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偷拍盗摄事件时有发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一些不法分子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设备,致使窃听、窃照设备流入社会,成为偷拍盗摄乱象的重要推手。为让大家清楚了解这一犯罪内容,北京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方鹏鹏律师结合司法考量及举证分配,对偷拍偷窥违法犯罪的法律要点进行了提炼解析,供大家参考。
一、四类偷拍偷窥违法犯罪
1.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
公民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属于隐私,依法不受侵犯。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将偷拍设备安装在宾馆、民宿等场所进行偷拍盗摄,甚至提供互联网链接供他人实时观看或者将偷拍内容制成图片、音视频进行传播,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2.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
一些人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非法获取他人的经营信息或者个人隐私,给单位和公民的正常工作、生活带来不利影响,严重侵犯公民的隐私等人身权利,扰乱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3.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
偷拍盗摄黑灰产业不仅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还容易成为滋生其他违法犯罪的温床。整治偷拍盗摄黑灰产业,必须坚持全环节、全链条打击,既要依法惩处偷拍盗摄者,也要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设备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铲除偷拍盗摄滋生蔓延的土壤。
4.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
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属于国家严格管理的物品,非法流入社会,不仅可能侵犯公民隐私、企业商业秘密等,还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对于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现行法律从不同层面作出了规范。
二、偷拍偷窥违法犯罪审判结果
1.对于非法破解、控制他人架设的网络摄像头并出售摄像头访问权限牟利,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将偷拍偷窥内容制成图片、音视频进行传播、贩卖,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一款之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将摄像头安装在插排、充电宝、打火机等生活用品内并制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在网上出售牟利,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之规定,以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将购买的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安装在宾馆房间、卫生间等场所进行偷拍偷窥,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规定,以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