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的社保缴费都不是按自己的实际工资来缴费的,而是选择社平工资的60%。做出这样的选择主要是基于这三个原因:
一是从政策层面来讲,国家规定的社保缴费基数有上下限之分,上限为社平工资的300%,下限为社平工资的60%。全国各个地方在此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社保基数,从而确定具体的缴费基数。也就是说,60%是社保缴费的下限,任何人不能低于这个标准。
二是从员工角度来看。如果是企业员工,短期内到手工资可能增多。在社保缴费中,员工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费用。若按最低标准缴费,这部分扣除的费用相对较少,在短期内看起来到手工资会增多。例如,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较小,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无需个人缴费。如果缴费基数低,这几项费用的总和相对按较高基数缴费时会少一些,到手工资就会多一点。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自然也会省下一笔钱。
三是从企业角度来看,企业负担减轻可能带来的潜在好处。当企业按照最低标准为员工缴纳社保时,企业可以节省开支。企业经营状况不好时,可以减轻企业的压力。在企业经营状况较好时,可能会将节省的资金用于其他福利发放或者企业发展。
但是,如果总是选择按60%标准缴费。看似企业和员工都在受益。但是认真起来,这种情况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为从长远看可能存在诸多不利因素,并且企业这种做法可能存在不合法不合规的风险。
一是我们所享受的社保待遇与我们缴纳的费用是成正比的。缴纳的费用越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每月返的钱就业多,退休后每月可领取到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则越少。另外如果社保参保职工社保缴费基数越高,那么公司每月为职工缴纳的费用也就越高,这对职工本人而言是非常有利的。
二是对于企业来讲,不按企业职工工资缴费,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方面可能面临社保和税务部门的处罚,另一方面如果发生员工投诉,必然引起法律纠纷,最后还得为员工补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