抠脚大汉秒变女大学生?抖音招嫖骗局背后的三层法律真相

爱普发何吕 2025-03-20 17:16:43

云南昭通,一男子利用短视频平台,通过发布图片及视频,将自己装成女性形象,假借提供性交易之名实施诈骗。目前警方发布悬赏广告信息,面向公众征集违法现在线索。

据介绍,嫌疑人吴均春今年25岁,公安机关指控他通过在抖音上发布图片、视频,将自己伪装成女性,以提供性交易为由,用支付房费、押金等理由对受害人实施诈骗。

从警方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来看,今年2月以来,当地警方先后接到辖区居民龙先生、刘先生报警称,其在抖音上招嫖时被骗了。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

原来上述报案的两人曾先后在抖音上聊到一名自称大学生的“美女”,可以提供性交易,龙先生和刘先生先在“美女”的诱惑下,一次又一次转账,但对方迟迟不现身,直至将二人拉黑。

两人意识到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警。并且,二人先后向这位“美女”转账3400元。通过盐井派出所民警不懈努力,于3月6日将“美女”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男性)抓获。

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讲,到底该怎么看呢?

第一,嫌疑人吴某某利用抖音实施诈骗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以上就构成"数额较大"。云南省的立案标准正好是3000元,吴某骗得3400元已够上诈骗罪门槛。

本案中,这里有个细节很关键——嫌疑人虚构了"女大学生"身份和性交易服务,这种双重谎言构成完整的诈骗链条。

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就像你去买苹果手机,结果收到个模型机,这就是典型的诈骗。

所以说,嫌疑人吴某某利用抖音,虚构女性身份,实施诈骗行为,并且获取钱财3400元,已经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涉嫌刑事犯罪!

第二,两名被害人意图实施嫖娼行为,因此上当受骗,或许同样面临法律制裁!

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卖淫嫖娼双方都要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司法实践中,如果相关人员只是初次卖淫、嫖娼活动的话,或者有其他相关情节的,一般会认定情节较轻,面临五日以内的行政拘留或者罚款;

因此,本案中,受害人龙先生、刘先生本想花钱买春,结果反被套路。虽然二人作为受害者报警,但他们的违法行为并不会因此豁免。

打一个简单的比方,就像小偷A偷了小偷B的钱包,B报警后A被抓,但B同样要为自己的盗窃行为负责。

第三,抖音作为平台也应该加强信息审核,否则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网络安全法》第47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

本事件中,吴某某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发生在抖音平台上,抖音作为信息发布平台,应当加强对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

所以说,如果平台接到举报后未及时删除违法信息,可能面临责令改正、罚款等处罚。就像房东把房子租给搞传销的,如果知情不报也要担责。

最后,这个案例给我们敲响警钟:网络招嫖本就是违法行为,骗子们正是利用受害人不敢声张的心理实施诈骗。

提醒大家注意,下次在抖音刷到"性感美女在线服务"时,不妨多想想——屏幕对面可能是个胡子拉碴的抠脚大汉正在磨刀霍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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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发何吕

简介:在点滴中学习法律,做法律的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