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来看与个人利害直接相关的情况,如果某事物增加了自己的利益,即使因此损害了他人他物的某些利益,利益标准仍倾向于认为这是善的,灵魂标准则会努力去分清该事物中善的部分和恶的部分,如果其认为恶远大于善便会强力纠偏。
如果某事物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即使因此增加了其他人的某些利益,利益标准仍倾向于认为这是不善甚至是恶的,灵魂标准则同样会努力去分清该事物中善的部分和恶的部分,如果其认为善远大于恶便会强力纠偏。在灵魂标准强力纠偏的情况下,两种标准便会发生剧烈的冲突和争斗而很难取得一致的意见。
一个人在基本不损害自身利益的情况下去帮助他人,灵魂标准会认为这是一种善,利益标准亦倾向如此。但当一个人牺牲自己利益去帮助他人时,情况就变得复杂起来,一个人没日没夜辛苦工作为了家人,人们会认为这是善的,但如果在家人和陌生人都缺钱的情况下其却将收入资助给了陌生人,利益标准和灵魂标准都不会认为这是善的,除非其有充分的理由超越个体利益关切由近及远的自然属性。
比如一个人舍己救人便打破了人们爱自己胜过爱他人的自然属性,灵魂标准倾向于认为这是一种善,利益标准反对一切利益的损失,更不用说生命,于是便会产生应不应该值不值得救的争论。如果一个人舍己救了几千人甚至更多,则灵魂标准便会占据优势而利益标准的反对会变小。因为此时利益的损失(至少在数量上)挽回了更多的利益,这是符合或接近善的一般定义的。
注:本文根据大愚观点整理
本文为《东西方美学参证》系列文章之六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