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法国失去货币主权
一、密特朗改革失败
撒切尔政府大搞休克疗法的时候,法国的密特朗政府也在大搞休克疗法。
密特朗是坚定的社会主义者。1981年一上台,就大幅增加工资福利,大幅扩大财政开支。先是强制全国最低工资增加10%,随后三年,又11次强制提高最低工资,工资增长56.8%。同时,养老金增长20%,残疾人补助增加20%,家庭补助增加20%,住房补助增加25%。到1981年底,住房补助再次增加25%。还有每周39小时工作制,五周带薪休假等福利。退休年龄从65岁降到60岁,公务员退休年龄甚至降到57岁。
给民众大撒币,钱从哪里来?当然是加税。密特朗政府大幅提高了企业税和高收入人群所得税。
这些大动作,短期内提高了底层民众的生活水平,但根本不可持续。
密特朗的激进改革没有带来经济繁荣。从改革开始到1985年,经济萎缩了10%,法郎大幅贬值,外贸大幅逆差,失业率大幅飙升。这样的结果,迫使密特朗政府不得不180度掉头,实施财政紧缩。
为什么会这样?道理很简单。经济没有发展到这个水平,物质远没有充沛到这个程度,强行推高福利,财政赤字必然暴涨。政府为了平衡财政收支,只好简单粗暴地给资本加税。问题是,全球化时代,简单加税会吓跑资本。资本出逃,工厂关停,失业率上涨,外贸就会逆差。资本出逃和外贸逆差都会导致货币贬值,货币贬值又会强化贸易逆差。财政贸易双赤字,必然推高通胀,又造成货币进一步贬值,形成恶性循环。
改革失败,密特朗政府开始实施财政紧缩,但是,高福利已经成为法国的传统。后来的法国政府为了维持高福利,只能不停地借债,推高财政赤字。于是各党轮流执政,在加减福利、偏左偏右之间来回摇摆。
二、法国央行沦陷
几十年折腾下来,今天的法国经济到底怎样呢?今天的法国,债台高筑,失业率高企,经济长期滞胀,且脱实向虚,科技领域几乎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创新,在最新科技竞赛中,法国几乎没有一席之地。然而,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法国,也就是戴高乐时代的法国,是实实在在的世界强国。
那么,法国为什么沦落成今天这个样子?真的是高福利拖垮了法国吗?法国经济的沉沦,有没有更深层的原因呢?
对这个问题,郑若麟先生提供了非常独特有力的观察视角。郑先生应该是第一位论证这一观点的中国学者。郑先生是《文汇报》驻法国首席记者,20多年近距离观察法国,洞悉法国经济的命门。
下面不惜篇幅,大段引述郑先生的著作《自由的幻觉——开放中抵御精神殖民》(东方出版社,2018版,206~221页)
附录七——谁让法国丧失了金融主权
(发表于2014年2月《新民周报》)
1、法国为何债台高筑
直到20世纪70年代,法国还曾是世界最富裕和强大的国家之一。但今天法国已经被沉重的债务压得喘不过气来。国家总债务达18703亿欧元,占法国国内生产总值的91.7%,人均负债高达66508欧元。法国经济被债务拖入衰退之中,长期失业人口突破300万。
……
法国怎么会沦落至此?真的如法国主流学界所说的是源于“福利社会”,最终导致今天的天文国债的出现吗?
这完全是一种蓄意误导,目的正是掩盖法国国家金融主权易手的令人惊心动魄的事实。法国国家债务的根本原因,是法国在金融现代化改革的旗号下,在向英美“国际先进金融体制接轨”的口号下,不知不觉中丧失了国家金融主权,从而开始走上一条债务经济的道路,最终导致法国走到今天这一步。
法国的悲剧,应该可以为正处于金融改革关键时期的中国提供重要的借鉴——它提醒我们,金融主权一旦丧失,就将使国家不可挽回地走向负债和破产的不归路。
法国丧失国家金融主权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进程,其关键点是1973年1月3日通过的一部法律,史称《蓬皮杜-罗斯柴尔德法》。这部法律的出台,彻底改变了法国国家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结构,架空了国家对金融,特别是对本国货币的支配权,从而在不知不觉中丧失了国家金融主权,引发了一系列影响至今的重大金融与经济后果。迄今已积重难返。
比较法国自二战后迄今的债务曲线即可看出,法国国家债务是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上升的。1978年法国国家债务仅728亿欧元,占法国国内生产总值的21.2%。而从这一年开始债务飙升,且再也没有下降过,目前已经达到18703亿欧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1.7%。法国2013年国家预算中,偿还债务利息已经成为最为重要的政府开支,超过高等教育和国防,成为压在法国国家背上的一大重负。
债务的重负已经使国家预算无法为经济增长提供正常的、积极的金融支持,从而导致经济增长为零,甚至负增长。这时,国家的金融信誉级别就必然被下调,借贷利率上升,国家进入越负债借贷利率越高、越借不到钱、从而越需要借钱的恶性循环之中,严重冲击国家经济的正常发展,国家破产将不再是一句空谈。
……
2、戴高乐为什么必须下台
二战后法国经历了一段困难时期。法国统治阶级于1958年请回了二战后解甲归田的戴高乐将军。戴高乐治国理念非常清晰,由三大部分组成——国家、军队和货币。而其中法国面临问题最大的就是货币。当时法国处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监管之下,法郎几乎不值什么钱,国家欠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大约9亿美元,在当时是一笔巨款。戴高乐上台后即发行“新法郎”,并立即使新法郎兑黄金贬值了17%,由此启动新经济计划。
十年后,法国在实现了经济起飞的同时(包括核计划、空间探索、开发世界上唯一的超音速客机协和飞机、建立核打击力量、发展石油开发工业等),于1969年偿还了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全部债务。
这时法国经济基本上控制在国家手中。每年170家大企业在政府的组织下制定国家和企业的发展计划。而私人银行,包括后来迅速扩张的罗斯柴尔德银行规模较小,而且国家规定其20%的资金必须交给国家,作为保证基金。这是法国体制的黄金时代,核心是国家掌控金融体制,主导经济发展,真正从这一体制中获益的是法国人民。
20世纪70年代初,法国进入黄金30年发展期的最后几年。当时法国经济发展主要构筑在就业和工业上。国家投资主要集中在工业领域和基础设施,使经济得以高速发展。
与此同时,社会消费模式也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法国民众大量购买汽车、洗衣机、冰箱等耐用品,使法国国内消费强劲。到70年代末,第一波消费浪潮过去后,法国社会转向旅游、电影等其他消费领域,而制造业则面临停滞。
这时,与西方其他国家一样,法国面临着经济发展模式的选择:是注重“资本”——加强投资和利润分红,还是注重“劳动”——偏向就业与职工利益。戴高乐提出具有法国特色的“参与”原则,即由企业员工“入股”的方案,使资本与劳动、资方与劳方在企业利益上趋于一致。
戴高乐治国方针本来就遭到大资本财团的仇视,因为他们的获利空间遭到严格限制。而戴高乐的这一方案,更是被法国上层金融集团视为一个真正的“战争行动”,因为这将进一步严重削弱资本可能获取的丰厚利润,于是他被视为一个必须去除的对手。
在国际上,美国正处于美元与黄金脱钩的前夜,美元正在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美国的货币,欧洲的问题”。美国在黄金与美元脱钩之后,又通过一系列谈判使货币之间的兑换变成可浮动而非固定的,这样,就为华尔街进行大规模的国际货币投机打开了大门。
然而,法国总统戴高乐将军对此前景早有洞见。在戴高乐的领导下,法国坚持相对独立的货币体制和银行系统,成为抵御国际金融财团暗中试图打破金融国界、促使欧洲各国建立所谓“独立的中央银行”,并使各国金融主权被置于国际金融势力的监管之下的最后障碍。……这为国际反戴高乐势力通过一场“颜色革命”——1968年五月风暴——将戴高乐逼下台埋下了伏笔。
3、《银行法》改变了什么
在“1973年1月3日法”——《蓬皮杜-罗斯柴尔德法》通过之前,法国国家在戴高乐将军的领导下,一直控制着国家金融主权。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国家控制的法国中央银行印制货币,并为支持大型国家经济基础建设,如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核电等而发行各种长期国债,对这些涉及国家经济和安全命脉的领域进行融资、开发。从行政结构上来说,法国国家中央银行听命于法国政府,也就是法国行政机构。这与英国正相反。
也就是说,在1973年之前,法国金融活动都是在法国国家中央银行主导下进行的。其模式,主要是国家向中央银行无息或低息(利息主要是为维持中央银行本身运行的必要支出,一般低于1%)借款,用于日常行政开支,或通过中央银行发行国债,用于建设国家急需的大型基础设施。在这种结构下,法国和国际私人银行体系与法国国家债务没有直接的关系。
……
这样,国际金融势力就无法染指法国金融市场。而当一个国家没有债务或债务很低的时候,这就等于把国际金融财团用于牟取利润的“原材料”剥夺了,因为“债务”就是这一“原材料”。就像石油公司靠石油盈利一样,金融财团靠债务牟利。于是,如何设法使法国从一个无债务国家变成一个债务国家,就成为20世纪60年代末国际金融财团的一个重要目标。“1973年1月3日法”就是为达到这一目的,而被蓄意“制造”出来的。
这部法律的一项关键性条款,就是限制法国国家以几乎等于零利率的方式向法国国家中央银行借款;其理由是“为了限制国家无节制地借款”,因为“无节制地借款必然会造成恶性通货膨胀”。问题是,这部以“反通货膨胀”为理由的法律出台之前的1952—1973年20年间,法国的通胀率仅为3.5%,实在看不出制定这部法律的需要。而正是在“防止出现恶性通货膨胀”的借口下,新出台的银行法规定,“禁止国家直接向中央银行借款”,国家“必须向私人银行进行有息贷款”。
从这部法律伊始,法国国家的金融结构被改变了。过去,国家可以向法国中央银行以低于1%的利率借款使用,而这部法律通过之后,就变成“法国中央银行以1%的利率将钱借给私人银行,而私人银行再以4%的利率借钱给国家”。据经济与金融学者比埃尔-伊夫·鲁杰容在其著作《对1973年1月3日法律的调查》一书中的研究,这部分多出来的额外利息,就是法国今天巨额债务的根源。正是这多支出的部分,构成法国国家债务的主体。
法国多名经济学家,甚至包括前总理米歇尔·罗卡尔(Michel Rocard)认为,如果没有1973年通过的《银行法》,法国国家预算就算每年都处于赤字状态,法国从20世纪80年代至2010年所积累的国家债务也不会超过1940亿欧元,只占法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0%!也就是说,法国债务中高达13000亿欧元以上是源于债务利息,也就是源于债务本身。
更为关键的是,由于国家不得不向私人银行贷款,这就使国家失去了对中央银行的实际控制权,特别是货币投放量的控制权。正是由于这一点,法国学者吉尔·拉沃在最近发表的《导致资本主义金融化的1973年1月3日银行法》一文中指出,失去金融主权是今天法国背负巨额国债的根本原因。
4、谁从法国失败中获利
目前法国国家债务的2/3的债权掌握在法国境外的银行手中。“要知道谁是始作俑者,就看谁是得利者。”在法国国家公共债务问题上,首先得利者是国际私人银行系统。私人银行自从扮演了法国国家中央银行和国家本身的中间人角色之后,即凭空获得了法国国家每一笔贷款的一部分利息,而且这笔利息收入是免税的。在20家有权发行法国国债的银行中,仅3家法国银行,其他包括摩根、高盛、巴克莱等国际金融大财团。本来这些银行与法国国家债务并没有什么关系,这一法律使其凭空获得了一大笔定期收益。其次获利的是向这些银行购买法国国债的国际金融财团。国际金融财团通过向上述20家有权发行法国国债的银行购买法国国债,实际上控制着法国的经济命脉。在今天法国国家预算支出中,第一大项就是向这些拥有法国国家债务的金融财团支付巨额利息。
换言之,法国在通过的这部银行法后,其一大笔收入就被用于支付给国际金融财团和私人银行,法国民众的血汗钱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被榨取了。而到今天为止,法国广大民众对此仍然一无所知。……至今法国主流学术界和媒体噤若寒蝉,不敢对此进行研究和探讨。只有少数学术刊物如季刊《国际战略杂志》去年第三期发表了专文。
据调查,这部法律在法国国民议会投票时,433名议员仅2名缺席,赞成票高达388票,远远超过216票的绝对多数票,只有43票反对。为什么一部实质上与法国国家利益背道而驰的法律会得到如此众多的支持呢?原因就是当时法国认定美英银行体系是先进的、国际化的,法国应该“与美英接轨”。实际上,这是国际金融财团体系,通过法国国内外多重手段而打赢的一场金融战争。教训应该说是非常深刻的。
教训一:当政权中出现了国际金融财团的代理人物时,就很难防范和抵御。“1973年1月3日银行法”是在蓬皮杜担任法国总统时通过并非偶然。蓬皮杜在此前曾受雇于大名鼎鼎的犹太银行家罗斯柴尔德,担任其银行总裁。尽管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两者之间有什么利益关联,但问题恰恰在于,很多历史事实就是无法证明,而只能进行逻辑推理才能理解的。
教训二:一些似是而非的理论非常能够蛊惑人心,使大多数人在接受谬误时还一心以为自己把握了真理。“1973年1月3日银行法”的法律理论基础,就是为了“限制国家无节制地借款以造成通货膨胀”。问题在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法国通货膨胀几乎可以忽略不提。这就不得不使人对这部以通货膨胀为理由而通过的法律的动机产生怀疑。
教训三:“与美英先进金融体制接轨”“必须改革法国金融体制以进一步使法国融入国际社会”等美好的口号,曾是当时很多法国政治家和学者们的普遍观念。很少法国议员在投票赞成这部出卖国家金融主权的法律时意识到其严重性。他们是在半懂不懂的状态下,在“专家们”的建议和指导下,投票赞成这一出卖法国国家金融主权的法律的。
教训四:在民主体制国家,政治家大多是外行(搞经济的,实际上不懂或半懂不懂经济、搞财政的实际上不懂财政、搞外交的不懂国际事务的实质……),因而基本上是依赖其行政体系,即秘书、专家和顾问圈子。而这一圈子大多来自同样的学校,大致有着同样的学历和经历,因而相对比较容易被幕后的利益集团所秘密控制。
法国媒体曾报道,在法国卫生部长身边担任顾问的16名“专家”,全部在或曾经在或事后在法国和国际各大医药集团公司里任职,领取高薪。
……
教训五:当“专家”“学者”们被长期洗脑之后,会对最简单的事实视而不见,却相信从来没有验证过的“先进理论”。法国在戴高乐将军执政时,经济形势其实非常有利,是法国历史上有名的“光荣30年”的高速经济增长期。但法国精英阶层却对这样的事实视而不见,反而一心要“改革”和“现代化”法国金融机构,从而通过了“1973年1月3日银行法”;不仅终结了法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当然,石油危机也是因素之一),而且埋下了法国巨额国家债务的“定时炸弹”。正因如此,法国学术界和政界目前正在对这部法律进行着深刻的反思。
我国金融改革目前也已经提上议事日程。必须警惕的是,在西方国家已经被证明是危险且有害、并造成今天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国际金融体制,不应成为我们“向国际接轨”的参考系数。
……
5、结语:金融资本的反攻倒算
郑先生的分析,是解开法国经济之谜的钥匙。法国的教训,让我们再次深刻领会到:货币主权是国家经济的命根子。
当代法定货币是政府的预付信用。政府用好这个信用,对经济成功具有决定性意义。无论何种情况下,货币主权都必须牢牢地掌握在中央政府手中。只要精准控制货币流向,主权政府发行货币根本无需举债。向私人资本举债发行货币,等于拱手让出国家的货币主权。
其实资本主义兴起时,欧洲王室和贵族就是向私人资本举债来筹措军费。1694年英国国王特许成立英格兰银行。这是一家股份制私营金融机构,直到1946年才由工党政府收归国有。
早期英格兰银行的主要工作,就是为皇室筹集战争经费,酬劳是货币发行权。成立两周,英格兰银行就筹集了120万英镑,分期借给英国政府去打仗,同时英格兰银行有权发行不超过120万英镑资本总额的银行券。英国政府则同意支付8%的年息,和每年4000英镑的管理费。年息和管理费挣一笔,发行等额的银行券又挣一笔,这才叫“双赢”。
私人金融资本掌控国家货币主权,是资本主义的悠久传统。法国央行的故事,不过是新自由主义浪潮下,金融资本僭越国家货币主权的又一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