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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在我国存在已久,名称多样,如治安员、联防队员等,有效缓解了警力不足的矛盾,促进了警力资源的优化,提升了实战岗位警务效能。然而,辅警立法滞后,法律地位不明确,常被视为“临时工”,缺乏职业认同感,工作积极性不高。辅警工作强度大,待遇不高,存在危险性,且社会风评较低,致使人员流动频繁,增加了管理难度和用人单位的教育培训成本。许多辅警因就业困难而暂时从事此工作,缺乏长期职业规划,工作中不思进取,随时准备离职,难以保持工作热情。因此,需从制度层面保障辅警队伍稳定性,建立辅警层级制度,将待遇与绩效考核挂钩,加强规范化建设,逐步提升辅警综合素质。
英国辅警分为特别警察及警察机构内文职和社区志愿警察两类,等级划分明确,共设五等,从辅警警员至警监,制服与正式警察相似,仅肩章“SC”作区分。香港辅警则依据《香港辅助警察条例》授衔评级,警衔职级分为四级十一等,与正式警察着统一制式服装,工作中根据职级决定指挥关系。辅警多为兼职,招聘后由警务部门发给聘书,非政府公务员。新加坡辅警层级参照正式警察管理,共15级,晋升需通过考试,由晋升委员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指挥官、警察利益代表等组成,雇用单位决定晋升。法国辅警着与国家警察相同服装,无衔级标识,采用合同制录用,对不胜任者及时更换,福利待遇参照正式警察执行。
关于辅警层级管理的思路分为两类。一类倾向于构建类似正式警衔的层级管理制度,主张辅警应宣誓、穿着统一制服,并设立与正式警察相似的职级序列,依据工作年限和表现逐级晋升。同时,各级辅警需经过专业培训才能上岗,享受不同层次的待遇及必要的保险福利,高级别辅警有机会长期服务于公安机关。另一类则主张借鉴职称评定体系,辅警从实习期开始,通过积累经验,逐步晋升至更高级别,部分高级别辅警有机会通过考核转为正式警察。目前我国辅警层级管理的实践主要在福建、广东等地,如东莞实行岗位层级和职位层级管理,晋江则实施四级辅警制度,并建立与层级挂钩的工资管理机制,实行梯次管理。
建立辅警层级管理制度的核心目标与原则是参照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推动辅警队伍的制度化建设,旨在激发辅警工作积极性,保持队伍稳定,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该制度内容涵盖级别设置、评定依据及级别与工资待遇三方面。具体而言,辅警分为勤务和文职两类,各设实习及一至五级,晋升结合年限与绩效考评。服务满1年为五级,每增3年且考核称职晋升一级,满10年且考核称职晋升为一级,表现突出者有机会转为正式民警。年度考评连续优秀或立功者可提前晋升,考评基本称职以下或违纪违法者则推迟晋升或降级。辅警工资待遇与层级挂钩,实行差别工资制度,根据层级和绩效确定,以确保公平合理。
构建辅警层级制度还需注重多重细节。必须严格把关招录环节,遵守中央规范,确保公平择优,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加入辅警队伍,从源头上提升辅警质量。培训要全面且严格,针对辅警来源复杂的特点,加强岗前和岗位培训,确保辅警具备从事公安工作的基本素质,特别是思想素质,培训不合格者应推迟上岗或解除合同。考核要公平公正,严格落实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层级管理、工资福利挂钩,激励辅警努力实干,同时对违规行为视情给予相应处理。要充分保障辅警权益,提高收入,统一服装样式和防护装备,落实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对因公伤亡的辅警及其直系亲属给予抚恤和待遇,确保辅警安心工作。
辅警层级制度能够为辅警提供稳定的职业前景。过去,辅警队伍流动频繁,年轻人因晋升无望、待遇无差异而纷纷离职,留下的大多是年龄偏大、难以完全胜任工作的人员。层级制度为辅警提供了一条明确的晋升通道,有助于稳定队伍,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的辅警力量。层级制度能够激发辅警的工作积极性,通过让能力与勤奋在工资待遇上得到体现,不仅能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还能推动辅警队伍不断壮大和提升。层级制度增强了辅警的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中央层面的文件规范和对辅警工作的肯定,让辅警摆脱了“游兵散勇”的形象,实施层级制度可以让辅警感受到了近似民警的“衔级”待遇,树立职业荣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