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危险的“重逢”:精心设置甜蜜温柔陷阱的法律责任

徐剑看事 2024-08-04 20:24:36

2024年8月3日,今日说法播出的由自贡市公安局沿滩分局侦查的“危险的‘重逢’”节目,引起了不少被害人关注,如,借款诈骗的认定,以及诈骗罪的财产刑配置等。被害人蒋萍被精心设置的甜蜜温柔陷阱“套住”,被告人王扬为何承担刑事责任还需从危险的“重逢”说起。

今日说法·危险的“重逢”

一、“危险的‘重逢’”概说

高中一年级时,四川省自贡市的蒋萍通过堂姐认识了王扬;2013年,蒋萍大学即将毕业,在云南已结婚生子的王扬主动约蒋萍见面。王扬离开自贡返回云南后,蒋萍感情备感挫折,用了很长时间才走了出来。

2021年年底的一天,蒋萍社交账号忽然收到一条信息;王扬精心设置的甜蜜温柔陷阱不仅打破了蒋萍平静许久的生活,还使她被骗几十万元。危险“重逢”的细节,或者步骤如下:

第一步:王扬使用原离婚证欺骗,让单身蒋萍内心再次泛起了涟漪。2016年,王扬与周然离过婚,但离婚仅仅三个月又复婚了。

第二步:预先制作假房产证,蒋萍识破骗局后,王扬可以使用借条和房产证加以应对。例如,延长蒋萍报警时间,再用两样的手段“拆东墙补西墙”。例如,王扬“前妻”觉得蒋萍很可怜,又一个女的被骗了。

第三步:编造借款用途,隐瞒资金占有,或者所有者的身份。例如,王扬虚构“叔叔”帮他摆平漏税案件,借1万元送礼;蒋萍误认为王扬“叔叔”占有了1万元,真实用途可能是为云南某洗浴场漂亮的女技师充值。

王扬预先制作假房产证的目的

经依法侦查查明:2022年1月始,犯罪嫌疑人王扬至少编造15个重大项目骗取受害人蒋萍出借资金几十万元。最终,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扬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但是否并处没收财产,“危险的‘重逢’”节目未披露。

有人可能要问,司法实践为何不能区分诈骗和欺骗,如,不少司法人员可能认为被告王扬仅是民事欺诈。借款等诈骗是典型的“三角”形成模式,虚构借款用途便是隐瞒了身份。

二、“三角”诈骗与身份的隐瞒

多数司法人员认定借款诈骗总是通过《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分析,或者识别,其结局通常是“捉摸不定”,即,借款似乎是诈骗,好像又是欺诈。《刑法》是各类社会关系保护法,据此,借款是欺诈,还是诈骗的认定根据是《民法典》,即:典型合同编第十二章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据此,行为人编造了借款用途即构成诈骗,如,《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了贷款诈骗罪,本条第(一)项规定:“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构成本罪。

对于上述结论,有人可能质疑,如,行为人编造借款用途并没有隐瞒身份,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应认定为民事欺诈。通过三角诈骗理论构造分析,借款合同“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便是隐瞒了其中一角的身份。

未编造借款用途的合同仅有“二角”,即,借款合同的当事人。编造借款用途合同形成了“三角”,即,除了借款合同当事人外,还存在第三人。例如,被告人王扬虚构“叔叔”摆平漏税事宜,蒋萍误认为出借款项用途,或者出借款由“叔叔”占有;第三人,或者项目根本不存在,被告人王扬隐瞒了第“三角”身份,据此构成诈骗。

三、精心设置甜蜜温柔陷阱的法律责任

“危险的‘重逢’”披露的信息,包括被告人王扬使用作废的离婚证、使用伪造的假房产证,以及王扬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未披露信息包括使用作废、伪造证件,以及诈骗罪的财产刑。

使用作废的国家机关证件是否构成犯罪可能存在争议,如,《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的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并不包括作废的证件。但可以肯定认为被告人王扬使用伪造的假房产证构成本罪,其原因是假房产证上有“影印”的国家机关印章。

《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目的,旨在维护相关国家机关的公信力。使用作废的国家机关证件同样损害公信力,如,有人可能质疑,婚姻登记机关为何不收回作废的离婚证等。据此,使用作废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同样构成本罪。

司法人员既然肯定王扬使用伪造的假房产证构成伪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有人可能要问,相关判决为何不涉及前述内容?原来,我国刑法理论有“处断的一罪”,根据“吸收犯”规则,王扬使用伪造的假房产证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被“吸收”了。

在我国,根据《刑法》规定,吸收犯由本法作出特别规定,如,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据此,“吸收犯”仍法定,上述的“处断的一罪”理论并没有法律根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了诈骗罪,有人可能要问,本条为何规定“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呢?其根据,或者原理是:“任何人不因不法行为获利”。因任何人不能承担双重,多重法律责任,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目的,旨在为受害人挽回损失。

1979年《刑法》对单纯财产犯罪的法定刑规定在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多数司法人员,或者学者已不理解刑法设置财产刑的目的,以及1979年《刑法》规定的法定刑合理性,如,贪污罪任何一档法定刑均配置了没收财产刑。

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目的

就精心设置甜蜜温柔陷阱的法律责任而言,司法裁判应当判决没收被告人王扬的财产,被害人蒋萍据此可以从王扬被没收的财产中要求返还正当债务。例如,《刑法》第六十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主要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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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剑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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