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斐多篇》,虽然在《智者篇》中柏拉图对于区分式净化的表述更为系统、清晰和完整,但刚才有两个柏拉图简单略过之处却值得深入探讨并会引出两个重要的哲学、美学问题。
首先,柏拉图将相似的事物分为一类,认为这一类没必要详细讨论,又将好的和坏的事物分为一类并将之作为讨论对象,但事物之间的相似与好坏并不是截然分开的。事实上,人们之所以会将好的和坏的事物混淆正是因为这两种事物的种种相似而非相异。这就像艺术中造假的赝品与真品相似,徐渭的书法与丑书相似,而艺术创作者与欣赏者水平的高低正体现在他们对于这些表面相似背后的真实差别的把握能力。柏拉图前面所区分的真假快乐、勇敢、自制,也是因为它们之间的相似才让人难以分清。
当然,柏拉图这里所说的相似可能并不是在说表面相似,其所指的可能是两种事物只有量上的差异而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没有讨论的价值)。即使如此,这种差异也往往并非是无关紧要的,因为事物本身量上的微小变化却可能会引起其所处的上层事物性质的巨大变化,比如相差仅有几毫米的两个长度是相似的,但在高技术零件的生产上却是决不允许的。
因为艺术是自由的,所以书画中一根线条长短在法度之内的细微差别是影响不大的,但艺术又是要求恰到好处的,所以有时候线条长短的过与不及都会对艺术效果产生致命影响。所以这就引出了哲学、美学中适度和尺度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后面还会作更为详细的论述。
注:本文根据大愚观点整理
「大愚书论」从笔随意转到神游造化,书法中的笔意
「二十四品新解」劲健之神化,天之所化为天文,人之所化为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