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案情回顾
小芳和小美是从小玩到大的闺蜜。得知小美要结婚了,小芳开心得不得了,准备了一个2000元的大红包作为贺礼。
婚礼当天,小芳精心打扮,提前到达酒店。她把红包放进手提包里,美滋滋地想着待会要给新娘一个惊喜。
到了宴会厅,小芳看到新娘小美正忙着招呼客人。她想着等一会儿再给红包,就先把包放在了签到台旁边的椅子上。
“小美,恭喜你新婚快乐!”小芳抱着小美说,“我的红包待会儿给你,可是大礼哦!”
“谢谢你,小芳!”小美笑着回应,“你能来我就很高兴了,红包什么的不重要。”
两人聊了一会儿,小芳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就急匆匆地走到外面去接。等她回来时,发现自己的包换了个位置,也没多想,拿起包就去找朋友聊天了。
宴会结束后,小芳看到新人正在清点礼金,就笑着说:“我的红包可是2000哦,够意思吧?”
“什么?你的红包呢?”小美一脸疑惑,“我们没看到啊。”
小芳傻眼了,赶紧翻包,这才发现红包不见了!两人面面相觑,一时间气氛有些尴尬。
“你该不会是忘了给吧?”小美试探性地问。
“怎么可能!我明明带来了的。”小芳急得直跺脚。
为了弄清真相,两人决定调取酒店的监控录像。
这一看不要紧,原来是小芳接电话时,有位客人不小心把自己的包放在了小芳的包上面。
等小芳回来拿包时,顺手就把两个包一起拿起来了,红包就这样不知不觉地掉进了那位客人的包里。
2.
法律分析
这起“红包失踪”事件,涉及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1、红包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2、拿走他人红包是否构成犯罪?
3、小芳能否要回这2000元?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红包的法律性质:红包属于赠与合同的范畴。在本案中,小芳准备的2000元红包是对新人的一种祝福和馈赠。
2、拿走他人红包是否构成犯罪:本案中,那位客人并非故意拿走红包,而是因为疏忽导致红包意外落入自己包中,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明知是他人的红包却据为己有,则可能涉嫌侵占罪。
3、小芳能否要回这2000元:根据《民法典》关于遗失物的规定,拾得遗失物的人应当返还失主。在查明事实后,那位误拿红包的客人应当主动归还。如果拒不归还,小芳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
最终,法院判决:由于事实清楚,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那位误拿红包的客人主动归还了2000元,小芳如愿将红包转交给新人小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