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罗健亮 广东南冠律师事务所律师
贪玩是每个小孩子的天性,但贪玩之余缺乏基本常识,就容易“捅出个大篓子”。
近日,四川内江市资中县的一个小孩子因贪玩,将点燃的鞭炮扔进化粪池。不到五秒的时间,一股巨大的冲击波从地下迸发,瞬间地面的数辆汽车被波及,其中一辆林肯轿车被掀翻,一辆凌志轿车被炸飞,还有几辆车也被炸起的泥土砸成不同程度的损毁。
所幸小孩子和一名路过的行人及时闪躲,此次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数辆价值不菲的轿车受损,暂且不包括地下管道的损坏,直接财产损失估计过百万。
事发后,涉事小孩哥被公安人员在家属陪同下带走调查。笔者从网上了解到,事故已基本处理完毕。
从法律层面来看,此次无疑是小孩子缺乏常识造成的沼气爆炸事故。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过百万,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否则情节严重实则可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当事人须负刑事责任。
然而网传该涉事小孩子的年龄为5周岁,该年龄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即其实施的任何犯罪行为均不承担刑事责任。
若不负刑事责任,当事人仍要负上相应的民事责任。依据《民法典》第1188条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此事件可归责于小孩子的家长缺乏必要的看管照料,最终酿成巨额财产损失。若追究民事责任,小孩子的监护人将会面临巨额赔偿诉讼。
当然,从公平、合理原则出发,该事件追求的更多是警示或教育。若因小孩子的无心之失,令一个普通家庭面临巨额债务负担,无疑会让小孩子一家支离破碎。若追究民事责任,法院可能会酌情判决按过错程度分摊事故赔偿责任。
民事赔偿责任的关键在于谁有过错,谁就要承担责任。若要界定事故责任,车主和物业建设方亦难辞其咎。
01该场地车辆是否乱停乱放存疑
从视频可以看出,被炸车辆停放的地方是绿化带,而停车标线恰恰都在绿化带以外。可见,绿化带上的被炸车辆几乎都是不按车辆停放区域来停车,被掀翻的轿车更是停在了两个绿化带中间的人行过道上。
若物业管理方对车辆停放严加管理,或车主按停车标线放置车辆,这场沼气爆炸事故就能避免多辆车受损的结果。
02化粪池通风排气是否合规存疑
尽管全国各地已有取消公共场所化粪池的举措,但实际上想要完全取消化粪池过于理想化。而为防止池内沼气浓度过高发生明火爆炸事故,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所有化粪池须设符合安全标准的通气管。
像一些通气设施不合格,污水盖又常年不打开的化粪池,内部沼气无法排解,一旦遇到鞭炮等明火便会发生爆炸。
这次事故是否存在化粪池管理不善、排沼气管道设计缺陷等问题,相信随着事故调查的深入,相关责任方会浮出水面。
03写在最后
小孩子调皮的天性难免会闯祸,但严惩不贷也不是事件处理的最终目的。
对于责任的认定也不应一巴掌打响,酌定担责比例,以警示和教育作为出发点,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才是正路。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