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石普法|业主在小区被流浪猫抓伤,物业是否需要担责?

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 2023-08-01 15:32:53
基本案情

2022年7月19日傍晚,魏某某的儿子(5岁)小小魏在小区活动区内玩耍时,被一只流浪猫咬伤,随后被送往接种狂犬疫苗,花费医疗费1200元。据了解该流浪猫在此小区仅一年之久,期间小区业主提议将此流浪猫处理,该物业公司不但置之不理,且物业人员对该流浪猫进行投喂,在物业办公室的门口,发现有猫盆和食物,魏某某遂与该物业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因协商未果魏某某诉至法院。

裁判要点

本案中该物业公司作为小区内的管理者、服务者,理应保障小区业主人身安全。由于该物业公司未认识到流浪猫的危险性,不听取小区业主的建议,虽采取了一定措施,但仍造成原告的损害后果,存在一定过错,亦有管理不当责任。

小小魏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事发时其监护人未在场,监护人魏某某未尽到监护责任,亦存在一定过错。故对于小小魏的损害后果,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酌定该物业公司承担70%的责任,魏某某承担30%的责任。

律师观点

本案中该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物业服务人,对小区事务负有管理职责,对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负有保护义务。流浪猫在小区内活动、逗留,物业公司应对流浪猫存在的对他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可能造成的危险有一定认知,进而尽到必要的管束义务。

相关法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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