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记者 刘敏 西安报道
从今年3月至今,西安一得黄金理财兑付危机演变为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事件而被警方立案调查。据了解,2011年起,西安一得贸易有限公司(下简称’西安一得公司’)便与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秦农银行’)的下属网点合作销售黄金理财产品,自2016年3月左右就开始陆续出现难以兑付的情况,今年3月西安一得所有营业场所均关门跑路,令这场历经数年的黄金理财案也随之彻底崩盘。(详见本报报道:《西安一得黄金理财兑付危机调查:秦农银行的关键角色》)
7月20日,中国银监会陕西监管局就该案中秦农银行“扮演的角色”给出了调查与答复,明确表示秦农银行多年来代理销售西安一得公司金条投资产品并无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简要披露了双方之间的合作模式。《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记者深入调查发现,多年来西安一得公司不仅从秦农银行获得大量贷款,双方间有关黄金投资产品的合作在实际操作中也超出了简单代销实物金的范畴,实际已形成了一个精心包装的“双簧组合”并长期运行,而有效监管的缺位更让这种“失控的代销”将许多普通大众引入黑暗深渊。
违规代销与精巧的“双簧”
中国银监会陕西监管局给出的调查答复称:“经查,西安市原城区联社中的未央、莲湖、碑林、雁塔四家联社与一得公司签订黄金产品代销协议,代销产品为“陕金国标”金条投资产品等;而长安区联社未与一得公司签订代理销售协议。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黄金市场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法【2012】238号)等规定,商业银行经营黄金业务应履行相关手续,经查上述四家原城区联社均不能提供经有权部门同意其代理销售实物金条的批准文件”。
公开资料显示,秦农银行是由西安市雁塔区、未央区、莲湖区、碑林区、新城区、灞桥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并重组而成的农村商业银行,2015年5月28日正式揭牌,其注册资本金80亿元人民币,居全国农村商业银行第五位,是西安营业网点最多的银行机构。秦农银行下辖网点在其成立之前统称为“陕西信合”,这是陕西省辖内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与农村商业银行等农村合作(商业)金融机构的集体简称。
对于秦农银行与西安一得公司的合作模式,中国银监会陕西监管局给出的调查答复称:“上述四家原城区联社与一得公司签订的协议中约定:一得公司负责制作并免费提供在银行销售网点放置的产品展示柜,各合格金条、银条的模板,LED黄金、白银报价显示屏及相关资料,银行应将销售’陕金国标’金条、西安一得公司银条产品融入日常工作当中,并积极为客户讲解促成销售,一得公司则积极协助、配合银行各网点的销售工作。鉴于银行营业网点监控录像超出保存时限,员工如何推荐无法查证”。
那么,秦农银行与西安一得公司的合作具体如何实际运行?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多方走访了解,据众多受害人回忆,他们几乎都是在去秦农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时,为其办理业务的银行员工会告诉他们“现在银行还合作推出一些投资产品,保本保息,非常安全”,当客户对此表示出兴趣时,银行员工便指引他们到设立在银行网点营业厅中的黄金专柜(也叫黄金厅),由专柜的业务人员进行详细介绍、推荐。
负责黄金专柜的业务员虽然是西安一得公司的员工,但上岗之前都经过一番精心“包装”:一是由秦农银行方面进行一段时间的培训;二是统一着装,其工作装与银行员工完全一样;并且在所有的宣传资料、展示物品、赠送的小礼品甚至所有业务办理单据上均并列印制着秦农银行(初为陕西信合)与一得公司的名称标示,最初一两年的实物金投资业务单据上不仅并列显示有陕西信合与西安一得的名称,业务办理也是在银行营业窗口进行,并加盖有陕西信合网点的业务专用章。
这样一来,如果不通过专业、深入地询问,很难分清哪些业务人员是银行的、哪些业务人员是一得公司的;以及办理的业务中到底是一得公司独立运营的、还是与秦农银行共同承担、共同承诺的。虽然后期秦农银行在实际业务办理中不再提供票据、加盖自己的业务章,并客户直接去一得公司所在地办理业务,但双方“合体”的概念已深深根植于众多并不专业的理财客户当中。据受害者回忆,在业务人员的口头宣讲中都会强调这些投资产品一是与银行合作的、二是有实物金兜底,因此非常安全。
“前几年西安地区大量民间投资公司搞的高息借贷全崩盘了,我在这个过程中上了好几次当,对于社会上的所谓民间理财已经是非常谨慎了,再见到有什么投资产品之类都是既警觉又小心,最后感觉毕竟是通过银行买的,又是黄金,应该很安全,没想到就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是上当受骗了”,一名西安黄金理财案的受害人称。
7月4日,黄金理财案中一名年迈的受害人因病去世,他投资的一份产品按照约定本该在7月底到期兑付,但如今已成泡影。“平时老人家节俭得连洗脸水都要留下来再冲厕所,但在这上面前后投了20多万,这几年只拿回来过一些台历呀,拐棍等,都印着陕西信合的标志,这种情况一般老年人咋能分得清楚。他投的钱里面不仅仅是自己的积蓄,还有我刚刚去世母亲的丧葬费、给孙子的上学钱等眼看着就要打了水漂。”一位家住西安东郊的受害人儿子称自己怎么也想不通。采访中记者发现,类似的例子比比皆是。
诱人的佣金与失控的代销
有关秦农银行与西安一得公司的这种合作利益上是如何分配,中国银监会陕西监管局的调查回复中并未披露,本报记者曾多次致电西安一得公司负责人与秦农银行试图了解,但均未获得答复。据一名查阅过双方间签署的合作协议的人士回忆,合同约定“通过秦农银行推荐达成的黄金投资产品销售,西安一得公司按每克两元人民币的标准向秦农银行支付佣金”。对于个人提成,西安一得支付给业务员的业务提成为3%,据一名秦农银行工作人员称,“这笔3%的佣金一般是由黄金专柜的一得业务员与介绍推荐的银行工作人员平分,销售好的时候有人一个月曾提过上十万元人民币”。
巨大利益刺激下,真正销售的投资产品很快就从实物黄金扩展成了多种形式。查阅众多受害人提供的业务单据、协议等可见,除了实物投资金条的销售与回购业务外,西安一得还陆续推出了设计稍微复杂的多种黄金理财产品,包括:黄金预售、金宝赢、管家宝等。
实物金投资是由客户缴款购买“陕金国标投资金条”,购买方式为“存金”,即缴款后不提取实物金条而是约定一年之后由西安一得公司以每克加十元的价格回购;金宝盈则类似一种升级版的实物金出售与回购,主要区别在于一得公司承诺回购的加价幅度有所增大,投资者与一得公司签订金宝盈黄金投资协议,约定客户买入相应数量的国库金条及买入金额,一得公司承诺一年之后按每克加25元左右的价格进行回购,回购条件为:提供客户买入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实物黄金原包装完整无破损,金条块号与购买时商品信息一致且提供质量鉴定证书;金盈宝产品的业务周期为12个月。
黄金预售是客户与一得公司签订《黄金预售合同》,并一次性提前支付购买黄金的相应款项,约定好提货日期(一般为半年或一年以后),到期由一得公司给客户交付相应黄金和相当于8%的利息(也被称之为分红)。同时一得公司给客户提供一张等值的提货卡,称之为商联卡,作为在等待提货期间的一种担保,客户可以凭此商联卡在一得公司开设的金店内消费,如有消费最后在提货时进行结算扣除。“到2016年下半年一得公司出现无法兑付后,我想赶紧到金店用商联卡提取一些黄金饰品,但等赶到发现所有的柜台已经全空了”,一位受害者摊开手里的一摞商联卡对记者说,由于这种方式在投资安全方面极具隐蔽性,他累计投入了近70万人民币。
司法记录显示在从2015年下半年到2016年初,西安一得公司因多起民间借贷被诉之法庭,但在执行过程中都发现其已资不抵债、无可执行财产,2016年7月至今被西安法院多次列入失信名单。但记者调查中了解到,西安一得公司与秦农银行联合在西安四个城区银行网点设立的“黄金厅”至2016年8月才陆续撤除,在西安长安区网点的黄金厅则是运行到2017年1月才撤除。“一得公司2016年5月就已经无法兑付了,西安一得这边儿给客户们写延期三个月还款的条子,秦农银行那边还继续拉新客户投钱进来,这真是让人想不通”,一位在2016年8月被“推荐”投入了30万人民币的受害人称。据悉,西安警方目前已就一得黄金理财案成立了专案组,对后续侦办进展本报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