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1 日起,《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6 个维权重点助你避开消费陷阱!
一、7 天冷静期退款付款 7 日内,未实际消费可要求退预付款;若已使用服务或另有约定,则不适用。
二、霸王条款无效“收款不退”“丢卡不补” 等格式条款统统无效,商家不能以此拒绝合理退款。
三、责任清晰可追借用执照:用他人执照经营,消费者可直接找执照所有者担责
特许经营:加盟店出事,可向加盟店或品牌总部追责
场地出租:商场未审核资质致消费者受损,需担责
四、满足条件可解约商家变更经营场所影响消费、未经同意转合同义务、承诺服务无法兑现,消费者可解除合同。
五、退款计算有标准利息:商家原因退款,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算息;消费者原因退款,按一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算息
优惠:非消费者原因退卡按折扣价算已消费金额;消费者原因退卡一般按原价,无交易记录可参考市场价
六、解决举证难题关键消费证据由商家掌握却拒不提供,法院可根据消费者主张认定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