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患癌后再买保险,一二审都赢了,她到底有什么绝招?

幻竹看商业 2024-03-25 07:10:10

文 | 徐三木

如果问重疾险最常见的理赔纠纷是什么?

毫无疑问,带病投保,未如实健康告知纠纷占了50%多。

正常情况下,如果已经患了癌症,再想给自己买健康险,保险公司肯定会拒保,但河南女子李雯居然在平安人寿给自己买了份保额10万的重疾险。

不出意外,理赔纠纷果然来了。

带病投保打官司她能赢吗?

01案情回顾

2010年11月,李雯在平安人寿为自己购买了智盈人生附加智盈重疾保险,保险金额分别为15万元(身故金)和10万元(重疾金)。

2019年5月20日,李雯入住河南省肿瘤医院,经诊断为左肾上腺区混合性生殖细胞肿瘤及左卵巢癌术后。

2019年5月31日,她在全麻下进行了“腹腔镜辅助左肾上腺区肿瘤切除,加胰体尾脾脏切除,加左肾切除,加左侧腹膜后囊肿切除术,加腹腔粘连松解术”,总之切了很多,完全能达到重疾理赔标准。

2019年6月14日,李雯出院,出院后即向平安人寿申请重疾理赔。

经调查,平安保险发现李雯在10年前也就是投保前曾行卵巢生殖细胞肿瘤切除术,病理为恶性畸胎瘤,且投保时还在化疗。

于是,平安保险以李雯故意带病投保为由拒付10万重疾保险金。

经多次协商无果后,李雯委托律师上诉,一审胜诉,平安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的带病投保,为啥法院还支持李雯胜诉呢?

02案例分析

其实,这类纠纷,套路基本差不多。

带病投保证据确凿,如果把真实情况告诉平安,李雯肯定是买不上保险的,能买上保险,那肯定是没有如实告知,原因只有两个:

1、故意隐瞒,责任在李雯。

2、业务员没问,李雯不知道买保险还要告知健康情况,责任在保险公司。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如果投保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如实健康告知,那么保险公司可以拒赔。但如果保险公司在卖保险的时候要未尽到询问的义务,保险公司要赔,只能怪搬石头砸自己脚。

再根据《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

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

最终,李雯抓住了这3点证据扭转乾坤,顺利获赔。

1、平安无法证明其业务员在卖保险时尽到了询问义务。

2、平安无法证明李雯所患的左肾上腺混合性生殖细胞瘤与其10年前所患恶性畸胎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3、《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该合同已经承保超过了10年,李雯居于绝对有利位置。

虽然是患癌再投保,李雯最终还是赢了。

03三木观点

李雯最终能赢,其次还有一点也很关键,可以排除她骗保的嫌疑,毕竟没有人为了10年后骗保。

平安心里肯定很委屈,典型的带病投保居然还被判赔。

这样的案例仅代表个案,没有普适性,还有很多带病投保案例最终被保人输了。

其实问题就出在投保规则上,免体检,保险公司提供健康问卷,投保人按内容如实回答,前提是都本着最大诚信原则。

免体检投保好处有,既方便了大家买保险,又可以降低保费(如果体检,费用要转嫁到保费上)。

但也增加了理赔纠纷,一部分是被骗保份子钻了空子,一部分是业务员为了卖出保单挣到佣金没尽到询问义务。

目前来看,诸如此类的纠纷估计还要维持一段时间,作为投保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尽量做到实话实说。

也许将来,健康大数据越来越丰富,保险公司很容易就能甄别被保人的健康状况是否符合购买要求,从源头上就控制了理赔纠纷的风险。

案例来源:(2020)豫16民终3479号,李雯为化名。

【作者寄语】我是一名有10年以上保险从业经验的保险经纪人,如果喜欢我的创作,欢迎关注我!想咨询买保险或问理赔,也可以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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