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欺负人了!山东一大爷买50斤大米生虫,超市拒绝退款,怒撒一地!法院判了!

农村少枫 2024-10-05 14:12:45

山东一位大爷买了50斤大米,2个月后打开发现生虫。他找超市要求退款,超市却以过了保质期为由拒绝。大爷一气之下,将大米全撒在超市地上!这下可闹大了,到底是谁的错?法院判了!

1.

案情回顾

今年3月,67岁的李大爷在山东某县城一家大型连锁超市购买了50斤装的大米。由于家里还有存粮,李大爷就将这袋大米unopened放在了厨房的角落里。

2个月后的一天,李大爷想煮饭,打开这袋大米时,发现里面竟然长满了虫子!他顿时火冒三丈,拿着发票和这袋生虫的大米就找到了超市。

李大爷对超市工作人员说:“你们卖的什么东西?才2个月就生虫了,这能吃吗?我要退货退款!”

超市经理闻讯赶来,看了看大米和发票,对李大爷说:“大爷,您这大米都买了2个月了,已经过了15天的退换期。而且我们卖出去的大米都是合格的,您自己保存不当导致生虫,我们不能负责。”

李大爷一听就不乐意了:“什么叫我保存不当?你们卖的大米质量有问题还不认账!”

双方争执不下,眼看着超市里的顾客越来越多,都在围观这场闹剧。李大爷一时火起,抓起那袋生虫的大米就往地上倒,边倒边喊:“你们不是说大米没问题吗?那我倒出来给大家看看!”

大米洒了一地,虫子到处爬,场面一度失控。超市保安赶紧将李大爷控制住,并报了警。

警察到场后,将李大爷带回派出所做笔录。超市随后以李大爷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将其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地面清洁费和营业损失共计5000元。

2.

法律分析

这起纠纷的焦点主要有以下几个:

1、超市是否应该为大米生虫负责?

2、李大爷的退货要求是否合理?

3、李大爷在超市泼洒大米的行为是否违法?

对此,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关于食品质量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本案中,如果能够证明大米在销售时就存在质量问题,超市应当承担责任。

2、关于退货政策。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

但本案中,李大爷购买大米已超过2个月,超出了超市15天的退换期限。

3、关于扰乱公共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生产、营业的,属于违法行为。李大爷在超市泼洒大米的行为,显然已经构成了扰乱公共秩序。

最终,法院判决:李大爷赔偿超市清洁费和营业损失共计3000元,并进行口头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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