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拿大外交部长对中国提出“强烈谴责”,因为中国在今年早些时候,对4名走私毒品的加拿大公民执行了死刑。
加拿大外交部长称这4人都是拥有双重国籍的加拿大国民,不应该执行死刑。
虽然加拿大一直在争取中方的宽大处理,但是我国法律对于贩毒行为是零容忍。
最终,4名加拿大籍毒贩被执行死刑
加拿大所说的双重国籍,中国并不承认。

我国对于毒品走私罪是严厉打击。涉及毒品的犯罪分子,无论其国籍,只要在中国境内犯罪都要受到法律制裁。
中国和加拿大在毒品犯罪的量刑上确实存在很大区别。
我国规定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就会判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而加拿大却是在纵容贩毒的行为。
首先,加拿大在1998年废除了死刑,包括贩毒也不会判决为死刑。
加拿大明确贩毒属于严重刑事犯罪。但他们分为基本贩毒罪和严重贩毒罪。
把跨国贩毒、组织犯罪、毒品数量较大的情形为严重贩毒者。
对于严重贩毒罪的处罚通常是10年以上监禁或者终身监禁。
按照加拿大的法律规定,这4个人最多也是判终身监禁,而不应该判处死刑。
但是这4个人是在中国犯法,肯定要执行我国法律。
不能因为你是外国人或者具备双重国籍,免除罪刑,或减轻处罚。
正是因为我们严格执法,实行零容忍,才会让我国境内的毒品犯罪率在全世界都处于较低水平。
在此也警告外籍毒贩不要到中国来,否则会有一样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