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女子看电影遇无座票:自带板凳、售价与有座相同,影院回应

爱普发何吕 2025-01-31 13:10:13

合不合法?湖南,有女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称,自己1月29日(大年初一)在县城电影院看《唐探1900》,遇到了无座票,只能坐在板凳上或者是台阶上,但是价格和有座一样。不少网友留言,这也可以吗?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当事人张女士表示,自己在湖南某县城,家中两位大人带着一位身高不足1.3米的小孩,提前一天买了两张电影票,到影院发现春节期间儿童不免票。

但是当天里面比较火爆,想临时买票已经没有座位,前台便开了无座票,价格和成人一样均为42元。据介绍,影院无座票可以加小板凳,也可以自己找台阶坐,无座票的情况以大人带小孩居多。

随后,有记者查询该影院信息得知,春节期间一人一票,儿童无优惠。与此同时,记者搜寻不同影院优惠政策发现,大部分影院仍有儿童优惠,1.3米以下儿童免票!

对此,影院工作人员回应表示,无座票价格确实是42元一张,小孩大人一样。影院会另外加凳子,但买无座票的情况不算多。

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纷纷留言:想不到马三立老师经典相声《卖挂票》竟成了现实,离谱!无座挺常见的,但是收费没见过

也有不少网友调侃:第一次见到影院无座票!那不就是自带板凳吗?

那么,到底该怎么看这件事情呢?

1、影院如果没有事先告知的话,卖无座票并且还收取门票,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本事件中,张女士作为消费者,带着家人去电影院看电影,她就享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也就是说,电影院方面应该提前告知有无座票的情况,并且也要收取相应的费用,张女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如果她认可这种行为就是合法的!

与此同时,电影院如果没有告知门票优惠政策,直接取消了儿童购票的优惠政策,并且因为影院爆满,临时退出无座票,也未明确告知或无座票定价与普通票相同,可能构成价格欺诈或误导性销售,涉嫌违法!

2、张女士如果认为自己受到欺诈的话,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根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向消费者明示服务内容和价格信息。

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因此,在这些事件中,张女士,小孩要购买无座票,而且票价与成人票相同。电影院方面有可能构成欺诈或者是质价不符的,张女士有权向12345或市场监管相关部门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电影院临时加座的行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也有可能涉嫌违法!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9条的规定,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同时,第9条更是明确,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所以说,影院作为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十分密集,再加上春节期间存在爆满的情况,本身应该遵循消防法及地方公共消防安全相关规定,确保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因此,本事件中,若影院售卖无座票导致影厅超员,堵塞出入口的,如果发生突发情况了,存在相当大的安全隐患,按照上述规定,影院可能因违反安全规定被行政处罚,被责令停业整改,甚至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春节期间影院爆满,说明大家的消费热情很高,这是很好的迹象,但是出门在外,再怎么样都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

你遇见过无座票的情况吗?欢迎留言讨论。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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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发何吕

简介:在点滴中学习法律,做法律的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