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出资股东实缴后如何合法“抽逃出资”?
各位股东大家好!
1. 今天要和大家聊聊的是认缴出资的股东在实缴后能不能合法的“抽逃出资”。我们闲话少叙,书接正文!
2. 话说李总认缴出资 1000 万成立日进斗金公司,新《公司法》颁布后李总就立刻将 1000 万实缴到位。日进斗金公司收到 1000 万元出资后又召开股东会以公司名义向财源广进公司增资 1000 万元。日进斗金公司在财源广进公司持股比例为 9%,而财源广进公司的控股股东就是李总,相当于李总通过财源广进公司实际控制了 1000 万元。
3. 日进斗金公司即使以后负债,债权人王五不能主张李总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因为李总已经实缴。债权人王五可以查封保全拍卖日进斗金公司在财源广进公司 9%的股权,但 9%的股权商业价值很小几乎可以肯定会流拍。
4. 李四通过实缴 1000 万元后,李总再将持有的日进斗金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其他人之后,日进斗金公司如果再负债债权人也不能找到李总,因为李总已经实缴 1000 万在日进斗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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