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未达到最低业绩指标,公司不发底薪合理吗?

蓝沃律师冯东洋 2025-02-13 10:07:08

企业为销售人员设置业绩指标,员工未达到最低业绩门槛0底薪,违法吗?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而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需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报酬。

只要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没有迟到、早退、旷工、请假,企业支付的工资就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并且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夜班补贴、高温补贴等。

企业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补足工资,并且可以提出解除合同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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