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子恢反对人民公社运动,毛主席:没有合作化,何谈机械化?

往忆不可追 2024-11-29 18:13:03

从西方资本主义那段以各种手段进行原始资金积累,最终踏入工业化时代的历史中,我们可以深刻洞察到一个道理:新中国成立之初,工业化发展同样面临着庞大的资金需求。然而,我国坚决不能重蹈覆辙,不能走那条充满血腥与剥削的老路。在借鉴苏联社会主义工业化模式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深思熟虑,充分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不能完全照搬他们的经验。因此,我们只能勇往直前,开辟出一条崭新的道路,坚守自力更生、自立自强的发展原则。

农业,这个国家的根基,不仅能为工业提供源源不断的原材料、商品粮食,还能为工业品的销售开辟广阔的市场。更为重要的是,农业的发展能为工业的发展积累那宝贵的“第一桶金”。正因如此,只有将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与发展工业化紧密结合起来,农民的生产力和购买消费力才能迅速提升,农业才能真正成为工业化的坚实资金后盾和广阔市场。否则,工业的发展将如同无源之水,难以持久。

当时,单个农户的生产经营方式显得生产力水平低下,与贫瘠的生产环境格格不入,严重制约了农业经济的发展。而且,这种低下的生产力水平也无法满足工业发展对物资日益增长的需求。同时,广大农民深陷贫穷的泥潭,消费能力无法提升,这对工业品的销售市场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抑制。

“先合作化,后机械化”,这一理念深深植根于广大农民的心中,它反映了农民们的迫切要求,也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农民由于生产力极端落后,历史上就有着互助的传统。在革命根据地,党领导农民组织起来,正是利用了这种传统,让农民们团结一心,共同面对困难。解放后,虽然完成了全国的土地改革,农民的经济地位得到了改善,但农业生产力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农民们拥有的耕地稀少,其他生产资料也匮乏。

据1954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农民平均每户拥有的耕畜不到一头,每两户才有一个犁,每十户才有一架水车。尤其是占农村人口60%—70%的贫农和下中农,他们往往没有牲畜和大农具,在生产上困难重重。对于他们来说,走社会主义道路是唯一的出路。在生产力如此落后的情况下,等待机械化后再进行合作化几乎是不可能的,也不符合农民们希望组织起来的迫切要求。因此,毛主席高瞻远瞩地提出了中国必须“先合作化,后机械化”的思想。

在农业合作化的浪潮中,毛主席还看到了组织农民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巨大潜力。随着农业合作化的发展和合作社的大量涌现,他深刻认识到农民组织起来的力量是无穷的。他提出,农村社会保障事业也可以在组织起来的过程中得到解决。一是建立农村社会基金,为农业生产筹集资金。

毛主席认为,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国家要建立贫农基金和其他贷款,给予农民必要的资金帮助。但同时也不能忽视农民在筹集农业资金上的潜力,农业生产很大一部分资金还是要依靠农民自己来筹集,即依靠合作社。二是建立农忙托儿互助小组、农忙托儿所,解决农村妇女在生产与家庭之间的矛盾。

毛主席指出,农村妇女是生产上的生力军,托儿组是保证农庄中的母亲们大量参加生产的必不可少的组织。党和国家要给予农忙托儿所资金、物质支援和人员指导,将群众的力量组织起来,缓解农忙时节劳动力紧张的问题。三是积累合作社公益金,用于发展合作社的文化事业和公共福利事业,为社员提供必要的帮助。这些以合作社为基础发展的农村社会福利事业,充分显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农民组织起来力量的强大。

先合作化是建国初期我国农业发展状况的客观要求。土地改革后,虽然广大农民的生活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他们拥有的耕地和生产工具仍然十分有限。在正常年份里,他们勉强能够解决一年的生存问题;而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广大农民就难以生存。因此,农民们有着强烈的组织起来共同抵御自然灾害和走上富裕道路的愿望。然而,建国初期我国的生产力极端低下,没有足够的物力和财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虽然当时已经存在一些合作组织,但这些组织规模较小、不成熟,无法真正满足农业发展的需求。因此,我们必须改变现有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制度,推动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毛泽东同志曾深刻指出:“中国只有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方面彻底地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又在技术方面、在一切能够机器操作的部门和地方统统使用机器操作,才能使社会主义经济面貌全部改观。”然而,由于我国当时的经济条件和技术水平有限,我们必须先通过合作化来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为后续的机械化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先合作化、后机械化”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由我国国情决定的正确道路。

1955年4月,毛主席亲赴地方进行深入视察,他亲眼目睹了农民们对合作化运动的热情与支持,深刻感受到了他们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迫切愿望。根据这些亲眼所见和亲身感受,他坚定地认为,合作化的进程不仅可以加快,而且必须加快。然而,此时邓子恢却坚持“加强巩固,少数收缩”的保守策略,这与毛主席的见解产生了激烈的碰撞。毛泽东对合作化的缓慢进程表示了强烈的不满,并与邓子恢展开了针锋相对的争论。当邓子恢提出到1956年10月合作社应达到100万个的目标时,毛主席毫不留情地指出这个目标的缓慢,并坚持认为应该达到130万个合作社的目标。

在这场争论之后,毛泽东毅然决然地加速了合作化运动的发展步伐。运动不仅以惊人的速度开始大发展,而且在1956年的春天,更是出现了将合作社改组成高级或完全集体化组织的行动。随后,在杭州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再次提出了“停、缩、发”的方针,但他强调,重点是“发”,并指出党内在这一问题上存在的消极情绪。同年7月31日,毛泽东在会议上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详尽报告,深入剖析了合作化运动的宝贵经验,并毫不客气地将邓子恢等人的看法批评为“小脚女人”的保守态度。会后,全国各地积极响应,掀起了反右倾保守运动的热潮,更多的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到了10月,中央召开了扩大的七届六中全会,会议上对邓子恢等人进行了公开的点名批评,认为他们存在右倾等一系列严重的错误。此时,合作化运动已经以不可阻挡之势在更快的道路上迅猛前进,运动的高潮席卷全国各地。毛主席在会议报告中难掩兴奋之情,他预言道:“在全国农村中,新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高潮即将汹涌而来。”

事实上,合作化运动的进展速度远远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期。到1955年12月底,已经有60%以上的小农踊跃参加了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而到了1956年1月下旬,加入合作社的农村劳动力已经占据了总农村农民人数的80%。更令人震惊的是,到1956年底,全国竟然有96%的农户加入了合作社,其中加入高级社的农户更是高达87%。原计划需要18年才能完成的目标,竟然整整提前了11年实现。这一刻,农村基本上实现了完全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由农民个体所有制到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历史性转变。如此迅猛的发展态势,即便是毛主席自己也未曾预料到。

在当时,个体农业的低效与落后已经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它无法满足工业方面日益增长的对农业的需求,同时也严重制约了工业品的销售。由于农业生产力长期得不到提升,农民们没有足够的粮食来进行交换,导致工业品的销售仅仅停留在有资本的人手中。

而在当时,没有购买力的农民占据了高达80%以上的比例,这就意味着只有仅仅20%的人能够购买工业品。因此,只有实现农业合作化,让农村经济迅速发展起来,提高农民的购买力,我国的工业才能得以发展,才能走向强盛。对此,毛泽东同志深有感触地说:“所有这些美好的愿景,只有在农业已经形成了合作化的大规模经营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实现,或者才能大规模地推行。”

农业合作化不仅仅是将分散的小农经济通过合作化的形式吸引到社会主义的道路上来,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合作化的形式改变农民们的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然而,这是一项庞大而艰巨的任务。我国几千年来一直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的特点就是分散。因此,对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造必须采取与工商业、手工业改造不同的方式和办法。

除了改变生产关系外,还要着力解决自然经济存在的现实问题。所以,社会主义农业化绝非易事,而是一项需要长期艰苦奋斗的任务。然而,在合作化的过程中,由于对社会主义农业的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对提高中国落后生产力的分析不够深入透彻,以及在指导思想上存在急躁冒进的心理,导致合作化过程中产生了脱离实际的严重后果。

随着中国农村再次陷入困境,中国共产党和国家领导人开始深刻反思并形成了新的认识和思路。李先念作为长期掌管共和国经济工作的政治家,早在“小岗村模式”泛化之初就提出了自己的疑虑。他深知中国单干了几千年却仍然面临粮食短缺和贫穷的困境。因此,当上个世纪80年代中后期全国粮食产量徘徊不前、农村发展出现颓势时,他开始进行深入反思。他反复强调农业的重要性,指出农业搞不上去就别想谈什么四个现代化。

他坚信只有保证粮食自给自足才能算是一个伟大的胜利,而十亿人口的大国绝不能靠进口粮食来维持生计。同时,他也强调各地要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营,并重新审视和宣扬毛泽东倡导的“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他认为这个方针的精神是正确的,只是过去在理解和执行上出现了偏差。对于农业耕作,他更是高度赞扬了毛泽东提出的“农业八字宪法”,认为这是农业生产的金科玉律。

他告诫湖北省等地要保证农业增产就必须实行“农业八字宪法”,特别是要搞好水利建设和改良土壤。针对中央高层出现的某些否定冬春农田基本建设行动的偏颇观点,他毫不客气地指出搞农业任何时候都不能偷懒,冬天也不能让老百姓闲着晒太阳,而是要组织起来搞农田基本建设、搞劳动积累。他强调只种地不养地、不建设稳产高产田是不会有农业生产发展后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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