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慕兰15我帮助通易公司复业,打入了上海金融界,方便做统战工作

大肥肥文史说 2024-09-12 18:32:50

作者:黄慕兰

通易公司

20世纪30年代,上海金融界共有十三个信托公司,其中首屈一指的是上海通易信托公司,它的发起人中有位从英国留学归来的郭虞裳先生,是陈志皋大哥陈赓虞的连襟。公司的董事长黄溯初是开辟信托公司兼银行业务的创始人。

公司成立的时候,资本有一百三十六万银元,相当殷实。公司设有三层楼的保管库房,拥有一千六百多只从美国进口的保险箱。1935年冬,这位黄董事长在交易所里做投机生意失利,并在支持民社党办的《时事新报》的事业中也有很大的亏损,影响到公司,周转不灵,只好宣布破产。黄把一副烂摊子扔下不管,自己避债到日本去了。

原先,郭虞裳和教育界人士有广泛的联系,通易公司曾以高利息吸收了教育界职业妇女的大量存款,连陈志皋的大嫂也有存款在通易公司里。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公司本身破产,还要连带公司董、监事们,要用他们个人的财产偿还债权人,因此许多股东和存款户都成了公司破产的受害者。这样,一下子涉及许多人的切身利益,这场风波就闹大了。

而作为通易公司常务董事的郭虞裳和徐寄庼,虽然也算是银行界的头面人物,实际上,自身并无多大的经济实力,无法挽救通易公司破产的危局,唯一解救的办法,就是根据“破产法”的有关规定,通过调停争取复业。按照当时的金融法规,法院设有专门的破产委员会,负责处理有关事宜。

于是,通易公司方面就由郭虞裳牵头,请陈志皋当董监事会的代表,出面担任调停争取复业的律师。志皋又邀请了震旦大学的前辈学长、名会计师潘肇邦(鲁岩)共同接受了这件调停复业案。

刘伯垂是党内著名的政法专家,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就对我说:“你不妨借这个机会正式打进金融界里,显显你的身手,开辟一个做上层统战工作的新阵地。”

我从学习恩格斯的自传中得到启示:可以从金融市场的动荡信息中,检测政局的变化和战争的胜负。我也做过一些尝试,如偶试做“空头”(无需保证金,都是买空、卖空)交易,盈余了两千多元,用之于置办与志皋结婚时的妆奁,所以对上海金融界的情况也不是一无所知。何况调停复业,排难解纷,对公司和债权人双方都有益,就颇有信心地领受了这一新的使命。

按“破产法”规定,必须有四分之三的债权人出席并获得掌握四分之三以上的债权额者同意才能通过复业决议。潘和志皋接了这件案子后,虽曾多次设法召集债权人会议,争取多数通过调停方案,但因小股的债权人占了大多数,而小债权人,除上海外,还分散在苏州、杭州、南京、北平等地(当地都有通易的分公司),他们都怕到会者不够法定人数而开不成会,反而要白花一笔往返路费,所以很少愿意来上海出席会议,拖了一年多时间,始终召集不到四分之三以上的债权人与会。

于是我建议派得力的人分别到各地去,通过上门拜访做工作,争取获得多数债权人的同意和支持。潘肇邦很精明,很快拟订一个调停方案。1937年春,由我带两个女秘书打头站,先到北平去做这个工作。

那年正值我的老师俞陛云太史公(已在北平定居多年)七十大寿,到北平后,备承老师、师母的慈爱关怀,就在俞家住下,而两个秘书则住在旅馆里。

按照预先商定的计划,带了陈志皋写的介绍信,我先去拜访北平分公司的三位大债权人章士钊大律师、罗家衡律师和北京大学的张东荪教授(郭虞裳的老朋友,民社党左派),说明了调停复业方案的主要内容:对于百把块钱的小债权人,全部一次性以现金清偿;对于较大的债权人,则发给等额的无利债券和公司的股票,把债权人变成公司的股东,这样就可使公司得以复业。

当时公司的财产,除了资金一时无法周转外,还有不少不动产,上海有一座五层楼的大厦,各地分公司在当地也都有一些房地产,其中以北平分公司为最多,整个一条东交民巷的地产差不多都是属于它的。如果正式破产,把这些房地产折价拍卖抵债,自然会吃很大的亏,所以从利害关系上说,这些大债权人也不愿意公司真正破产。

由于双方在利害关系上的一致性,所以这三位大债权人的代表都表示支持,在我们带去的预先印好的调停方案可决票上签了字(印有可决票和否决票两种),还签署了委托书,请我做他们的全权代表。

我再让两位秘书分别挨家逐户地登门拜访所有的小债权人,北平的那些小债权人,看到两位大律师、一位名教授都签名同意调停方案,而一两百块钱的小债权人又可以拿到现金,也都纷纷投了可决票,全部都签字同意了调停复业方案;而且也都签名委托我——黄定慧作为他们的全权代表。他们中有很多人,还误以为我是黄溯初的女儿呢!

我在北平两个月的时间,生活过得很愉快,小债权户的工作由两位秘书分头去做,争取大债权人的工作由我去做。有闲时就随着俞老师和雪姑娘去游览古都的各处名胜,每到一处,学识渊博的俞老师都详尽地给我们讲解这些名胜古迹的历史,大大地丰富了我对北平这座古城历史文化的认识。

俞老师的七十寿辰是在老君堂七十九号的府第中庆祝的,老师的哲嗣俞平伯夫妇都是昆剧爱好者,在院子里还搭了祝寿的戏台,请来了戏班唱堂会助兴。我在那里认识了俞师母的侄儿许宝,他们俞家、许家都是杭嘉湖地区的望族,和陈志皋家都是世交,后辈中也有好些人都参加了革命工作。俞老师还写了四张条幅,送给陈志皋这个世交后辈作为纪念。

我在北平顺利完成任务回到上海后,志皋他们就仿照我的做法,派人分头到苏州、南京等地的分公司去访问债权人和他们的律师,并请出了虞洽卿、杜月笙、王晓籁等做公司复业的担保人。

原先的“破产法”规定必须要有四分之三的债权人到会,并获得拥有四分之三以上的债权额者的同意才能复业;今承林庚白在立法院帮忙,将法案规定改为只要获得过半数以上债权人的同意即可复业。这个“半数以上”跟“四分之三”相差可大了,减少了我们很多的困难和麻烦。

在参与处理此案的过程中,特别是北平之行,以我这样一个在金融界毫无根基的圈外人,小试牛刀,居然旗开得胜,突破了困境。

这并不是我个人有什么特殊的才能,而是我牢记党的教导,科学地分析问题并采取了我们党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我们的调停方案和工作方式赢得了众多债权人对我们的信任,争取到了足够多的赞成票,使出席债权人会议者和投赞成票者都达到了合法的数目,终于顺利地通过了调停复业的方案。

至于偿付小债权人的四十万元现金,是通过公司的常务董事徐寄庼的关系,把通易公司的那座大楼抵押给浙江兴业银行才获得的。如果公司真破了产,牵连到徐寄庼这个常务董事,即使把他个人的财产全部抵押上,也不够还债的。以公司房产抵押还债,他个人也就避免了破产的厄运,所以也是对双方有利的事。

通易公司的复业,在上海金融界是一件破天荒的新闻,过去还没有哪一家金融公司能在破产后又复业的,连过去的老交通银行破产了都没法复业呢!

在我而言,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无非是通过参与处理这个案件,扩大自己在上海金融界的影响,提高知名度,结识金融界的许多上层头面人物,从而为后来运用金融界的这个阵地,开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支持抗日救亡运动,创造有利的条件。

经过这样的调停处理,获得多数债权人的同意,法院终于撤销了对通易公司的破产管理,公司旋即取得了财政部、经济部所批发的复业执照。

复业后新的董监事会人选是按以下的比例分配的:旧董监事占三分之一,债权人代表占三分之一,参加调停复业的有关人员占三分之一,共计十二个董事、三个监事。

郭虞裳、徐寄庼是旧董、监事会的常务董事和代表,所以他们仍旧当选为新的常务董事。请王晓籁当董事长,潘鲁岩当总经理,郭虞裳兼副总经理,陈志皋任董事会秘书长。徐寄庼是负责公司对外联系的常务董事,每天上午来公司一个小时检查了解公司的日常业务情况。虞洽卿、杜月笙等人都是徐请来帮忙调停担保的人,所以也都当上了挂名的董事。我当选为通易公司常务董事兼副总经理。

通易信托公司设在上海北京东路三百八十四号,现在可能是一家五金公司吧。我作为一个没有金融资本实力和后台的知识女性,能够从此踏进上海金融界,这在当时真如同凤毛麟角般的稀罕。

我从北平回来后,北京大学的张东荪教授写了一封信给郭虞裳(他们都是民社党的人),在信中对我大为赞扬,说这样一个有经济头脑和政治头脑的知识女性,是他很少见到的。徐寄庼也对我大为钦佩,特意为我设宴接风洗尘。

自1935年冬,陈志皋接办上海通易公司调停复业案,徐寄庼为和我们见面方便起见,由他介绍,我和志皋及潘鲁岩、郭虞裳四人加入了银行俱乐部为会员。当时女会员是极少的。1936年,又和徐寄庼、王晓籁一同参加了上海市银钱业联谊会,我系发起人之一,当选为副主任委员。

我打进金融界去一显身手,完全是服从党的工作的需要。党的指示是我的信心和勇气的源泉所在。通易公司的复业,为我党开辟了一个做上层统战工作的公开联络阵地,也开辟了一个做党内工作的秘密联系据点,设立了一个为地下党和同志们保管文件文稿的档案库,提供了一个支持党的地下交通工作开展活动和党所领导的进步事业周转资金的重要金库。它的历史贡献是不容抹杀的。

1938年,阿英(钱杏邨)组织“风雨书屋”,负责出版“八办”(八路军驻沪办事处的简称)领导的抗日救亡刊物《文献》,并出版了《长征画册》等等,可以说是在国统区中振奋人心的重型炮弹。

通易复业以后,“风雨书屋”就隐藏在通易公司的二楼,进出上下都用另外的楼梯。阿英就在此编辑全部文件,重要文件都可以锁进通易公司的保管库中,只有一位工作同志住在编辑部。

当年冯雪峰、刘少文、于伶等同志到“风雨书屋”去时,可以不经过公司营业大厅,从后门的楼梯上去,保证了活动的安全;同时也为冯雪峰同志利用“风雨书屋”与文化界人士约谈提供了方便。

因为银行营业大厅很气派,厅堂很高,我就提出,在厅堂上方,专门为我这位副总经理修了一间办公室,四周是玻璃窗,可以看到厅堂的全部情况;还有一个专用楼梯可以通往“风雨书屋”,便于我与阿英同志联系。

在保管文件文稿方面,龚饮冰、阿英、夏衍、刘少文等同志都有个人的文件、文稿存在公司的保险箱里。当时一般银行钱庄的保险箱,租用条件是很苛刻的,要有殷实可靠的铺保和预付保证金。我以通易公司副总经理的身份签字和代付保证金,就不用其他手续了。就这样无条件地供应地下党和同志们保存机密文件和文稿。

除了《文献》的全部文稿、版样之外,瞿秋白同志的书信、方志敏同志的日记以及当时许多的重要记录全都保存在通易的保管库中,直到新中国成立后由阿英同志取出,交给了中宣部。

在经济方面,我依托通易公司作为周转资金的重要据点,有利于各种支前工作的开展,对党所领导的抗日救亡运动和爱国民主运动所涉及的各方面进步事业,提供了资金方面的保证或援助,在某种意义上说,部分地起到了共产党“地下金库”的重要作用。

例如,1937~1939年,与社会知名人士共同支持《每日译报》;为《鲁迅全集》出版提供无限透支的资助;为以于伶为首的上海剧艺社提供透支账户等。后来国民党查封通易的主要借口就是说那些透支户口账目不清,此是后话了。

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观点,世上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重性,通易公司自然也不能例外。

由于它所涉及的人员既广泛又复杂,使有些人认为我是资本家或资本家的太太,后来我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遇到了许许多多的麻烦、困难和压力。但我始终无怨无悔地认为,占领通易公司这块阵地,完全是为了党的事业的需要。我认为,利用通易公司为党所做的一切,荣誉应归于党领导,归于恩来同志的知人善任。最终能够得到陈云同志代表党组织做的“无官僚资本,有支前贡献”的评语,我已感到十分欣慰。

我的回忆录必然对研究党在白区斗争史和统战工作史有参考作用,而我既受知于恩来同志,又深受宛、贺先烈的熏陶,惜别叮咛,常记心头,始终坚持每做一事,首先考虑是否对党有益,是否合于政策,是否合于中央指示这一原则。以后,虽然因工作岗位调动离沪,但始终保持着单线联系未曾中断过,是完全经得起审查的。

十五 抗日救亡

20世纪30年代初,蒋介石积极“剿共”之际,正是日本军国主义虎视眈眈妄想吞并我中华之时,在党的领导下,抗日运动风起云涌。

以宋庆龄为首的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系1931年5月31日在上海召开的全国救国会代表大会上宣告成立的。马相伯、宋庆龄、何香凝、沈钧儒等四十一人为执行委员。

在救国会中,各项活动都由以非中共的爱国民主人士为主所组成的理事会或执委会公开出面号召,而具体的组织发动工作则由以中共党员为多数的干事会负责策划筹备。恩来同志曾经说过,哪里有救国会,哪里就有中共干部。

为了使救国会在上海能取得公开合法的地位,陈志皋支持了救国会宣告成立的注册手续。那时上海市的社会局长是吴开先,救国会要公开注册,必须取得租界巡捕房和市政府社会局两家的同意,而这两方面的疏通工作都是陈志皋去做的。所以说,我们和救国会密切深厚的合作渊源,始于1931年。

1932年,宋庆龄又在上海组织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何香凝、柳亚子、林庚白、杨杏佛等反对蒋介石独裁统治的著名爱国民主人士都积极参加。“同盟”曾公开发表宣言,反对南京政府乱抓乱杀共产党人和爱国进步人士,并积极地公开营救被捕的政治犯。

为了配合和支持宋庆龄的工作,党中央于1932年还专门选派了一位同志到民权保障同盟任秘书,他就是长沙周南女校校长朱剑凡的长子、1930年入党的朱伯琛同志。朱伯琛原是互济总会的秘书,和我一起工作过,他的中、英文都很好,深得宋庆龄的信任和器重。党组织就指定他通过地下交通员传递信件,与我和潘汉年联系,互相配合,开展对被捕同志的营救工作。

1936年11月中旬,上海民众正欢迎绥远马占山将军,冯玉祥将军派代表来沪说,亦拥护国共再合作。救国会于是发起一个援绥运动。在众多活动之中有个由李祖虞律师夫人发起的援绥义演三天,在大千世界举行。为庆祝义演胜利闭幕,当晚在我家小宴。那天大家酒兴甚豪,志皋已经醉入梦乡了。半夜三更,忽然李公朴夫人张曼筠及沈钧儒之子相继来电话说,李公朴、沈钧儒被捕了。志皋立即驰赴巡捕房,将李公朴等保了出来。

1936年冬,黄定慧(慕兰)(左)与陈秉璋着《贩马记》戏装抗日义演于上海大千世界参加抗日义演

黄定慧(慕兰)为此照题诗云:“义演援绥合作诚,当年姑嫂喜同心。白发重逢欢叙旧,儿孙绕膝庆中兴。”

几天后,即1936年11月23日,国民党当局串通上海租界的巡捕房,以“危害民国”的罪名,秘密逮捕了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负责人沈钧儒、邹韬奋、章乃器、李公朴、王造时,沙千里、史良七人,并移解关押于苏州的江苏高等法院看守所,成为震惊中外、引起海内外各界关注的著名的“七君子案件”。各界进步人士和广大民众纷纷抗议国民党政府制造“爱国有罪”冤狱。

11月26日,宋庆龄以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执行委员的身份发表声明,抗议国民党当局的暴行。

12月16日,她又与马相伯、何香凝以亲笔签名的形式联名发表宣言,重申救国会的立场不变,要求南京政府立刻无条件地释放被捕的救亡阵线领袖。

为营救“七君子”,上海的中共党组织和宋庆龄等救国会的领袖共同商定组成一个强大的辩护团,包括陈志皋在内的二十一位著名律师义务为“七君子”辩护。在这二十一位大律师中,志皋是最年轻的。正当年富力强的他,自然义不容辞地为此案上南京,去苏州,四处奔走呼号,最为辛勤。

1937年春,我北上调停通易公司复业时,特持志皋函往访章士钊律师,首先谈及上海营救七君子案情况,请他响应。章立即面允,不仅以个人名义上书蒋介石,条陈利害,拥护救亡,且为造成公正舆论,又通电全国律师协会,号召一致响应。同时,北大教授张东荪与北大师生积极支援,国际报章亦已响应。这也是我为推动营救“七君子”的运动扩大党的舆论声势出了一点力。

七君子案迟迟未获解决,宋庆龄又领导发动了救国入狱运动,与何香凝等十六人共同签名,向江苏高等法院呈文具状说:“沈钧儒等因从事救国工作而被捕入狱,我们都是救国会会员或理事,或与沈等共同从事过救国工作,爱国如是有罪,我们愿与沈钧儒等同受处罚,要求法院一同收审;如爱国无罪,则应与沈钧儒等同享自由。”

1937年7月5日晨,宋庆龄抱病带了一个阿姨(女佣),率彭文应、胡愈之等十一人去苏州,各自带着简单的行装(宋的阿姨还替她提了一只便溺用的马桶去),到江苏高等法院自请入狱。这一行动迫使检察官不得不承认救国会本身并非犯罪,使国民党当局狼狈不堪,不敢对“七君子”判罪。“七七”事变后,全国团结抗战的局面已经形成。

7月30日,在我党中央支持的舆论攻势下,江苏高等法院终于不得不裁定救国无罪,将“七君子”交保释放。“七君子”光荣出狱了。

1937年营救“七君子”的律师团

前排左四:沈钧儒;二排左六:陈志皋;三排左二:李文杰

“七君子”光荣出狱之时,上海各界人士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欢迎会。但是国民党政府仍迟迟不肯释放其他政治犯。志皋又与吴羹梅、施蛰存、陈高佣、张志让、薛暮桥等人为已经关押了八个多月的孙晓村联名呼吁,赴南京请愿,四处奔走,直到孙晓村得以无罪释放。

全面抗战爆发后不久,刘伯垂、赵畹华夫妇奉中央之命调离上海,我托他俩向周恩来请求同意我也离开上海,去党中央所在地延安学习和工作。

理由是第二次国共合作业已形成,被国民党逮捕入狱的大批政治犯已经或正在陆续获释出狱,党组织原先交给我的特殊营救任务已基本完成;上海与陕北抗日根据地已建立了新的更安全方便的交通线;我营救、发展了众多政法、金融界上层知名人士,可保我一路安全。我希望能改换一个环境,投身到在党组织的直接领导下的抗日斗争第一线去。

但在等待中央命令的时候,我早已全力以赴地投入到如火如荼的抗日救亡工作中去了。

“七七”事变爆发后,南京国民政府在日寇进攻和民心激愤的压力下,已对日作战,因此,对上海民众的抗日救亡运动,已经不再采取以前的镇压、取缔政策;但又怕进步力量在救亡运动中壮大而危及其统治,所以对民众运动极力实行包办统制政策。这尽管仍有其消极的一面,但毕竟还是国民党抗日的进步表现。

因此,我们党和党所领导、影响的进步力量,对以国民党为主所组建的抗日救亡团体,除予以支持和参与外,还在其中通过努力工作,扩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影响,其中就包括支持上海各界抗敌后援会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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