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日,关于这个案件的情况已经上了“热搜”,但案件具体侦办与舆论发酵过程,我一开始是越看越糊涂,不知道您是否有同感。
稍后搞清楚了几个关键事项,才明白究竟是咋回事。
1、犯罪嫌疑人所乘坐的K306次列车,始发站并非拉萨!
列车情况很容易查到:
K306次列车全程是“兰州—温州”,犯罪嫌疑人高某购买的车票是“兰州—南阳”,根据兰州铁路公安处的信息披露,高某是在“咸阳-西安”段被抓获,时间在4月22日早上6:29—6:52之间。
这个报道是极为精准的,高某犯案后,先从拉萨逃往了兰州,然后再乘坐兰州始发的K306次列车继续潜逃,这说明,在高某被抓获之前,他至少更换过一次交通工具,他并非是从拉萨乘坐“直达列车”到他被抓捕时的咸阳西安段。
这是很容易引发误解的一个关键“盲点”。
那么,高某是怎么从拉萨逃往的兰州?
有飞机和火车两个选项。
飞机的可能性极小,从高某所定的目的地南阳来反推,他要是直奔南阳,乘飞机不必选择先到兰州中川机场,而应是从贡嘎机场直飞南阳的姜营机场。
火车共有5个车次,都是“Z”字头,耗时都在24小时以上。这说明,高某应该是在4月20日乘坐拉萨至兰州的火车,4月21日到达兰州,于当晚又乘坐K306次列车。
2、作案时间最可能是在4月19日夜。
在当前中国的治安大环境下,绝大多数杀人案的行凶者都并非“身怀绝技”,心理素质更不必高估。他们犯案后首要想到的,就是抓紧跑,跑的越快、越远越好。
所以高某犯案、杀害受害者王某的时间,应该是在4月19日夜里。
作案时没有引起外界注意,说明没有发生过较为激烈的冲突与打斗,高某应该是采取了某些安定性手段或者突然袭击、一击得手。
之后,高某藏尸床底、处理现场,整理了包括王某物品在内的行李,于4月20日上午退房。
这里基本可以断定,高某和王某是熟人,同行来拉萨旅游或其它事项,两人多数是同住于该房间。
至于高某是临时起意、激情犯罪,还是有预谋杀人,这个信息太少,无从判定。
3、拉萨公安局刑警大队只花了不到12小时就完全破案了。
按照之后爆料人张先生(化名)提供的信息推断,张先生于4月21号下午入住该3楼房间,晚上换到4楼,22号凌晨1点左右配合警方问询。
再结合兰州铁路公安的信息,4月21号夜里至22号早上的具体过程是这样——
晚7点之后不久,客栈给张先生换房,之后较为认真的打扫、观察了房间,发现了受害者王某的尸体,选择报警。
拉萨公安局刑警大队很快到场,鉴于之后把案发时间定在21号,说明此时至少没有超过当夜零点。
刑警们显然就没有怀疑过张先生,之后在凌晨1点钟请求张先生下来,主要是想了解情况、获取更多的细节。
刑警们主要通过身份、出行、监控等信息,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高某,至最迟22号凌晨4:50,就发现了高某此时应在K306次列车上,从而通报兰州铁路公安处予以配合。
鉴于K306次列车上只有一名乘警,兰州铁路公安处请求西安铁路公安处、咸阳车站派出所予以配合,在咸阳站有5名当地民警登上列车,最后成功抓捕高某,同时搜到受害者王某的身份证、手机、银行卡等物品。
案件至此宣布告破,就算从21号晚7点起计算,至22号早7点,从侦破到抓捕,最多12个小时就搞定了!
上述表述适当有误。22号1点钟配合警方后,张先生立刻离开了客栈,选择了一家足浴店休息,然后于上午前往刑警队录口供、留下DNA信息,此时至少在7点以后,所以刑警跟他说,人已经抓到了。张先生之后选择乘飞机离开拉萨。
大致是从22号起,觉得晦气的张先生,就开始和客栈商讨赔偿事宜,但双方并未达成一致,于是张先生给客栈刷差评,事件于4月28日在网上全面引爆、发酵,一度甚至被视为谣言。
4、案件相关报道已有,且要早于网络发酵之前。
上文是网络上最容易搜到的。这是《兰州晚报》于4月28日报道的关于22日抓捕高某的情况,报道撰写时间当在27日,而且从行文内容来看,只是当作一件正常的警情来报道,至少记者应该并不知道网络上同步发生的事情。
其实最早发布的,是中国甘肃网,4月27日即发布该报道,内容大同小异,《兰州晚报》应是予以转载、略有修改。
现在的问题是,兰州方面仅是配合工作就对此案做了相关报道,那为何拉萨这边作为案件主侦办方,反而一直没有给出案情相关通报呢?
至少到今天,我们都没有搜到相关案情通报信息。近期平安拉萨微博、公众号上面,有关于一些哪怕是盗窃案件的报道,但未发现此案的报道。
5、即使是重大刑事案件,警方也不是必须要发布案情通报。
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侦办的需要,或者案件的社会影响性,选择一些重大刑事案件予以公开。
全国每天都可能会发生有人死亡的刑事案件,如果凶手投案自首,或者很快被抓,这案件就很可能没有警情通报。
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及时抓到,可能造成更多社会危害,这个时候就需要通报,发布通缉,至少要提醒社会民众注意。
而如果具体案情过于残忍、骇人听闻、容易引发社会热议,即社会影响较为负面、不利,那么警方为了社会稳定考量,基本不会予以公开。
显然,此次拉萨客栈杀人藏尸案,属于快速侦破、抓住嫌疑人的情况,同时,在民众出行、旅游所必须的住宿设施,出现这样的案情的确骇人听闻,让人毛骨悚然,社会影响可谓严重。
因此,拉萨警方不发布此案的案情通报,份属正常,需要予以理解。
同时,四五月份是拉萨当地的旅游旺季,一旦爆出此事,势必大幅影响当地的旅游经济,警方包括当地政府,自然也会有这方面的考量。
只是,这个案件既然已经爆出、发酵,大家也都基本听说了,那么有关案件本身的具体情况,警方还是要以公开为上,尽快平息好奇、争议乃至可能衍生的谣言。
相信拉萨警方会很快给出此案的案情通报,也就几天之内吧。
其实,这个案子并不算多稀奇,估计内里也没啥离奇之处,无非是普通的杀人案,沾了个酒店床底藏尸的噱头而已。
以上。在查询资料、核实信息的过程中,我算是领教了某些媒体、自媒体张口就来、缺乏逻辑、毫无重点、流量至上的风采,甚至连起码的负责任、一丝严谨态度都没有。
也希望咱们网民,对于突发事件,不妨留个心眼,稍微思考下内里咋回事,先子弹先飞一回,而不是急于表态、发表“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