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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作为协助警察进行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的警务辅助力量,其历史可追溯至上世纪五十年代,虽历经不同称谓如“治保”“联防”,但职能性质始终未变。进入本世纪后,辅警队伍迅速壮大,成为公安机关的重要助手,有效维护了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了社会安定有序。然而,受起步晚、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及社会治安状况差异大等因素影响,辅警制度存在体制机制不健全、身份定位与权力界限不清晰等问题。相比之下,我国香港辅警队伍以管理科学严谨、警务水平高著称,对其管理制度的系统梳理和研究,将为我国大陆辅警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宝贵借鉴。
香港辅警制度起源于十九世纪,并在二十世纪逐渐完善,其发展历程可清晰划分为三个阶段。早期辅警可追溯至太平天国时期,当时香港警察开始公开招募志愿人员辅助维持社会治安。近代辅警则以“特别后备警队”的成立为标志,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成立,以应对因战争而骤减的警察力量。特别警察队作为防御日本法西斯战略的一部分,也在近代香港辅警力量中占据了重要地位。进入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中期至五十年代,特别后备警队和特别警察队两支队伍长期并存,并在1956年的“双十暴动”中表现优异。三年后,这两支队伍合并改建为香港辅助警察队,正式确立了现代香港辅警制度。
香港辅警队建立了一套独立且健全的组织体系,与香港警察几乎一一对应,但两者保持相对独立,辅警系统在警务工作中独立运行,与正式警察保持着协作关系。辅警队设有辅警总部,全面负责行政管理工作、新警教育训练以及职级晋升等核心事务。为确保纪律严明,辅警队还单独设立了纪律委员会,专门负责查处辅警队员违纪违法的行为,维护队伍形象。与香港警察的总区设置相呼应,辅警队也设立了数量与规格相匹配的辅警总区,每个总区都具体承担着参与警察巡逻、控制交通等一线业务工作。根据各总区的实际情况,辅警队还进一步细分为若干个警区,警区的机构设置与总区类似。
香港辅警队的招录过程与正式警察相似,均采用公开招聘方式,吸引社会各阶层人士报考。不同之处在于,辅警报考者需有稳定工作,利用非工作时间服务警队。辅警队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身体、学历等有明确统一标准,如要求居住香港七年以上的永久居民,男女报考者分别有相应的身高和体重要求,并需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中学会考中获得一定成绩。语言及文字能力也是考量标准,可通过相关考试或警务处组织的中文程度测试证明。为吸引更多年轻力量,自2003年起,警务处实施“大学生辅警计划”,每年10月至12月公开招募,主要面向香港本地高等教育院校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香港辅警队精心构建了一套科学完备的“2-1-1”训练体系。新加入的辅警成员需先接受为期约28至36周的基本训练课程和每年必修的法定效率训练课程,前者涵盖法律法规、警察业务、队列及武器战术等全方位训练,后者则包括周年进修、射击及区段巡逻实习等内容,完成者可获得奖金,未完成者则可能受到警告或责令辞职。表现优异的辅警在晋升前,还需接受针对不同级别的晋升训练,以提升执行与领导能力或管理与指挥技能。针对大学生辅警,警务处特别设计了时长12周的全日制或34至36周的非全日制特别基础训练课程,内容与基本训练课程一致,着重于队列训练、警械使用等基础警务技能。
香港辅警队建立了全面的职业保障体系。构建了完备的职级体系,辅警职级分为宪委级、督察级和员佐级三等十二级,晋升渠道畅通无阻,符合晋升条件的辅警均可提出考核申请,晋升过程公开透明,有效避免了级别混乱、权力腐败。制定了科学适当的薪酬标准,辅警薪酬与职级相对应,虽因志愿性质与正规警察有一定差距,但员佐级辅警工资与同级正规警察起薪点一致,体现了公平合理性。建立了完善的福利制度,辅警在保险、疗养等方面享有与正式警察同等的待遇,还可申请加入警察体育游乐会等文化体育社团,享受丰富的会员福利,家属亦可申请入会,充分保障了辅警队员的福祉。
香港辅制度为大陆提供了诸多启示。推进辅警职业化建设,确保招录标准严格落实,加强入职专业训练,并建立健全职业保障体系,确保辅警薪酬、津贴等列入财政预算,且薪酬标准应动态调整,不低于当地居民人均收入,同时关注辅警职业风险,为其办理法定险种。尽快建立专门的辅警管理组织,按照“省——市——县”三级设计,统一领导和组织辅警的各项工作,并设置辅警职务序列,对表现优秀的辅警给予晋升和表彰。可尝试引入“志愿辅警”制度,吸收有志于公安事业的社会公众加入,根据其特点和专长安排岗位,同时体现志愿性、服务性的特点,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推动民众广泛参与治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