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异地就医,报销比例相差为何如此悬殊?

秋柔聊商业 2024-03-22 15:32:32

近期在网上看到不少网友抱怨:自己家人异地就医医保结算比例非常低,远达不到宣传的60%;也有网友反驳,晒出自己的医保结算单,结算比例非常高。于是,有人就把怨气撒到医生头上,埋怨医生给自己开了很多自费药品和材料,其实根本原因是我国的医保统筹和结算制度造成的,并不是医院或医生的问题。

我们先来看结论——异地直接结算和统筹地结算的差异:

异地直接结算与统筹地结算(参保地结算)

异地直接结算,参保人在就诊地医院直接使用自己的医保卡就医,与当地居民享受相同的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目前一线城市的大型三甲医院住院部分,基本都提供相关的服务,但执行的前提是:患者医保所在地(省)政府支持。

统筹地结算,参保人需要先行自付所有医疗费,就诊结束后回医保所在地结算,且只能按医保所在地医疗服务定价标准进行结算(后文例1详细解释)。

实际,这二者执行不同标准的根本原因是实际结算单位不同。

结算单位

结算单位:即承担医疗费报销的单位。

异地直接结算,参保人医保所在地的省一级医保局。当然,这不是免费的,省医保局结算后要部分回摊给统筹地医保局,老子回摊给儿子,那必然是要挡一刀的,同时也会考虑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客观上起到省级统筹的效果。这也是异地就医结算比例高的原因之一。

统筹地结算,参保人医保所在地医保局。丧失省一级医保局的缓冲和调剂,统筹地医保局直接结算是无法承受的(原因见下文),所以就制定一个规则:即如果患者回统筹地医保局结算,必须执行当地医疗服务水平定价标准,超出部分由患者自行承担(下文例1的情况)。这也是异地就医结算比例低的重要原因之一。

那么,这一切矛盾的根源在哪里?

统筹制度是根本原因

大家都知道,长期以来我国医保实行的是地方统筹,地方结算,足不出户,这个地方可以精确到县级行政单位。也就是说,一个县要自筹保险费,自负盈亏,为老百姓提供医疗服务。我国区域发展极度不平衡,很多区县根本就没有工商业,没有医保收入,甚至没有财政收入,估计80%以上的统筹区域都不具备独自运营医保的能力。

为解决这个问题,我国政府一直努力推行医保的全国统筹,即保险费收集全国统筹,保险费使用全国医院联网结算,也就是大家拿着一张医保卡可以实现全国自由就医。这本质上是实现发达地区对不发达地区的补贴,不发达地区之间空间和时间上的统筹,其中的难度和阻力,不言而喻。当新农合普惠医保制度成为国策,医保统筹和结算制度的改革也就成为强制性政治命令和任务,不可违逆。

经过多方多年努力,目前我国医保基本实现保险费筹集的市级统筹和保险费使用的省内结算,也就是说大家可以实现省内一张医保卡自由就医。同时,为了避免参保人对上级医疗资源的挤兑,设立了转诊制度,即患者如果想享受更好的医疗资源必须由下级医院逐渐向上级医院进行转诊,否则报销比例就会大打折扣。这个转诊要求也是很苛刻:通俗点说下级医院已经束手无策,且要他们自己承认这一点。

结算制度

影响支出的永远是收入,统筹制度的弊端在结算端暴露无遗:

1)我们实行的是市级统筹,省级结算。那就意味着,如果参保人到自己统筹区域以外就医且直接结算,它的医疗费实际由就诊地医保局所承担,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所以就有一个摊回制度,即以年度为时间标准,以统筹区域为单位,实际承担医疗费的医保局要把相关费用摊回给参保人医保所在地的医保局。

2)新的矛盾,如果参保人在自己统筹区域就医,那么自付和自费医疗费会形成地方的财政收入,而异地就医这部分是完全流出的,摊回的只有成本。这也是为什么异地就医结算通常就诊地医保局没有异议,而是统筹区医保局消极怠工的原因之一。

3)极端的情况,即发达地区对不发达地区进行疯狂“掠夺”。大家都知道,医院药品和服务的定价不是自主的,而是上级政府设定指导价格,下级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和医疗水平统一定价,根据市场的一般规律,肯定是发达地区的定价水平高于不发达地区,那么问题就来了:

例1:

如果一个患者从不发达地区到发达地区就医,本来一个200元的CT,到发达地区变成600元,那就意味着如果不发达地区医保局按常规80%的比例提供报销服务(即600*80%=480),患者每在发达地区做一个CT,不发达地区医保局就要补贴320元(480-200*80%=320元)。

这就不是合理的问题,而是完全无法忍受的,所以就产生了异地直接结算和统筹地结算两个结算标准,也就是我们开篇所讲的问题。

总结

现在我们来看一下,影响异地就医结算比例的因素有哪些?

1、是否办理异地医保备案;

2、是否办理慢性病,特定疾病备案;

3、异地直接结算与统筹地结算;

4、统筹地结算的情况下,统筹地(参保人医保所在地)医疗服务定价水平与就诊地医疗服务定价水平的差距会成为影响结算比例的决定性因素,因为差额部分默认为参保人自费项目。所以,通常是越贫穷地区的参保人异地就医结算比例越低。

当异地就医结算比例出现差异,原因不一定是医院或医生,而是两个不同地区医疗服务定价水平。所以在有可能的情况下,参保人尽量选择异地直接结算,而不是回老家结算,相关细节可直接咨询当地医保局。

目前,我国大部分省份都支持住院异地直接结算(不包括挂靠住院),所以在就诊之前一定要向当地医保局咨询相关政策细节,尤其是偏远地区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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