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清样》— 撰文 | 文一刀
多年来,在陕西坊间流传着咸阳政坛一直有个“乾县帮”的说法,无论是真是假、是虚是实、信也不信,那乾县衙门里的人看起来很是信了,信了的结果就是胆子大了、敢整了,甚至出于种种目的准备将乾县乡镇间的一处本来安居乐业的小康村—乾县好畤村硬扣上棚户区的“帽子”要给拆了,其行事之“任性”程度可谓罕见。
咸阳乾县好畤村历史悠久,据记载五千年前黄帝设好畤祭天,此地因而得名;公元前370年秦建好畤县,废县后,好畤成为为村落;如今在全国,以古祭天台和古县名作村名的只有乾县的好畤村。目前好畤村周边有轩辕殿、化度寺遗址等。好畤村历史上人文辈出,如平定台湾的福建水师提督王珺、革命元老王炳南等。
好畤村位于乾县阳洪镇西边,与城关镇土地相连,几条高速公路依村而过,可谓地理位置优越,从现实走访情况来看,好畤村可称得上是标准的“小康村”。目前全村约二千户,因四周农田近5、6年来陆续被征收,现四个自然村(除去侯村)群众居住面积及道路共占地约4600多亩;除个别困难户外,最近几年来,家家都按高标准修建了住宅;
全村80%以上家庭有汽车,有的家庭甚至人均一辆。电器基本普及,摩托电摩不计其数;
村内路通水通电通,交通生活便利;全村(未计算侯村和新南村)的五十多条街道全部为水泥路,每条街道都安装了路灯。行走于村道之间,祥和安宁、安居乐业的景象处处可见。
但从今年年初起,大部分村民们原本安定、富足的生活一下子被乾县启动的这项“任性”之举打破了。2017年4月21日下午,乾县召开了“好畤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求意见会,好畤村被当做棚户区开始面临被拆除的命运。
当天也公布了《乾县好畤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住房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显示“改造”范围是东至好畤路,西至浩泽南路,南至312国道北沿,北至福银高速引线范围内所涉及的1655户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具体以住建部门定点批复为准)。但到2017年5月5日,这份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布到了第七稿,两周时间内改了7次、平均每两天修改一次,可见最初拟定的这个《乾县好畤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住房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多么地脱离现实和草率。
村民们纷纷感到这个决定是如此地荒谬。首先来看棚户区的界定标准: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五部委下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保[2010]58号)等文件规定:“棚户区是指国有土地上集中连片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基础设施简陋、房屋建成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安全隐患突出的居住区域。”对一个建设项目是否是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应从以下方面作出界定:
1.从棚户区所在位置进行界定。《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通知》(建保〔2012〕190号)规定,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区域。因此,首先要看要改造的区域是否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改造项目不是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2.从需要拆迁的房屋品质上进行界定。从房屋的使用年限长短、使用面积大小、楼层的高低、功能是否完善(有无独立的厨房、卫生间)、质量的好坏(砖混结构还是砖木结构、有无安全隐患)、是否是住宅(如厂房、店面)、配套设施是否健全等方面对需要拆迁改造的房屋是否属于棚户区范围进行界定。
3.从需要拆迁房屋的改造目的上进行界定。顾名思义,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直接目的是改善棚户区居民的住房条件。
在棚户区改造持续推进的这些年来,虽然被纳入棚改的范围一直在逐步扩大,但基本的界定标准并未改变。而作为参与社会收入再分配的手段之一,棚户区改造所需资金绝大多数要由政府解决,其中一个主要来源是依靠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两级政府拨款,也就是说棚户区改造是有专项资金的。
因此国家一方面不断要求各地尽快制定清晰、明确的棚户区改造界定标准与改造流程,另一方面也不断发文严禁各地区通过虚报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或将城市道路拓展、重大工程建设等涉及的房屋拆迁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等方式,骗取套取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比如:《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办保函〔2014〕535号、建保(2014)155号,《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财综〔2015〕57号)等都禁止在棚户区实际执行中,将出于市政建设、工业园区开发、房地产开发、土地征收、楼堂馆所修建、工业厂房搬迁、城市道路拓展、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目的拆迁的房屋作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因为这都有悖于进行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初衷。
近年来,对中央政策精神比较重视的省份都早已出台了清晰明确的界定标准与操作流程,以免有些东西说不清道不明,让不符合棚户区界定标准和改造范围的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从而违规享受优惠政策,而真正需要改造的棚户区却因被挤占了改造资金而无法享受优惠政策。遗憾的是陕西省至今对此还未有全面、操作性强的文件出台,从陕西省住建厅今年3月底发布的文章来看,似乎还处于摸底阶段。而其他地区,像广东、上海等都自不必说早已有规可依,就只看看去年湖南省出台的相应文件,基本就能明白陕西所谓的“追赶超越”不过是个笑掉大牙的什么话了。
搞清楚什么是棚户区了之后再看好畤村,一是并不在县城内,是个农业生产村、自然村,另外是村内大部分区域都可谓家家盖新居、户户换新颜,再怎么也套不上棚户区的标准,眼下突然被扣上棚户区的帽子,这又是安得什么心呢?
在今年4月21日召开的“好畤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求意见会上,乾县负责人称该项目的实施是处于三个需要:乾县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城乡面貌改造需要、好畤村群众生活水平需要,并称好畤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是一项惠及广大群众的民生工程,对于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求做好这项民生工程,让老百姓受益。
“民生工程”、“让老百姓受益”、“好畤村群众生活水平的需要”...类似的表述夹杂着莫大的讽刺扑面而来。拆了好畤村,让从此失去收入来源的1700户、4800口村民怎样生存?怎么就“让老百姓受益”了?凭什么说拆除全村是为了“好畤村群众生活水平的需要”?这些结论的依据在哪儿?
即使再退一步来分析,棚户区改造工作中还有一条基础条件就是,被改造区域内的人有强烈意愿,而好畤村呢?据该村村民代表粗略进行的不完全统计,就有上千户村民签字表示强烈反对。
不仅如此,村民代表称近日他们突然接到咸阳市法制办的电话,问是不是他们撤回了对相关信息公开的请求,这些村民一时丈二摸不着头脑,说并没有撤销而是强烈要求公开相关手续,何来此问?对方答称是乾县衙门有人来代表这些村民去撤回信息公开的请求,众人一片哑然,不知乾县此举是想掩盖什么?是有关人员滥用职权、违规操作、钱权交易下将不符合棚户区界定标准和改造范围的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上报并申报国家补助资金从而违规套取吗?目前还不得而知,群众只有擦亮眼睛、拭目以待。——《调查清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