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优惠政策: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税收风控分析 2024-07-24 07:04:43
【享受主体】 农业生产者 【优惠内容】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 个人生产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农产品应当是列入《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 字〔1995〕52号)的初级农业产品。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 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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