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特殊转账:秘密侦查与袭警罪的认定

徐剑看事 2024-07-20 05:04:42

2024年7月18日,今日说法播出的由四川省苍溪县公安局侦查的“特殊转账”节目,引起了不少人关注,如,“转账”事实可谓证据确凿,地方司法机关为何用了一年多的时间作出判决,诸多法律问题,还需从陈女士自首说起。

今日说法:特殊转账

一、“特殊转账”概说

2022年11月29日上午,当地居民陈女士向四川省苍溪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投案自首:11月28日,陈女士被欺骗用银行卡为他人“跑分”转账近10万元,其银行卡内5000元被某地公安机关冻结。

“跑分”人员与陈女士约定,每天使用银行卡可以给陈女士2000元报酬;银行卡内还有5000元没有取出,双方又约定第二天再使用陈女士银行卡。苍溪警方决定立案秘密侦查,并通过陈女士将“跑分”人员约至滨江路嘉陵江三桥一家茶楼见面。

11月29日19时40分,“跑分”人驾驶的一辆商务车停在茶楼附近道路边,侦查员李西贵与陈女士“接待”了他们。“跑分”人要求上商务车,为保障人身安全,李西贵要求陈女士返回茶楼请其“妹妹”(隐匿身份的女侦查员)共同上车。

一辆社会车辆停靠旁边,驾驶人下车时向商务车看了一眼,“跑分”人驾车辆逃跑。刑警大队长李源表明身份拦截车辆被撞倒在地;在商务车上,李西贵亮明身份在控制车辆时被另一“跑分”人用刀捅伤6处。

经侦查查明:2022年11月22日起,犯罪嫌疑人曾乐联系“上家”、林真向驾车、李川安和祝某负责验卡,在商务车内“跑分”,或者在车外取现共7起、累计金额24万元。其中,捅伤李西贵的犯罪嫌疑人是曾乐。

2023年9月28日,苍溪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曾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袭警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被告人林真向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袭警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李川安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陈女士因有自首情节及立功表现,免除处罚。

曾乐等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23年12月12日,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特殊转账”可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有人可能要问,本案为何用了一年的时间最终作出判决?

二、秘密侦查与袭警罪的认定

《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袭警罪,但在袭警罪与妨害公务罪的认定上一直存在争议,如,“特殊转账”中的学者认为,袭警行为包括撕咬、踢打、抱摔等。根据学者介绍,前述行为被认定为袭警罪还是司法解释的规定。有人可能要问,袭警与妨害公务罪究竟有何区别?

区别的意义在于:人民警察与群众的关系。例如,处理纠纷时,人民警察遭到群众的撕咬、踢打、抱摔被认定袭警罪是否适当。再如,犯罪嫌疑人为了逃跑实施前述行为是否一律认定为袭警罪等。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了袭警罪。本款用两个层次描述袭警的客观表现形式,即:“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据此,袭警与妨害公务罪的区分在于行为方式,而不是袭击对象。有人可能要问,学者,或者司法解释为何将撕咬、踢打、抱摔认定为袭警罪?

究其原因:司法实践不能区分故意伤害和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故意伤害,是指“暴力袭击”,而不包括“一般”的殴打致人伤残,据此,袭警罪可以体系解释故意伤害罪。长期以来,司法实践将撕咬、踢打、抱摔致人伤残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学者,或者司法解释将前述行为认定为袭警罪。

秘密侦查与袭警罪的认定

就“特殊转账”中的秘密侦查而言,认定相关被告人构成袭警罪值得商榷。例如,被告人林真向驾车逃跑在便衣警察亮明身份前;再如,便衣警察在商务车内表明身份,口头表示是否合法有效也是认定的难点。据此,《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提高了便衣侦查的决定级别,即:“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三、电信反诈不能遏制的原因

电信反诈不能遏制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电诈主犯将犯罪实施地设置在境外,如,“特殊转账”中的主犯可能藏身在缅甸等地区。有人可能要问,我国引渡诈骗犯为何如此困难,而引渡故意杀人等罪犯相对简单?

在我国,司法实践一直不能区分诈骗与欺诈,引渡惯例又有双重犯罪原则;当司法实践将欺诈认定为诈骗后,被引渡国有权拒绝引渡。据此,遏制电信诈骗,司法实践至少做到区分诈骗和欺诈。有人可能要问,我国司法实践为何不能区分?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贷款诈骗罪是法律拟制的特殊诈骗,其法律根据是《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借款人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没有隐瞒身份,为了保障商业银行的利益,法律特别拟制了贷款诈骗罪。我国刑法学者将其类推解释到其他诈骗罪中,据此,司法实践不能区分民事欺诈和诈骗。

电信反诈不能遏制的原因

贷款诈骗罪能够引渡,需根据被请求国内国法的规定确定,如,被请求国也有本罪,可以引渡;相反,被请求国可以拒绝引渡。电信诈骗一般隐瞒身份,电诈可以有条件引渡。其中有条件是指,被引渡国的司法机关可能确认电诈犯是否隐瞒了身份。据此,遏制电信反诈,国内司法实践需区分欺诈与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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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剑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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