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十四小时的营救: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设立方式

徐剑看事 2024-08-13 21:00:51

2024年8月12日,今日说法播出的由四川省巴中市公安局雪山派出组织实施的“十四小时的营救”节目,引起了社会关注,如,成功营救采药老人主要是“人海战术”;据此,国家与社会需讨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设立方式。老人家属为何报警求助,还需从“十四小时”的营救经历说起。

今日说法·十四小时的营救

一、“十四小时的营救”概说

2024年4月7日22时,四川省巴中市公安局雪山派出所接到冯家报警电话称,将近八十岁的王婆婆于当日15时进山采草药,家人找寻了近五个小时仍旧没有发现老人的踪迹。接到报警后,派出所立即组织人员以老人家为中心点,分三组出发找人;直到凌晨,三个搜救小组没有获得老人的音讯。

与此同时,巴中市公安局已协调的15名蓝天救援队的队员“就绪到位”。4月8日6时,三组营救小组又进入山林搜寻老人;转眼六七个小时过去了,还是没有老人的踪迹。终于,在一悬崖边,其中一营救小组发现了“痕迹”;“三组合一”,历经十四小时的营救,老人得到了救助。

经医护人员检查,老人因跌落崖边造成三根肋骨骨折,目前已治愈出院。四川省巴中市可能已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如,蓝天救援队;有人可能要问,老人家属为何向派出所报警求助?本回答不仅涉及人民警察的职权,还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设立相关联。

二、“应当立即救助”和人民警察职权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前半句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根据该规定,多数人将人民警察的义务无限扩大,从法律角度分析,前述理解是文义解释的结果;有人可能要问,按体系解释“应当立即救助”又怎样理解?

体系解释的根据是《人民警察法》第六条的规定,即: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职责,或者职权。据此,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应当立即救助”,是指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过程中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而不包括自然灾害等情形;但火灾、交通等事故,以及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政府部门设立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公安机关管理的除外。

“应当立即救助”和人民警察职权

正确理解“应当立即救助”,对维护公安机关形象有重要意义。例如,“十四小时的营救”中的救助具有专业性,非专业性救助可能造成被救助者第二次伤害,非职权范围内的不当救助可能还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再如,对地方政府,或者部门实施的非法拆迁是否应当立即救助?救助的对象则事关公安机关形象。如此等等。

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设立与管理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本条规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是应当建立,或者确定的队伍,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是可以由政府部门设立的队伍。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财政措施,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根据本条规定,有关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有财政保障;基于该考虑,多数部门可能期待设立,从而获得财政资金。据此,多数地方并没有设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当社会争论,或者讨论由哪个政府部门设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时,学者开始发表意见,即:可以,或者应当由社会资本设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如,事故车辆的专业应急救援等。常发性专业应急救援被社会资本控制,偶发性应急救援却“无人问津”。据此,国家与社会可以讨论“整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统一由政府部门,或者设立特别机关法人管理。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设立与管理

就“十四小时的营救”中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与素养而言,有人可能要问,蓝天救援队能胜任吗?答案可能是否定的,如,发生在发达地区诸如江苏等的非专业救援,配备了红外线遥感无人机搜救,而“十四小时的营救”主要是依靠“人海战术”。财政既然不能保障救援,当地政府为何不整合营利性的专业救援队伍呢?

主要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应急资源,建立或者确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财政措施,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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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剑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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