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后,四川资阳多位高官相继落马,尤其是“最美女书记”李佳的下台,引起了整个巴蜀地区的政坛动荡。
李佳是唯一一位女性,却是最重要的人物。
早在李佳被正式逮捕的前一年,就传出了资阳副市长赵涌涛;市委副书记、市长邓全忠;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勤宏落马的消息。
而在李佳立案仅一个月后,资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陈正权,就接受了组织调查。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接替李佳担任资阳市委书记的“救火队长”陈吉明,只干了1年也锒铛入狱了。
李佳贪腐案不但涉及一众市级领导,还牵出了更大的“老虎”四川原省委副书记、省长魏宏。
李佳进了看守所后,内江的领导还带着她出去吃饭,她又借机与魏宏串供。
中纪委随即决定,对李佳、魏宏启动一案双查。
李佳、邓全忠、罗勤宏,分别代表了资阳党委、资阳政府、资阳人大,三人接连被捕,跟李佳引以为傲的“韩国现代”密不可分。
2009年,李佳从四川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的位置上“空降”资阳,担任市委书记。
实话说,女领导如果不做出些成绩,往往难以服众。
“新官上任三把火”,李佳马上提出要打造“引进世界级车企,打造西部汽车城”。
李佳把目光对准了韩国现代汽车,为了让其在资阳投资检查,她“磨破了嘴,跑断了腿”,终于在2010年事情有了决定性进展。
李佳、邓全忠代表资阳市,韩国现代自动车株式会社,终于决定拿出30亿人民币,打造“四川现代汽车生产基地”。
同时,韩国现代格罗唯视,以韩国现代汽车配套物流企业进驻资阳。
跟韩国现代合作建厂的,是四川南骏汽车集团。
谁都知道韩国现代是个“香饽饽”,能跟它合作意味着“财源广进,日进斗金”。
这等好事之所以会落到南骏汽车头上,这与董事长跟李佳、邓全忠、罗勤宏的“交情”有关。
2010年,南骏汽车董事长孙振田,提出了“年产30万辆轻微型汽车”的宏大目标。
既然要多造车,肯定要多建厂房,多占地。
孙振田认为,企业要长足发展,必须跟领导们搞好关系。
孙振田跟其他股东一商量,决定向李佳、邓全忠、罗勤宏三人行贿。
有了这些利益往来,就得到了市里面大领导们的站台。
南骏汽车,自然而然的成了重点扶持对象。
2010年4月28日,“南骏30万辆轻微型汽车”项目的开工大典上,李佳、罗勤宏亲自到场助阵。
先是罗勤宏主持了典礼,再是李佳发表了讲话:“市委、市府将一如继往地支持南骏公司加快发展、做大做强。”
听说市里面要引进现代汽车,孙振田行贿的次数,变得更勤快了。
最终,南骏汽车如愿成为韩国现代的合作伙伴。
2012年8月,双方合资成立了四川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孙振田出任法人、董事长。
“拿人手短”,李佳、邓全忠、罗勤宏三人,为了帮孙振田的南骏汽车,在项目审批、资金筹集、土地使用、贷款批复、生产经营等方面,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在2010到2014年间,孙振田分9次向李佳行贿300万元、美元1万元;分13次送给罗勤宏人民币92万元、美元1万元;分8次送给邓全忠人民币74万元、美元14万元。
对于三人而言,收受孙振田的贿赂,一方面刷政绩,给自己脸上“贴金”;另一方面,还能中饱私囊,赚得盆满钵满。
尤其是李佳,她把引进韩国现代,当成了最瞩目的成就,逢人便提当年招商的辛苦,分享心得:“我们就是不停地跑,不停地做工作,用诚意打动了对方,实实在在做招商引资,来不得半点虚假。”
李佳、邓全忠、罗勤宏不知道的是,孙振田每次行贿前都召开股东会议,所有的赃款走得也是公账。
用孙振田的话说:“我给领导送礼,为的不是私事,当然要由公司来承担。”
孙振田行贿案,虽然属于自首,却是在邓全忠“东窗事发”之后。
2014年起,资阳多名市领导落马,包括原副市长赵涌涛,原市长邓全忠,曾任市长的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罗勤宏,原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陈正权。
他们都与女书记李佳共事过,尤其是邓全忠跟李佳关系最密切。
邓全忠比李佳大4岁,很早以前,他们就是同事。
分开几年之后,李佳于2009年4月调任资阳市委书记。
两年半后,2011年11月,邓全忠从成都调任资阳市委副书记,接着出任市长,又在一起搭档了三年之多,可谓“知根知底”“臭味相投”。
邓全忠的腐化之路,早在2005就已经开启。
他利用职务之便,帮他人在土地整理、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项目引进、拆迁安置等方面获利,自己则大摇大摆的收受贿赂。
十八大后,邓全忠仍不罢休,先后9次584万余元,影响非常恶劣。
邓全忠贪婪无度,不知道收敛,出门就挎着世界顶级名包,各类名表、首饰,就连打高尔夫也必须用外国订制的高档球杆。
家里的象牙工艺品、书画长卷、玉器、佛像、手镯、金船、手表、现金,多得都摆不下。
9年之内,邓全忠疯狂敛财7124万。
2014年4月,邓全忠被调查,接着牵出了“孙振田行贿案”。
孙振田如实供述:“每次给领导送礼之前,都会把具体人员和金额清单,交给副总经理商议确认,再开会讨论。然后安排办公室主任从财务部门领取费用,再交给我去送。这些钱经过了公司正常的议事、财务支取和审批程序。”
孙振田走的这些流程,就是李佳、邓全忠、罗勤宏受贿的铁证。
当年8月罗勤宏被调查,罗勤宏的问题,不只是收了孙振田的贿赂那么简单。
在担任资阳常务副市长、市长、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罗勤宏在土地征用、项目开发、工程承揽、贷款协调等方面给他人提供帮助。
“付出”的同时,罗勤宏收到了12家企业或个人送来的1223万人民币、美金1万元和价值7万的黄金。
2014年9月,李佳被纪委带走。
2015年4月,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李佳作出了逮捕决定。
刚过了一个月,四川资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陈正权,紧跟着就被调查。
2016年中纪委,在调查原四川省长魏宏的问题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我们感觉到,魏宏应该是跟李佳进行过信息沟通,李佳本人也突然改了口供。也许,在李佳接受调查时,与魏宏有过这种信息方面的沟通,进行过串供。”
可是,李佳早就进了看守所,一直处于关押状态。
她要是跟魏宏串供,只有一种可能——内鬼。
中纪委马上开始了对李佳、魏宏的“一案双查”。
结果发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有3名领导干部从中帮忙串供。
而且,四川省纪委,负责调查李佳案的李世成,曾三次和李佳单独见面。
按照规定,调查人员如果要和调查对象接触,一是要报经领导批准,二是必须有两人以上,目的就是要严防跑风漏气的可能。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违背程序和规定,就必须严肃问责。
李世成表示:“我当时的想法和行为是不对的,甚至是错误的,给我警告处分,我是服从这个处理决定的。”
2016年11月8日,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李佳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李佳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至于魏宏,因严重违纪,插手司法活动,这位执掌四川34年的原省长魏宏,被断崖式降级:撤销党内职务,降为副厅级。
陈吉明,在2014年邓全忠落马后,接替了他的岗位,任代市长、市长。
2018年7月又接替李佳,升任资阳市委书记。
有邓全忠、李佳的案例在前,陈吉明依然不吸取教训,违规收受礼金,帮亲属承接项目,为他人在招考录用、工程承揽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
作为一方“父母官”,陈吉明考虑对民生福祉,城市发展视而不见,反而痴迷打牌赌博。
当然,赌博也是陈吉明受贿的一种形式。
跟他打牌的,要么是下属,要么是私企老板。
为了博领导欢心,他们千方百计的输,一输就是好几十张。
赵涌涛、邓全忠、李佳、罗勤宏、陈正权,这些贪官们“前腐后继”,真是害苦了资阳百姓。
我国对于贪腐,向来都是“零容忍”,不论官职高低,贡献大小,贪了多少,只要是贪了,都会遭受法律的严惩。
反腐,从来没有休止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