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清样》—撰文 | 文一刀
11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依法保护产权工作汇报,决定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持续为企业减轻负担。并提出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完善对政府失信的惩戒和纠错机制,因政府失信导致企业产权受损的要依法赔偿,不能“新官不理旧账”。
近年来,在经济转型升级和实施创新驱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早已形成共识,今年更有“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理念的提出。各地招商引资的竞争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演变为营商环境的竞争,由此也催旺了“店小二”精神。
“店小二”精神首创于浙江。2013年,浙江开始形象地把企业、基层比作“客人”,推行各级职能部门、机关干部当好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店小二”精神,“店小二”也随即成为当地官方话语体系中出现频率颇高的一个特色词汇;2014年,江苏省党政代表团赴浙江学习考察之后,“店小二“精神也被”移植“到江苏并很快落地生根。近年来,“发扬‘店小二’精神”已成为江浙地区渐渐形成制度,用以扶助企业、促进发展;2016年底,从浙江转任西安市委书记的王永康又将“店小二”精神带给西安。
然而长期以来,在西安旺盛生长的都是“掌柜的”习气,一下子让那部分已经做惯了“掌柜”的人“断崖式”转换成小二,即便迫不得已勉强为之,也不过是一群披着小二外衣的“牛二”。更有甚者,那些只知道无利不起早、哪晓得服务与担当人有些进化为“黑掌柜”。
在本应代表一个地区最先进发展理念的国家级新区—西咸新区有两条路,一条是老路,原名为世纪大道后改叫西咸大道,这条路建成于2003年,本是咸阳与西安的过境路,后在西咸一体化战略下成为西咸连接带的一条东西主动脉。世纪大道两侧起初迅速建起了许多楼盘项目,但2003年的西咸一体化很快沦为两地“扯皮界”的一个世纪神话,世纪大道在近十年里也演变为一条“行为艺术”之路,沿线各项目爆发的难缠纠纷可谓此起彼伏。
如果说世纪大道代表着过去的西咸,那么在2011年5月正式成立西咸新区之后规划建设的另一条路——沣泾大道则是步入“新区时代”西咸的象征。作为省级重点工程的沣泾大道规划全长超过30公里,贯穿西咸新区五大新城。但这条被称为“大西安空间发展南北大动脉”的道路如今却成为西咸“工程建设拖延界”的“里程碑”。
沣泾大道从2012年开始,由西咸新区下辖秦汉新城、空港新城、泾河新城分头负责实施(沣东段去年刚启动暂不在此次观察范围)。其秦汉新城段、泾河新城段虽也屡次出现拖延,但近一两年好歹先后实现了基本完成。
与之相比,承接政策照顾并在今年正式成为陕西自贸区板块之一的空港新城,却在所负责的路段建设中造就了一个“拖延神话”:沣泾大道空港新城段长度为8.1公里,从空港新城的西南向东北方向斜穿而过,两端分别与沣泾大道秦汉新城段、沣泾大道泾河新城段接驳,共分两个标段建设,其中一标段长度4.88公里,位于正在修建的空港新城南环路与空港新城第一大道之间。按照当年的公开报道该道路本计划要确保在2013年底建成全线通车,但至今已超期四年,其一标段虽进入收尾阶段,二标段却仍然悬空;除此之外,空港新城南环路、新城六路、新城十路、新城中大道等许多规划道路,当时的计划也都要求在2013年底至2014年年初期间建成通车,但目前这些道路也都处于不同程度的拖延状态。(详见:西咸空港新城: 中国孟菲斯? 先修好已经扎堆的断头路吧)
一段8公里道路、5年修建仍是“半拉子”工程,一直干干停停、拖拖拉拉,比“鸭子把蛋”还难畅,还引发出一段漫长的BT合同纠纷,各方纠葛两年半仍在继续发酵,其间发生的诸多蹊跷交织折射出发生在空港新城内的一个典型“黑掌柜”现象。
西咸新区规划控制面积882平方公里、规划建设面积272平方公里,区划广阔且区内多为乡村,因而建道路、利交通成为西咸新区起步伊始主推工作之一。各新城管委会在组建之初均面临资金短缺的困难,为此常采用BT模式。BT即英文Build(建设)—Transfer(移交)的缩写,是以政府信用为基础,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融资模式,主要是为了解决政府建设社会公共类项目前期资金缺乏矛盾。
2012年10月,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空港管委会)也与上海明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明凯”)签订了《空港新城沣泾大道、新城六路、南环路东段、新城十路、新城中大道项目BT投资建设合作意向协议》(以下简称‘空港沣泾大道BT协议’),协议中约定需为项目建设单独成立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负责所有项目的融资、建设和管理。
据资深业内人士介绍,BT模式运作基本程序是:政府确定投资方并签订BT投资建设协议和BT工程承包合同后,BT协议乙方需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将项目融资和建设的特许权授权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具体对BT项目进行融资、建设组织和管理。而作为一种BT模式中的常见安排,单独成立项目公司还可避免企业借项目协议融资后将资金移作他用。
故此,在空港管委会与上海明凯签订的《BT投资建设合作意向协议》中也明确要求上海明凯需设立项目公司并对其性质作用定义解释为:“ BT模式项目主办人为了融资、建设和管理BT模式项目而在项目所在地设立的项目公司”。
工商资料显示,上海明凯是浙江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96%的子公司,广厦建设集团隶属于由浙江东阳楼氏家族实际控制的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厦控股的实际控制人楼忠福从浙江东阳第三建筑公司小工一步步干到国内建筑业巨头,是伴随改革开放成长起的典型浙商,但近年来关于楼忠福的不利流言却始终发酵未停歇。有消息称,多年来同在东阳的“亿万富姐”吴英家人一直在举报称楼忠福家族或涉嫌插手和介入“吴英案”的资产处置事宜。2014年7月,吴英获得减刑,由死缓减刑至无期徒刑,当年年底,便曝出广厦控股实际控制人楼忠福遭调查的消息,甚至导致浙江广厦股票三度停牌。
母公司广厦集团身处动荡,子公司上海明凯在陕西市场寻求机会时也显露出资金非常紧张的一面。一份公开判决显示,上海明凯曾在参与沣泾大道空港新城段BT建设时另外向项目投资人拆借了一千万人民币资金,但因不予偿还被诉至法院并败诉。
此种背景下,上海明凯虽则取得了沣泾大道空港新城段的BT合同,但在单独投资成立项目公司以及后续的建设融资等方面却显得有心无力。据该道路建设投资人称,在空港新城等多方推荐下,上海明凯在陕西当地引入了若干有意愿投资交通的投资人,并由这些投资人出资发起设立了独立项目公司—陕西明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陕西明凯)。
2013年3月19日,陕西明凯作为项目公司设立;2013年10月16日,陕西明凯与上海明凯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管理及内部责任承包合同》形式获得正式授权承接组织、管理该项目权利。由于上海明凯在陕西明凯中并未有任何股权亦不对项目建设进行任何投融资,双方于是约定由陕西明凯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及管理建设,而上海明凯最终获得BT协议价款的3%作为管理费。
据介绍,早在陕西明凯成立之前的几个月,为了不耽误工期,陕西当地投资人从接触并表示有意参与之时起,就先以上海明凯项目部的形式开始推进项目建设,而相关往来文件、票据显示,在此期间的所有投资、费用均由陕西当地投资人承担,甚至上海明凯方面员工的工资都由这些投资人发放。
从陕西明凯设立到与上海明凯签署协议之间,陕西当地投资人则以陕西明凯为载体一直实际负责沣泾大道空港段BT项目管理建设,正是这些措施下,BT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搭建、启动的非常迅速,但进入正式施工后不久便因空港管委会方面屡屡难以给施工现场“交地”而停滞。
此间,“交地难”一直是项目推进的主基调,令陕西明凯组织到现场的大量人员和设备不断“窝工”。不仅如此,伴随还出现了愈演愈烈的工程强揽抢占;一份盖有上海明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沣泾大道项目部公章的报案材料显示:“从2013年2月正式开始施工之后至2014年6月期间,被控告人毋某“三次组织社会闲散人员,围堵并驱赶项目部合法工程队伍和人员,并侵占该部分工程,并先后以不同名义,10次以上强迫上海明凯项目部进行交易,借此获得上千万的非法收益,使沣泾大道之一项目部合法队伍无法进场施工,造成该工程进展缓慢”。
BT项目中最大风险与成本来自工期,一旦工期拖延BT项目公司融资成本、管理费用均会增加。由于沣泾大道空港段BT项目始终进度迟缓,并显露出矛盾千头万绪的势头,为解决闲置于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窝工问题,空港方面于2013年7月24日发函要求开始筹备沣泾大道二标段项目建设工作,相关标书、票据、合同等资料显示,项目公司为此又投入许多资金与人力,但二标段前期工作做完后又一直悬空至今。
到2014年年底至2015年元旦期间,上海明凯与空港管委会均发生人事巨变:上海明凯方面是董事长因病去职修养;空港管委会方面是从元旦后便因原主任调动而先由二把手主持工作,2015年7月正式宣布了人事任免。事后来看,也许正是这种人事巨变给工程利益格局带来了巨大影响(否则种种“巧合”实在是难以理解)。
相关文件显示,2015年1月12日,空港新城管委会和建设集团向上海明凯发出“关于空港新城沣泾大道等市政工程项目存在严重问题要求整改的函”,历数上海明凯在项目建设管理中的四大问题并提出如不能按时整改将与上海明凯解除合同。
2015年1月21日,上海明凯则回函称空港方面在合同履行中存在三大违约行为,直接宣告解约,并在授权委托书中委托陕西明凯的负责人代表上海明凯与空港方面洽谈协议解除与已完成工程量审计、工程款结算等相关事宜。
2015年2月9日,上海明凯谎称要与空港方面解约,诱使陕西明凯交还了沣泾大道空港新城段项目部印章。
2015年4月15日,上海明凯突然发出“关于解除上海明凯与陕西明凯合同的通知书”,向陕西明凯单方面提出与解约并收回所有授权。
2015年6月15日,已对项目建设投入数千万资金和大量人力的陕西明凯无奈发起诉讼,要求空港管委会方面与上海明凯就此种变化给陕西明凯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2015年6月18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立案。
据了解,对于在工程实施工程中参与方若发生矛盾,空港管委会作为业主单位起初曾提出过几条原则,包括在协调解决好之前先暂停付工程款,以免促使矛盾更为复杂,如今看来这显然是非常明智的思路。
但该原则却未能持续:一份银行转账回单显示,2015年7月23日,空港新城管委会方面突然将一直停止支付的项目资金,在咸阳中级法院已立案情况下,抢在法院开庭前一次性向上海明凯转账6670万元人民币,此举与其半年前还函告上海明凯欲解除合同的态度可谓反差强烈。
更蹊跷的是,法庭陈述过程中,上海明凯亦称自己并未获得这6670万人民币,而是将这笔钱很快转给了曾经的“冤家”:当年报案控告强揽抢占工程的毋某。上海明凯称自己早已与毋某签署了合作协议,并在庭审期间提供了其与毋某签订的《项目施工管理经济责任内部承包合同》,但公开判决显示,该合同经法院委托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后结论为:“落款乙方(签字、盖章)签名不是其标称时间2014年6月10形成,而是于2015年3月份前后书写形成”。这笔6600万巨额款项的流转轨迹就此揭开了空港管委会、上海明凯、被报案强揽抢占的毋某三方关系的转变:曾经的“冤家对头”在利益面前又联手共同进退、伪造证据。
其实店小二”精神并不复杂,其要义无非一是甘当问需于民、主动排忧解难的“服务员”;二是在行动上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群众和企业有什么疾苦、有什么难处,决不推诿逃避而是想方设法解决。
但作为沣泾大道业主单位,空港新城管委会在人事变化、矛盾演变当口的种种处置行为来看,却看不到任何“店小二”的影子;不仅如此,面对纠纷愈演愈烈,空港新城管委会不仅在众多其他工程未见付款的情况下,突击给“纠纷工程”一掷近6700万人民币的“豪爽”付款和这笔6700万的“突击付款”又很快绕过工程项目公司被转移至纠纷之外的曾经涉嫌强揽工程者手中的蹊跷轨迹,都让人明显嗅到“黑掌柜”的味道。
据了解,此后至今的两年半来,各方的矛盾与这项纠纷始终难解。2012年时西咸空港新城刚刚成立,一度“缺粮少药”无奈借助BT模式吸引建设资金,彼时的投资人可谓空港新城之“建设先驱”,但在这个典型事例当中,“先驱”很快在形势变化下牺牲于利益联盟之下,成为了“先烈”,所谓“店小二”精神还没来得及在西咸新区扎根就在蜂拥而至的“吹鼓手”掩护下,被“黑掌柜”抛在脑后了。待续!——《调查清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