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上热搜,这次不是因为某件彩礼纠纷案被关注,而是因为“最高法”明确了哪些财物不属于彩礼,区分了彩礼与恋爱期间一般赠与等问题。更重要的是,“最高法”在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新规”中,第七条明确表示,本规定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关于彩礼纠纷,法律层面不仅有了拆解的依据,最关键是年前就要落实下去了。事实上,细看“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明确彩礼与恋爱期间一般赠与的区别”、“明确几类不属于彩礼的财物”、“婚约双方父母可作为婚约财产纠纷诉讼当事人”、“新增两种情况下彩礼返还规则”这些规定,其实都是基于过往“彩礼纠纷”的棘手问题倒推出来的。
要知道,“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对应的是“天价彩礼”,“明确彩礼与恋爱期间一般赠与的区别”对应的是“分手后男方找后账”(一般来讲,男性的情况居多,这跟当前的婚恋赠与文化多是男指向女有关系),“明确几类不属于彩礼的财物”对应的是“重财轻情”,“婚约双方父母可作为婚约财产纠纷诉讼当事人”对应的是“包办婚姻”,“新增两种情况下彩礼返还规则”对应的是“平衡双方权益”。
虽然就直接的观感来看,谈到彩礼总觉得是女方造成的,可事实上,就众多彩礼纠纷来看,男女双方都有很受伤的情况。就比如说“天价彩礼”,不要以为女方拿到“天价彩礼”,好日子就真的到来了。说到底,彩礼要求高,就会迎来生育要求高。
如此强调,倒不是说真的把女性当生娃机器了,而是在“天价彩礼”的共谋逻辑里,生育是很重要的一环,再就是需要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否则,“天价彩礼”就会成为女方悲剧的开始。因为“天价彩礼”的底层逻辑就是“交换”,并且是“重财轻情”的交换,如此之下,一旦谈崩了,或者没有更好的关系延续,男方自然会反向发难。
至于说“分手后男方找后账”,还是那句话,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还是不要找后账。毕竟人跟人处感情不能算得太清太细,否则还叫什么谈感情。这个“最高法”在“新规”中已经说得很清楚。但是有一点要清楚,无论男女,在面对重资产的问题上,不属于自己的,自己没付出过的,最好别有占便宜的心思,因为轻则对簿公堂,重则闹出人命。
再就是“重财轻情”。这个问题其实挺普遍的,一般来讲,只要不是那种一点情谊也不认的情况,人们也还能理解。毕竟世俗婚恋的很大比重有“物质的考量”。但是考量归考量,如果一个人在面对婚恋纠纷时,只谈钱不讲感情,那么这个人真的很完蛋,如果往后没有改观,估计很难收获幸福的婚恋生活。
而对于“包办婚姻”,虽然那种强迫式的父母已经不存在了(或者不多了),但是说教式的、怂恿式的父母依然有很多。尤其涉及彩礼问题,十之八九是父母在操控,所以“最高法”明确指出“婚约双方父母可作为婚约财产纠纷诉讼当事人”,算是把彩礼问题的实质操控人彻底推倒台前了。
最后就是“平衡双方权益”。这其实不只是彩礼的问题,而是在婚姻中男女双方如何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和权利的问题。一定程度上,法律层面明确的越多,人们越好对号入座,针对性地去维权。可我们依然要知道,法律是平衡的艺术,它很难彻底站到受伤的一方,只是可以最大限度地为受伤的一方找回能找回的利益。
所以面对彩礼上热搜,这显然不是“你死我活”的话题,也不是彩礼绝对就是万恶之源,而是我们需要根据“新规”去看待我们这个时代的婚恋问题。不夸张地讲,大多数人不需要知道“新规”具体说了什么,但是要想拥有更好的婚恋生活,远离“新规”中提到的渣人烂事还是有必要的。
因为我们实在太知道,“新规”也只能为撕破脸托底,真正要想拥有更好的婚恋生活,还得靠人与人的互动经营。而对于彩礼本身,该不该给?给多少?就不只是原则的问题,还包括文化和私人的交织,也就是说,彩礼只是纠纷的一个载体,而纠纷中的当事人才是真正的祸害。换句话说,就是没有彩礼掺合,有些人也会到处生事。毕竟有句话叫“祸害总是闲不住”。
于此,说回这次彩礼上热搜,更准确地讲,其实是为那些重情重义的男女提供了保护自己的武器。因为在“新规”出来之前,有些话有些事虽然都在理,但是就因为没有明确界限,好人说什么都没用。以至于“人渣逍遥,好人受难”快成为婚恋悲剧的母题,不断被言说、持续被渲染,直到闹出不少人命后,人们才突然发现“不能再这样了”。于是,就有了彩礼上热搜这件事情。
归根究底,大自然的择偶标准基本是雌性定的,人类女性的择偶标准是“财”,那男性必然要有财,才会有机会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