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位合格的吃瓜群众,上周末最大的“瓜”就是,一名自称在网易游戏工作了5年的老员工发文,痛斥网易暴力裁员(原文标题《网易裁员,让保安把身患绝症的我赶出公司。我在网易亲身经历的噩梦!》)。应该说,赶在网易未来科技峰会这个时间点发布,既是一种勇气,也是一种智慧!
回顾一下今年,大概是因为加班太多的缘故,导致我现在的记忆力也的确不好,印象中这已经是今年至少第3次出现这种新闻了。年初,就有一个叫有赞的企业宣称“学习”华为,正式执行996制度,“鼓励”员工离婚。4、5月份的时候,当时热烈的讨论996.ICU,甚至据说国内的互联网巨头“抛下成见”,集体“封杀”这个网站(实际上就是员工禁止登陆吐槽)。临到年底,又一次出现了这种新闻,只不过这一次中招的是国内现在非常“火热”的网易游戏。
我依稀记得,几年前还有一位部级大佬在公开场合表示,“《劳动合同法》是一部过分超前的法,可能超前了50年”,因此“下一步要修改《劳动合同法》,把合理的地方保留。但是要把过于僵化的部分剔除,保证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体现企业和劳动者的平衡。”上个月我在跟某公司人力大佬一起开会的时候,某公司人力大佬也在吐槽说,目前劳动法对劳动者是过度保护。不过,由今天的故事我们又一次看到,对劳动者“过度保护”肯定还远远谈不上!
1.“员工可以随意解雇雇主,但雇主不能随意解雇员工?”恐怕这个认识大有问题
我不知道为什么,连专门搞HR的大佬都认为员工可以随意解除雇主,而雇主不能随意解雇员工。其实这话是部分正确的,只是仅仅局限于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因为这两个地方特殊的“铁饭碗”性质,加上这些单位的领导其实也怕“惹事”,所以在这些地方只要员工愿意并且不犯什么原则性的大错误,确实可以一辈子“摸鱼”“养老”。但这种情况并不是现在的法律环境或者说社会环境导致的,而是企业性质导致的。
除开国有企业和一些大型外资企业,其实情况就很微妙了。因为人都是社会动物,除了上班工作以外还有很多很多的需求,关系户、不差钱的人是少数,所以员工在公司面前绝大部分时候是弱势群体。很简单的几个例子,家里有急事(比如家里人突发疾病等等)总得要请假去吧,在国有企业可能就是跟领导打个招呼的事情,在其他企业就有可能“上纲上线”成大事。不信的话,随便找几个“干的不爽”就辞职的问问,经常就是因为事假不批、病假不批,最后毅然离开的。
再举一个例子,就算是年轻健康没有请假的需求,年底年终奖考核、平日里绩效工资这总会遇到吧。现在的很多企业,因为规模也不算小了,通常就把这种权利授权给基层管理者,团队长、部门负责人什么的。如果跟这些人关系不好,每个月都找点“理由”把绩效扣光,是不是感觉特别让人难受,就这样也能挤走一大堆人。国有企业很多领导不敢这么做是怕出事,其他企业要“挤兑”谁简直就是太容易了。
所以,在法律明面上用人单位觉得管制、约束比较多,但是由于法律没有规定、也不可能规定,不能诱导员工自己离职。因此,只要用人单位想办法,在工作中各种漠视员工的合理“诉求”,或者在绩效上动一点手脚,让员工感觉到极大的不公平,大部分人会因为无法忍受而选择主动离开。不信的话看看网易前员工的文章,好多地方堪称“教科书”式做法,比如工作边缘化、强行监督挑刺等等。
非常低级的手法,就比如前几天珠海的那个物业公司,上午女员工查出怀孕,下午就宣布以后不用来上班了。这种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谁对谁错的方法,显然已经非常低级了,大公司根本就不可能犯这种错误。所以大公司可以采取的办法很多,而且越是号称考核激励好的地方,办法越多。比如说考核每次都打不合格,明年工资减半或者减少30%,如果还不走明年接着不合格直到员工呆不下去为止;比如说每个月强制要求“自愿加班”多少个小时,没到时间就取消考评的资格;比如说前面讲的,不允许请事假、病假。哪怕是把你的工位调整到一个非常恶心的地方(参考某电视剧),也能让人感到极其不舒服。
要在绩效面前玩手段简直太容易了,比如说网易的这位员工,贴出了一些自己考核的表格。网易就可以说这个是工作量考核,不等于绩效考核。反正怎么考核,除非是非常确定的数据,否则公司怎么解释都可以。大不了,丢给员工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然后也不给配资源,干不好就等着开除!
即使员工想维权,现在执法层面依然还存在很多困难,打官司所冒的风险和花费的成本就会很大。要不然网易HR怎么会说,打官司也要2年,拖也能拖垮他?
2.网易的确道歉了,但没感觉到“套路”以外的东西
网易周一中午发布了声明,说是道歉了,但是大家似乎都不买账。作为一个普通的劳动者,对于这种声明,我也难以认同。我个人认为,网易的声明给我们提供了两点信息:
首先,确有其人、确有其事。不然网易的声明也不会用“前同事”一次来指代文章的发布者,说明发布者所提供的基本信息肯定是真实的。也就是说,工作5年、罹患重病、今年考核不合格,这些事情肯定是真的。由此还可以推广一下,发布者上传的图片,和网易人力聊天的截图,在网易声明里没有说这些东西作假,那么这些东西大概率也都是真的。聊天中有那么多类似于“威胁”的东西,就是“简单粗暴”这么云淡风轻地过去了?
其次,网易没有正面回答,是否是因为员工患病而故意给出绩效不合格。我相信其实这个才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究竟是不是故意开除患病员工的。如果说,这位员工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他被开除,那大家的看法可能会有所改观。但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这份声明,明摆着网易一口咬定是绩效不合格导致员工离开的。
声明里还说绩效考核时,“此时该主管并没有充分尽责地了解其患病情况”,在第二部分说“无论能力素质如何、业绩贡献多少,我们帮助同事渡过难关的态度是一贯的”。这个想表达什么?我不说大家心里都清楚。
所以,“正确”的网易还提供了特殊补偿方案,至于员工要不要那是你员工的事情!
3.所有的劳动者还需要更好的保护
要说劳动者保护,德国、法国应该算是做的比较好的,不论是立法还是执法,企业的确不能轻易地解除劳动合同。日本在终身雇佣合同制度下,对劳动者保护的比较好,但是临时雇佣合同下问题也产生了类似的问题,比如雇主刁难临时雇员,用各种隐形的办法等等(可以参考日本的一部电影《预告犯》)。
应该说,世界范围内大部分国家其实都不允许雇主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可能只有美国稍微例外一些。但是前段时间,大家都知道奥巴马拍摄了《美国工厂》,其中就很明确地提到了美国有工会的力量,在劳资双方之间形成一定的制衡。
现在的社会现实是,真走到了维权这一步,劳动仲裁也好、法律诉讼也罢,不仅费时费力,而且通常是一个人面对一个公司的法务团队,维权确实困难。退一步说,现在司法实践中,还有一些员工不希望拿补偿金,而是希望回原单位上班。这种情况在西方国家可能习以为常了,但是在国内实在是太不现实了。大家都知道“拿起法律武器”,但这个大武器可真不好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