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打人事件,大家都看了视频,实际上就是业主的妻子提了一些合理化的建议,不仅没有得到回复,反而让业主遭遇了一顿殴打。目前,打人者荷花街道办事处综治中心主任廖某已经被停职接受调查,后续处理结果尚未出来。
大家关心的是,打人者是否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很多网友都义愤填膺,对打人者的行为感到很愤怒,我看了视频,也是同样的感受。但是情感不能代替理智,是否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不是凭主观意志来定的,而是要靠证据说话,否则无论是检察机关,还是法院,都要对证据进行审核把关的,证据不到位,那也是不能定罪量刑的。
我们来看看刑法是如何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首先,我们可以得知,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对象是他人的住宅,其他场所都不符合该规定。从视频我们知晓,廖某确实是带人到业主家中的,所以在行为对象上,是符合条件的。
其次,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内容是“侵入”住宅。虽然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没有将“不退去”规定为该罪的行为类型,但是刑法理论都认为“不退去”属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表现形式。所谓“不退去”,就是住宅主人要求侵入者退去,但侵入者拒不退去。
就该点来说,从已经流传的视频对话里,我们没有看到业主要求廖某等人退出住宅的要求。
再次,侵入行为必须具有“非法”性。那本案中廖某等人的行为是否具有非法性呢?
廖某带着3名身穿制服人员进入业主家里,到底是怎么进入的,目前只有业主之妻在群里的一句话:“廖某带着三名人员强行闯入我家”,没有视频资料可以证实廖某等人是强行侵入业主家里的。
从视频里的对话来看,双方的对话并没有涉及到廖某强行闯入的内容。从一般实际来看,廖某他们进入房间应该是得到同意的,毕竟业主一开始也不知道他们的来意,从常理来讲,不可能将他们无缘无故就拒之门外,毕竟打人的行为是发生在对话之后。
所以,就现有的证据来看,说廖某等人非法闯入住宅,尚不能得到支持。
第四,司法实践中,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常常与其他犯罪结合在一起,比如非法侵入住宅之后进行故意伤害、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只是为了实现其他犯罪目的。因此,只会按照行为人想要实施的犯罪进行定罪量刑,而不是按照数罪并罚处理。
一般来说,只是对那些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又不构成其他犯罪的,才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论处。就像入户盗窃,也只是定盗窃犯罪,而不是数罪并罚。
综上,就现有证据来看,廖某等人尚构不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至于廖某的行为到底如何处理,还是看当地的调查结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