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化名)与小红(化名)是在2018年经朋友介绍相识的。两人很快确立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生活。2019年,小红生下了一个男孩小川(化名)。
在孩子出生后,这对年轻的父母并没有选择步入婚姻殿堂 。小明常年在外打工,小红则在家照顾孩子。由于双方家庭观念的差异以及经济压力,两人经常发生争执。2021年底,小红离家出走,将年仅2岁的小川留给了小明独自抚养。
小明一边工作一边照顾孩子,生活异常艰辛。2023年春节前夕,7岁的小川在小区游乐场玩耍时不慎发生意外,不幸身亡。事故发生后,物业公司承担了主要责任,最终与小明达成和解协议,赔偿金额为68万元。
意外赔偿刚刚到账,已经失联两年的小红突然出现 ,要求分割赔偿款。她声称作为孩子的亲生母亲,依法享有获得死亡赔偿金的权利。小明则认为,小红当年抛弃父子二人,对孩子未尽任何抚养义务,不应分得赔偿款。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小红将小明诉至法院,要求按照父母各50%的比例分割死亡赔偿金。庭审中,小明提供了大量证据,证明自小川2岁起,小红就再未尽过任何抚养义务,也从未支付过抚养费。而这期间,他独自承担了孩子的所有生活开支和教育费用。
小红则辩称,她离开是因为受不了小明的家暴,而且当时想带走孩子被小明阻止 。她表示虽然这些年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但这并不影响其作为母亲的法定权利。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死亡赔偿金属于对死者近亲属因死者死亡而遭受的物质损失的补偿。 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继承人,原则上对死亡赔偿金均享有请求权 。
在确定死亡赔偿金分配比例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是权利人与死者生前的抚养关系,其次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最后还要考虑权利人是否尽到了相应的法定义务。
本案中,小红虽然是孩子的亲生母亲,但在孩子年幼时便离家出走,未尽抚养义务达5年之久。相比之下,小明独自抚养孩子,承担了全部的抚养责任。基于此,法院最终判决: 死亡赔偿金中的80%归小明所有,20%归小红所有 。
法院也提醒: 未婚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双方都应当以孩子的利益为重。即便感情破裂,也要妥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切勿让孩子成为感情纠纷的牺牲品 。