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奶茶店加盟陷阱:合同诈骗罪在刑法中的作用与地位

徐剑看事 2024-05-18 02:37:24

2024年5月15日,今日说法播出了“守护经济安全”节目之三,即,“奶茶店加盟陷阱”。“加盟陷阱”由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侦查,其中以合同诈骗罪追究某网络科技公司投资人刑事责任具有重要意义。合同诈骗罪在《刑法》中地位可谓“举足轻重”,据此,江苏警方办理的刑事案件不仅是打击经济犯罪的“成绩单”,也是适用法律的“经典之作”。

今日说法:奶茶店加盟陷阱

一、“奶茶店加盟陷阱”概述

2021年1月,江苏省南京市的吴女士与江宁区柘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在鼓楼区销售“抖茶控”奶茶的加盟合同,并交纳加盟费17.8万元。合同签订后,柘界公司未按合同履行主要义务,也未退款。

几乎与此同时,南京市的成女士也与柘界公司签订了在江宁区销售“抖茶控”奶茶加盟合同,合同签订后,柘界公司也未按合同履行主要义务,也未退款。

南京两位女士因柘界公司未履行合同麻烦不多,如,仅是解除,或者变更合同之诉。北京的金女士取得了北京市朝阳区加盟店的资格后麻烦更多了。2021年初,金女士与柘界公司签订加盟合同,支付7.8万元加盟费、8万元食材费后,其在朝阳区的加盟店一直亏损。

柘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后设立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由于公司没有奶茶配方,且其商务人员均是河北省秦皇岛市网络科技公司派出。2021年1月至10月,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的派出所共接警26起,分局决定对柘界公司品牌招商案立案侦查。

经侦查查明:柘界公司的法人代表是李某梅,其为江西农村的老年人,实际控制人是章某和王某。河北省秦皇岛市网络科技公司引流部的实际控制人李某负责“抖茶控”项目的经营。公司成立3个月便招来100多个加盟店,收取加盟费1200万元。

2023年2月,南京市江宁区检察机关指控章某、王某等人犯合同诈骗罪,并提起公诉。2023年10月,江宁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本案,以合同诈骗罪判处了相关人员不等的刑罚。

值得一提的是,在司法程序中,柘界公司等相关人员退出非法所得共1020万元,不少人对国家和政府怀有感谢心理,据此,司法机关完全可以对相关被告人在法定刑以下量刑。其原因是,我国司法实践对诈骗罪有不同的认识,如,本案是典型的合同诈骗,但多数人却认为是民事纠纷,包括被告人可能也有此认识。

“奶茶店加盟陷阱”概述

二、合同诈骗罪在《刑法》中的地位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罪。在本条之前,本法还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甚至还规定了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诈骗罪。

在本条之后,《刑法》规定诈骗罪主要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诈骗罪、招摇撞骗罪、虚假诉讼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等。甚至还规定了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的诈骗类型。不仅如此,贪污、侵占等犯罪也包含诈骗手段。

《刑法》规定尽管规定了如此之多的“诈骗”犯罪,但多数诈骗的罪状却采取了简单描述方法,如,第二百六十六条仅规定“诈骗公私财物”。简单罪状尽管能避免刑法条文的繁琐,但却为司法适用带来“麻烦”,如,不少司法实践不能区分民事欺诈与民事诈骗等。

合同诈骗罪采用了叙明罪状,《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详细描述各类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且本条处于承上启下的作用,其地位可谓“举足轻重”。江苏司法机关办理的“奶茶店加盟陷阱”中被告人的行为具备本条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

三、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的罪状共有五个,但本条规定的构成条件主要有两项,即,犯罪主体要件和客观要件。其中,司法实践争议较大的是诈骗罪的主体要件,即,行为人行骗时是否需要隐瞒身份,司法实践倘若认为行为人不需要隐瞒身份,民事欺诈也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据此,该罪状是任何诈骗构成犯罪的必不可少的构成要件,否则可能其他犯罪。例如,第一百六十条规定的欺诈发行证券罪,行为人尽管采取了欺骗方法,但不构成诈骗罪。再如,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的贪污罪尽管也使用了“骗取”一词,但也不构成诈骗罪。究其原因。前述两罪的主体身份无法隐瞒。

就“奶茶店加盟陷阱”的被告人而言,章某、王某、李某共同隐瞒了身份。一方面,章某、王某尽管注册了公司,但营业执照上并不显示其身份。另一方面,加入奶茶加盟店的当事人表面上是与公司经营,但实质是与引流人李某交易。据此,江宁警方认定章某、王某、李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与《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完全相符。

在司法实践中,不少司法人员常“纠结”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不少侦查机关只有在犯罪嫌疑人承认有非法占有目的后才予以立案。究其原因,少数侦查机关没有区分民事欺诈与诈骗。当行为人隐瞒了主要身份,不需要其承认有非法占有为目的。相反,当事人没有隐瞒身份,司法人员不能推导出其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今日说法用三天的时间连续播出了“守护经济安全”节目,其中,江苏警方办理的“奶茶店加盟陷阱”是诈骗罪法律适用的“经典之作”。如,充分揭露了将各犯罪嫌疑人共同隐瞒其身份,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奠定了基础。

“奶茶店加盟陷阱”这档节目也有一定的不足,如,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有人可能要问,柘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时是否向市场管理部门提供了前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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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剑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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