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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主义作为我国党政机关运转中的顽疾,其表现形式多样,如以会议落实会议、文件落实文件,过分依赖工作留痕来评判成绩,表格台账、迎检督查虽花样百出却缺乏实际意义。表面上,各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实则治理成效大打折扣,行政资源在形式主义的泥潭中大量消耗,却难见实际工作成果。形式主义不仅抬高了党政机关的运行成本,损害了群众利益,败坏了社会风气,还严重阻碍了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为此,中央及地方相继出台举措整治,但形式主义态势仍未根本遏制,甚至存在以形式主义反形式主义的现象。要根除这一顽疾,必须深入探究其生成的共通逻辑,找到有效的治理之道。
在科层制考核体系下,行政机关倾向于将工作全面纳入考核,以数字分值进行量化评估。然而,考核内容设计不当易为社会治理带来隐患。基层治理复杂多变,非所有事项均适宜数字量化,理性的考核设计有时难以贴合实际,如“旱改厕”考核偏重普及率而忽视实用性,治理策略功利化,实际效果被忽视。考核设计缺乏统筹,各部门各自为政,基层政府背负多重考核压力,应对重复考核,耗费大量时间在无效劳动上。部分考核采用全过程模式,过分注重流程佐证,导致会议频繁,实际工作推进受限,行政部门甄别工作质量困难,被考核单位不得不制造无关紧要的印证材料,造成行政资源浪费。
我国作为单一制国家,依托自上而下的压力型机制来有效提升政策执行力。上下级机关通过考核体系建立了单向度的“部署—落实”关系,极大地调动了下级机关的积极性,促进了政策执行的高效统一。这一机制表现为上级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和各级党委,将重要任务设定为“政治任务”,要求下级全力完成,并给予政治、经济上的激励或惩罚。然而,压力型体制缺乏双向沟通,下级难以对考核指标提出异议,导致治理起点单一,考核目标易偏离实际。科层体系下,考核任务常忽略被考核对象的承受能力,通过排名问责传递压力,部分考核过于政治正确,使基层干部面临“小马拉大车”的工作困境。
部分上级机关虽忙于本职工作,但对下级机关治理成效的了解却流于表面,考核体系难以全面反映实际治理效果,考核结果与实际存在偏差。科层制考核追求统一化、标准化,忽视了基层治理的实践智慧与灵活变通,仅以刚性考核体系作为衡量依据,而下级机关的灵活治理方法无法纳入考核。同时,过度以考核为中心抑制了基层治理的自主探索活力,使治理日益僵化,降低了基层治理改善进化的可能性。此外,频繁的考核调度使工作重心偏向短期成绩,忽视了长期治理效能,导致形式主义蔓延,基层干部疲于应付形式化资料,无暇顾及实际治理和长效工作,严重影响了基层治理水平的提升。
上级部门的考核指标对下级机关工作起着指挥棒作用,若设定不合理,下级机关在执行中易放大这些不合理因素,导致社会治理工作走样。考核指标制定时,各部门争相纳入自身任务,考核项目细化、标准提高,且往往忽视地区差异,任务布置过多过重。基层政府为应对考核,常采取形式主义,如通过文字材料、会议等掩饰难以完成的工作。考核结果竞争也加剧了形式主义,下级机关为争取好成绩,包装工作成绩,打造亮点工程。考核督导检查中,过分依赖文字印证材料,助长了形式主义之风。科学的督导检查应引导各部门关注工作实绩,而非工作痕迹的美化,确保社会治理工作得到实质回应。
形式主义破局在于考核体系的改进。为治理形式主义,需矫正不科学、不合理的考核要求,引入协同治理理念,构建“权责一致”的考核体系,明确各级职责权限,确保权责协同、运行高效,并用法律保障。制定考核标准时,应清理不适当的考核排名,避免过度竞争;适当压缩创新事项比重,鼓励实际创新;避免一刀切式标准,制定多元化、开放式考核标准。同时,转变督导检查模式,由过程审核向结果关注转变,赋予被考核单位自主权,减少程式化束缚,使社会治理因地制宜。还应建立自下而上、多元化的监督渠道,引入民众信息反馈和公民监督,弥补监督空白,缓解重过程轻实效的现象。
总的来说,不合理的考核要求与形式主义息息相关,过重的考核任务导致了社会治理的虚假落实,过度强调排名则使下级机关陷入内卷空耗的泥潭,而全过程的考核检查更是助长了痕迹主义的蔓延。因此,当前亟需通过矫正考核体系来抑制形式主义,构建权责一致的考核框架,制定促进良性竞争的考核标准,并转变督导检查的模式,从而从制度层面有效挤压形式主义的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