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发票及合同▶发票方面:看销售方开具的发票是否符合企业经营范围内业务,购买方收取的发票是否是企业日常经营所需; ▶合
【享受主体】 从事“四业”的个人或者个体户 【优惠内容】 对个人、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 且经营项
【享受主体】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1.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 (1)从事蔬菜、谷物、薯
【享受主体】 购进农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优惠内容】 1.2019 年 4 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允许按照
【享受主体】 从事种子、种苗、农药、农机批发零售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批发、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07 年7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
【享受主体】 农业生产者 【优惠内容】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从事种植业、养
【享受主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及 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的地上房屋所有权人 【优惠内容】
【享受主体】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 委员会、村民小组 【优惠内容】 自2017 年1月1
【享受主体】 出租国有农用地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纳税人将国有农用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 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 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
【享受主体】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 值税。 【享
【享受主体】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 【优惠内容】 24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享受主体】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 【优惠内容】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 【优惠内容】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享受主体】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 【优惠内容】 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
【享受主体】 农村居民 【优惠内容】 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享受主体】 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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