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失联6天后续:家属发声,学校该负责?三招看懂责任边界

爱普发何吕 2025-03-21 16:58:49

湖北武汉,一位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视频称,她的女儿就读于湖北大学阳逻校区,于3月15日下午5点多离开学校后至今未归。目前最新消息是,失联女生衣物包裹已被发现,警方正在打捞搜寻!

当事人赵女士介绍,她的女儿张某臻,19岁,来自广东深圳,是湖北大学阳逻校区的大一学生。3月18日晚上,家人突然接到学校辅导员的电话,得知张某臻自3月15日离开学校后一直未归。

随后,根据潇湘晨报报道称,3月18日,衣服、背包以及随身携带的钥匙等在鄢家湖岸边被环卫工人发现,并交给了武汉长江新区分局,并在隔天将相关物品交给了湖北大学。

同时,赵女士介绍,截至20日13时许,武汉江岸区消防救援大队、蓝天救援队以及武汉市阳逻街派出所民警,在湖北大学阳逻校区附近的鄢家湖搜寻打捞。

在评论区中,马上有网友留言:那多摄像头,机在人蒸发了?网警显手身吧就在哪个起眼的细节中!不要再出现类似胡鑫宇事件!

还有不少网友强调: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失踪而无人问津!大学生不能献血,不能献骨髓备案,不能透露自己生物信息

有更多的网友指出:学生15日离校未归18日才通知家长,16,17,学校领导在干嘛呢?像这种情况必须追究校方责任!

还有不少网友强调:15号出门后失踪,18号发现通知家长报警,这个学校三天才发现人不见了?15号晚上没回宿舍,三天后才通知家长,这就有点奇怪了,说明学校管理混乱。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到底该怎么看呢?

一、学校为何三天后才通知家属?关键看这个"黄金时间"

首先,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明确,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但本案的特殊性在于——失联女生今年已经19岁了,属于已成年在校大学生。那么,按照有关规定,大学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的管理职责从"监护"转为"安全保障义务"

所以说,本案中,判断校方是否存在过错的关键,要看是否建立了有效的考勤制度、是否及时启动应急机制?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20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组织形式,支持和保障学生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具体到本案:3月15日离校→3月18日通知家长,学校到底存不存在过错?要看期间是否履行了的日常管理制度 ,

所以说,对于家属而言,取证建议:

调取学生15-18日的考勤记录

查看宿舍查寝登记表

调取校园卡使用记录

核实校方是否在发现异常当天启动应急预案

二、家属如何依法维权?这三步最关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也就是说,主张权利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据 。建议家属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步,证据保全行动清单:

通过公证处固定微信聊天记录

向学校书面申请调取:离校登记簿、校园监控视频、同学证言

向警方索取出警记录和搜救报告

第二步,法律救济通道:

① 协商:

② 诉讼:若证明校方存在管理过错,可依法主张赔偿

③ 监督: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启动行政调查

三、不应该放弃任何的希望,应该继续寻找失联!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21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

也就是说,公安机关接到走失报警后,应当立即派员处理 。本次事件中值得注意的细节:

搜救责任分解:所以,在女大学生失联之后,警方应该24小时内立案侦查,3月18日接警后已启动。同时,消防部门应该配合生命救援,持续进行水域搜救;而校方提供必要线索,移交物品存证待查。

需要注意的是,若衣物包裹存在人为破坏痕迹,可能涉及刑事案件,警方应该作为刑事案件进行立案调查。

最后,我们希望有生还的可能性!每起失踪案件都是对社会治理的考验。建议校方借此机会,建立更完善的大学生关怀机制。我们期待当事人平安归来,更期待通过法治手段构建起真正的安全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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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发何吕

简介:在点滴中学习法律,做法律的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