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宫颈癌花了20多万,保险理赔却被拒了,到法院能讨回公道吗?

幻竹看商业 2024-03-25 07:10:19

引言:

医疗险理赔概率高,理赔纠纷也常发生,且多发生在健康告知上,保险公司一旦查实,肯定拒赔处理。

闹上法庭,谁赢谁输虽法官说了算,但更多要依靠有利证据,虽多数情况保险公司处下风,但这次证据确凿,被保人输了。

真实案例

2019年3月15日,人民人寿自家代理人王女士给自己购买了“人保寿险关爱百万医疗保险”,保险期间为1年,年保费580元。

2019年8月27日至11月14日,王女士因宫颈恶性肿瘤在浙江省肿瘤医院前后四次住院治疗,合计花费208289.58元,农合报销63879.15元,剩余144410.43元自己承担。

出院后即向人民人寿申请保险理赔,保险公司以王女士买保险时故意隐瞒病情不告知,作出解除合同、拒赔、且不退还保费。

王女士不服,上诉至当地法院,最终败诉。

案情分析

本案争议聚焦在买医疗险隐瞒告知身体健康异常,且原有病情与宫颈癌有很强的关联性。

原来,保险公司通过调查,发现王女士于2015年因子宫颈糜烂住院治疗,且在2018年及2017年均住院治疗因锁骨骨折及缺铁性贫血,以上情况王女士在买保险时都未如实告知。

而偏偏王女士又是人民人寿的保险代理人,理应熟知保险的相关规定,充分证明王女士的不告知行为是故意的。

王女士病情和代理人身份都证据确凿,法院只能支持保险公司诉求。

从案件的前后实情看,王女士的遭遇虽值得同情,但确实是有意钻保险的空子,被拒赔一点不冤。

如果王女士非保险代理人,投保时确实不知道要告知以前健康状况,被保险公司拒赔了怎么办?

被拒赔了怎么办?

买医疗险、买重疾险被拒赔的原因多发生在既往症或未如实告知上,类似王女士这样的故意行为实际并不多见,大概率是投保人不知道那些情况需要告知。

买保险的时候,双方都遵循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公司并不会去医院调查被保人的就诊或体检记录。

而理赔的时候,调查是理赔的必然程序,且只要通过医保卡在医院看病或检查都会留下较详细的记录,保险公司取得这样的证据并不难。

保险公司一旦查实有未告知的内容,肯定会下拒赔通知函,如果被保人不是有意不告知的就很火大,因为买的时候并没有人告诉他哪些内容要告知。

比如,三木遇到多个客户买重疾险,之前体检发现了肠息肉,因为医生都是告诉他小问题,于是他们也不当回事,当我告诉他们不一定买得上的时候,他们非常的吃惊。

这只是冰山的一角,如果碰到不负责的代理人,健康告知当儿戏,到理赔时必然会发生纠纷。

碰到这种情况,被保人要胜诉,最重要就是找到未如实告知,是保险公司销售时未尽到应尽义务,不利后果保险公司理应承担。

胜诉的可能有:

1、充分利用保险法第17条

在真实案例中,既然有投保单是代签名的,投保人居然没有签字,那胜诉十拿九稳。

2、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3、疾病不具有关联性

未告知的健康异常与发生理赔的重大疾病没有关联性。

比如被保人发生乳腺癌,而未告知的异常是肠息肉,这两种疾病不具有关联性。

总之,保险公司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是投保人或被保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胜诉概率还蛮大。

写在最后

买健康险,建议投保人要重视健康告知,说实话,如核保结论不理想,可以多尝试几家,毕竟每家的核保尺度有松有紧。

发生保险事故应第一时间联系自己的代理人或保险经纪人,提前做好理赔准备,不要等去保险公司办理时才想起。

最后,发生理赔纠纷,要善于利用保监会投诉或上诉法院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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