斑。这些证据让人对强奸罪的指控产生了疑问。
法院最终认为,虽然王某某的部分陈述缺乏证据支持,但这不代表她的其他陈述也不可信。结合证人证言和现场情况,法院认定马某确实猥亵了王某某,但强奸未遂的指控存疑。根据“存疑有利于被告”的原则,罪名从强奸罪改为强制猥亵罪。
这还不是最离谱的!马某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一直否认自己的行为,还喊冤说自己是被污蔑的。他的辩护律师也提出了各种理由,比如“证据之间有矛盾”“被害人陈述不一致”“马某可能被诬告”等等。法院对此没采纳,但网友们的质疑也随之而来:这事到底有没有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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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决定上诉重审后,临夏县法院判马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这个结果一出来,网友们就不淡定了。有人觉得判得太轻了:“猥亵未成年人才三年半?这不合理吧!”也有人支持马某的上诉,认为案件存疑,可能确实存在诬告。
马某的辩护律师透露,他已经决定再上诉。这案子还没完,接下来会怎么发展,大家都在等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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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炸锅,家属坚信说到这里,不得不提各方的反应。网友们的评论可以说是五花八门。有人直接喊:“判太轻了,应该严惩!”还有人质疑:“这是不是污蔑?为什么律师一直做无罪辩护?”甚至有人调侃:“这波操作,真是让人看不懂。”

而被害人王某某的家属态度很明确。她父亲坚信女儿没有撒谎,认为马某确实做了伤害她的事。案发后,王某某的精神状态也受到了影响,这让家属更加坚定自己的立场。


至于马某,他从头到尾都在否认自己的行为,甚至喊冤说自己是被污蔑的。他的辩护律师也提出了不少理由来支持无罪辩护,但法院最终还是认定他构成猥亵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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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背后,我们该反思什么?说实在的,看到这事儿,咱们普通老百姓心里都不是滋味。一个教“道德与法治”的老师,居然被指控猥亵未成年女生,这事儿本身就够让人气愤了。现在判决结果出来,争议更是不断:到底是证据不足还是判罚过轻?马某真的喊冤还是在狡辩?被害人陈述的矛盾又该怎么看?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司法判决是否足够公平?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是否到位?还有,学校对教职工的管理是不是出了问题?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
这事儿还没完,后续发展如何,咱们拭目以待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