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因购车需要,与某银行签订《信用卡分期付款合同》一份,约定:分期金额35万元,分期期数60期,手续费16%;借款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妥车辆抵押,致使抵押权不能有效设立的,某银行有权要求申请人提前还清本合同项下所有分期欠款。合同签订后,某银行于2021年8月2日发放贷款,但刘某一直拒绝办理抵押。截至2022年1月,刘某拖欠借款本金320800元、应收利息0元、应收费用933.28元、未到期手续费50397.12元。为此,某银行以刘某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刘某提前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刘某辩称,当时申请分期额度为45万元,但银行经审核仅给予35万元的额度,且签订《信用卡分期付款合同》时“分期金额35万元”这一栏是空白的,事后由银行单方面填写,故该合同效力存在瑕疵。
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为签订空白合同的效力认定。
首先,无证据显示本案合同签订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定理由;同时,在空白合同中签字,视为对合同内容的无限授权。即便如刘某所称签署了空白合同,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签名、捺印行为负责,刘某明知合同内容空白仍然签署,对相应的法律风险采取漠视的态度,应视为对合同相对方的无限授权。
合同签订后,某银行按约履行了发放贷款的义务,刘某未按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办妥车辆抵押登记手续,应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某银行要求刘某提前归还全部欠款本息,于约相合,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律师释法合同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一个重要体现,一般双方会在合同上约定好确定的权利义务,这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决定自己的事务,自由从事各项民事活动。关于意思自治原则,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而当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具体事项的时候,对方明知但是还是自愿签字确认的时候,证明会对自己的选择负责,是对合同权利义务内容的放任,应视为对合同的无限授权,应当认定合同发生法律效力。
我们签订相关合同时,应当仔细审核合同内容,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在自身充分清楚、理解双方权利义务的前提下审慎签字。如合同存在空白条款,双方应进一步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将合同填写完整。如果对某些条款暂时没有达成一致,宁可不签字也不要签署空白合同。须知签署空白合同即无限授权合同相对方在空白部分可以填写相应内容,等于将自己的合同权利拱手让人,由此造成损失很可能只能由自己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