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退租了,钥匙也归还了,但是因为有些东西需要修缮,房东却要求承担退租后到修缮这段时间的租金,你会怎么办?

双方于2020年8月18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何某将其位于乌鲁木齐市南纬一路的房屋出租给刘某使用,租赁期限自2020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17日,月租金为2600元,按年支付。租赁期满后,双方经协商,刘某续租该房屋,并支付了2021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17日的租金31200元。
然而,在租赁期即将届满之际,双方因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赔付问题产生争议。2022年8月3日,刘某在未办理正式房屋交接手续的情况下,试图搬离涉案房屋,但被物业公司和社区工作人员制止。随后,刘某与何某就房屋损失赔偿进行了协商,刘某承诺对损失进行赔偿,但并未实际履行。
何某认为,刘某在2022年8月3日搬离时并未正式交付房屋,且一直未履行赔偿承诺,因此双方房屋租赁合同并未正式解除。直至2023年1月9日,在社区包户干部和物业保洁人员的见证下,刘某才对涉案房屋的玻璃、橱柜、立柜进行了维修,并将房屋钥匙、燃气卡、电卡进行了交接。因此,何某主张刘某应支付2022年8月17日至2023年1月9日期间的房屋租赁费12220元和暖气费663.96元。
刘某则辩称,其已于2022年8月3日在社区干部、警务站民警的见证下从涉案房屋中搬离,并将房屋钥匙交给了何某,完成了房屋的交付。因此,刘某不应承担2022年8月17日之后的房屋租赁费和暖气费。
一审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系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根据查明的事实,刘某在2022年8月3日已搬离涉案房屋,且双方均认可该事实。虽然刘某未办理正式的房屋交接手续,但根据何某的陈述,2022年8月3日,刘某雇用小区物业的保洁员李某打扫涉案房屋的卫生,并当着何某的面将涉案房屋的钥匙交给了李某,李某打扫完卫生后于当月将涉案房屋的钥匙交给了何某。因此,一审法院驳回了何某的诉讼请求。
何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及证据进行了确认,并认为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关于争议焦点,即刘某是否应支付2022年8月17日至2023年1月9日期间的房屋租赁费和暖气费,二审法院认为,根据何某的陈述,刘某已通过李某将房屋钥匙交给了何某,完成了房屋的交付。且刘某支付的租金已涵盖至2022年8月17日,在此之前刘某已实际搬离并交付了房屋。因此,双方的房屋租赁合同应于2022年8月17日实际解除。何某主张合同解除后的房屋租赁费和暖气费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