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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或驾驶不合格车辆在很多保险中都属于免责条款,车险不必说,意外险、医疗险、重疾险照样免责。
辽宁韩先生因为驾驶行驶证过期车辆发生车毁人亡事故,妻子戴小姐向中国人寿申请身故赔偿金被拒赔了。
打官司能赢吗?
真实案例2006年8月,韩先生在中国人寿购买了一份康宁终身寿险附加定期重疾保险,年交保费922元,保额4万元。
2019年11月8日韩先生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之后,中国人寿以韩先生驾驶行驶证过期的车辆发生事故为由拒赔身故金。
合同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第五条明确了无证驾驶和驾驶无效行驶证机动车属于除外责任,保险公司拒赔有理有据,看起来并没毛病。
但戴小姐不服,上诉至当地法院,法官却判保险公司败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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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争议焦点明确,紧围绕免责条款争论。
交警证明对双方来说都是有利的证据,交警证明对事故是这样描述的:
当事人韩某某驾驶机动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的行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韩冰武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原因就是操作不当,并未提到行驶证过期,也未提到事故车辆存在安全隐患。
且上诉期间,中国人寿说行驶证过期,却未能提供行驶证超期证据,因此法院判戴小姐胜诉,判决生效后,限3日内支付保险金4万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00元。
三木观点我的观点
说实在的,看完这个案例,我还是有些疑问的,中国人寿既然以行驶证过期拒赔,那来的信息?
我相信,理赔人员绝不会犯这样无中生有的错误,况且拒赔案件都比较审慎,要经过几个人的手。
根据经验,我判断,应该是索赔人提供过来的行驶证年审副页看到的,但到诉讼时,年审副页又是合格的,这样的事情也常发生,这里就不过多的猜测了。
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况且即使行驶证过期,事故原因并非是因为驾驶不合格车辆造成的,而是操作不当,按照保险的近因原则,索赔人胜诉概率也挺大。
话说回来,如果索赔人之前就看了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也许就不用打官司就可以顺利拿到赔款了。
总之,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是重要的部分,大家在购买保险是务必心里有数,内容不是很多,也很容易理解,是不得不仔细看的部分。
【作者寄语】我是一名有10年以上保险从业经验的保险经纪人,如果喜欢我的创作,欢迎关注我!想咨询买保险或问理赔,也可以私信我。
案例来源:(2020)辽1322民初18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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