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老子“无为”思想的理解大体不离以下诸种:遵循自然规律,不妄为;有所为有所不为(该为的为,不该为的不为);以“无为”的态度达到“无不为”的效果;全无事实(躺平)等等。
儒家则将老子的“道治无为”解释为“德治无为”,释道二教则从老子本义引申到个人修身文化,把“无为”具体到“三毒”、“五毒”,“损之又损”的越多,修为的层次就越高,就越接近仙佛圣真之境。
本文不讨论延伸解读,只讨论老子本义。
这样的解释无异于望文生义,隔靴挠痒,不着边际,把老子悲天悯人的天下情怀和积极主动的社会治理思想,引向狭隘自私、消极隐退的个人修身文化,实在是对先哲思想的曲解和亵渎(重申:不讨论宗教文化)。
如何理解道家的“无为”思想?“无为”是老子的根本政治主张,它是一种超前和积极的施治行为,它有明确的行为主体、行为目标和行为评价依据。
行为主体是圣人。“无为”是一种施治行为,它只针对圣人(或事实上的强者、统治者),其行为基础是道法自然”,行为特征是圣人“居下、“辅民”、不与民争”,行为目的在于“无事取天下”——赢得天下民心,保持整个社会的和谐井然秩序(即自然),让天下人在没有“天下多忌讳”的“自由”环境下,自我发展、自主创造,实现“无不为。”
“无为”的评价依据,“无为”的评价依据只有“民心”,能否获得天下人的认可,若“百姓谓我自然”,那么,他的施治行为就是“无为”。任何带有暴力倾向的施治,比如“以智治国”、“上贤”、“食税之多”、“求生之厚”等公器私用行为,都是“有为”。
简言之:老子的“无为”就是圣人或强者“以百姓之心为心”,辅助人民自由发展,使其各得其所而不被强力制约,不以暴政侵夺百姓利益。
读懂“不”,也就明白了老子的“无为”思想否定式表达的,都是“无为”的基本思想。“为”是人的行为集合体,而在整个《道德经》中,以“不、弗、勿、毋、非”等否定词,作为“为”的限制副词表达的,有40章左右,我们从传本第一章逐章排查一下,即可发现这一否定表达的特点,而所有这些否定式表达的综合意义,即是“无为”的全部含义。比如:
第二章的“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弗始”、“弗恃”,“弗居”;第三章“不尚贤”、“不贵难得之货”、“不见可欲”、“无知无欲”,“不敢”、“弗为”;第四章“弗盈”;第五章“不仁”;第七章“无私”、“不自生”;第八章“不争”、“无尤”;第九章“不持盈”、“不揣锐”;第十章“毋离”、“毋疵”、“毋以知”、“毋以为”、“弗有”、“弗恃”、“弗宰”……
直到最后一章的“不美”、“不信”、“不博”、“不多”、“不善”、“无积”、“不害”、“弗争”,全篇近百处之多,所表达的都是“无为”的基本思想。
关于这一思路,以前曾写过大约十多篇,比如:等。
这些否定式表达,涵盖了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以及人的世俗行为与价值,与此相对应的是非世俗的行为与价值。换言之,所有否定式表达,都是对“无为”思想的具体化解释,就是说,“无为”是这些否定式表达的总括和代表。
同时,“无为”已经不是简单的副词(动词)+动词的动词化词组,而是一个概念化的名词词汇,即“哲学概念”,比如“无为之益”、“为无为”等。
“无为”有明确指向和具体内容。我们对全篇中的否定词稍加整合,就可以得出“无为”的基本内容:它的行为者是圣人,它是《道德经》的核心概念,是“道法自然”在“圣人之治”上的具体落实,具体内容是:
权力者以百姓之心为心,柔弱待民,不对百姓施行暴政,不公权私用而侵夺民利,能辅、能佐而不能主导百姓的自由发展和自主创造。只有权力“无为”而不侵民、害民,民才能各展其能、各得其所,实现“无不为”。
简言之:“无为”就是权力为民不害民,“能辅不能为”,这就是“无为”思想的核心。
所以,“无为”是前提,是圣人执政为民的基础和条件,在此条件下,天下百姓、各行各业在没有“天下多忌讳”条条框框的约束之下,才能释放出每个人的自发自动创造价值(德)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生产效率,实现“自化、自富”。
那些所谓的遵循规律、不妄为,该干的干好,不该干的决不干,或者躺平等解释,都是无的放矢的无稽之谈,是没法实现“自化、自正、自富、自朴”的。所以“无为”是为天下人的“无不为”服务的。
“无为”的大作为体现:防微杜渐的风控管理与世俗理解的消极不作为,或者只顺应不主动的被动行为相反的是,老子的“无为”还有更积极、更具前瞻性的施治特点,这就是“为之于其未有,治之于其未乱”的风控管理策略。
这一思想集中体现在63章的“有罪以免”,以及整个63章、64章的全部章节里。
所谓“有罪以免”就是“避免权力使用失当造成的过失”,这不是事后赦免,更不是求神拜佛,而是“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的无为思想的必然结果。
63章和64章是对“风险管控”的直接论述,即“图难于其易也,为大于其细也。天下之难作于易,天下之大作于细”,在事物尚处“易”“细”,“安”“未兆”“脆”“微”的状态时,就“早图之”,把隐患消灭在人们看不到的“未形未兆”的状态。
战国时期的“老子注”,比如鹖冠子,韩非子,他们都喜欢以扁鹊治未病为例,来解读老子这一超前预防思想,这一时期的《庄子》《黄帝内经》《管子》等黄老道家作品,也常常以“治未病”为例,解读老子这一思想。
“治未病”是战国时期道家学派的世、救世思想,也是对老子“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思想的发扬光大,重在事物发展的初始就预测到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能居安思危,防微杜渐,在“疾患”发生之前,就将“病根”铲除掉,不留后患。
我们常将“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成之台,作于累土;百仞之高,始于足下”理解为正面陈述,实则老子用意不在于此,而是强调,要在“毫末”“累土”“足下”之时,就开始预防隐患。
因为一切事物都有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演化过程,“无为”就是在事物隐患尚处“无”的状态时,就早已预见到了可能的隐患,并下手除之。
老子说“治人事天,莫若啬。夫惟啬,是以早服”,农民在杂草萌芽时就将其铲除,这就是为道可以早图的原因。
王弼注曰:“上承天命,下绥百姓,莫过于此。”
所以老子说:“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不依靠行政命令的教导,无为之治的好处,相对于圣人而言,天下没有什么事能好过这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